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71.(3)与主的结合是相互的,也就是说,主在人里面,人在主里面。圣经教导,理性也看到,结合是相互的。至于主与父的结合,主教导说,它是相互的,因为祂对腓力说:
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你不信吗?你们当信我,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约翰福音14:10, 11)
约翰福音:
叫你们又知道又相信,父在我里面,我在父里面。(约翰福音10:38)
又:
耶稣说,父啊,时刻到了;愿你荣耀你的儿子,使儿子也荣耀你。(约翰福音17:1)
又:
父啊,凡我的,都是你的,你的也是我的。(约翰福音17:10)
关于主与人的结合,主也说了同样的话,即:这种结合是相互的;因为祂说:
你们要住在我里面,我也住在你们里面。住在我里面的,我也住在他里面,这人就多结果子。(约翰福音15:4, 5)
又:
吃我肉、喝我血的人住在我里面,我也住在他里面。(约翰福音6:56)
又:
到那日,你们就知道我在父里面,你们在我里面,我也在你们里面。(约翰福音14:20)
约翰一书:
遵守基督诫命的,就住在祂里面,祂也住在他里面。(约翰一书3:24; 4:13)
又:
凡认耶稣为神儿子的,神就住在他里面,他也住在神里面。(约翰一书4:15)
启示录:
若有人听见我的声音而开门,我要进到他那里去,我与他,他与我一同坐席。(启示录3:20)
这些话清楚表明,主与人的结合是相互的;由于它是相互的,所以必然可以推知,人应当与主结合,以便主可以与他结合;否则,结合是不会实现的,而是会有退出和随之而来的分离,但不是在主那一方,而是在人那一方。为使这种相互结合成为可能,人被赋予选择的自由,这种自由使他可以走上天堂之路或地狱之路。他从赋予他的这种自由中获得回应的能力,使他能与主结合,也能与魔鬼结合。在后面论述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TCR 463-508节)、悔改(TCR 509-570节)、改造和重生(TCR 571-625节),以及归算(TCR 626-666节)的章节,我们将说明人的行动自由的性质,以及它被赐予人的原因。
令人悲哀的是,主与人的相互结合虽然在圣言中如此明显,但在基督教会中却是未知的。由于关于信仰和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的某些普遍理论,它仍是未知的。关于信仰的理论是,信仰是被赋予人的,他不需要为获得它而做出任何贡献,或像木头一样,不需要调整自己,并努力接受它。关于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的理论是,人在属灵事物上没有一丁点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然而,人类的救赎就取决于主与人的相互结合,为叫这种相互结合不再继续不为人知,有必要解释并公开它,这最好通过举例说明来实现。
有两种相互作用可以实现结合:一种是交替的,另一种是相互的。可以实现结合的交替相互作用可通过肺在呼吸中的作用来说明。人吸入空气,从而扩张胸腔,接着排出吸入的空气,从而收缩胸腔。这种吸气和随后的扩胸是通过取决于气压高度的大气压实现的;而排气和随后的缩胸是通过肌肉的力量作用于肋骨实现的。这就是空气和肺部之间的相互结合,全身的感觉和运动的生命都依赖于这种相互结合;因为当呼吸停止时,感觉和运动也停止了。
通过交替实现的相互结合也可以通过心与肺,并肺与心的结合来说明。心脏从右心室将血液注入肺部,肺部将血液送回左心室,从而实现了整个身体生命完全所依赖的相互结合。血液和心脏,并心脏和血液的相互结合与此类似。全身的血液经由静脉流入心脏,又从心脏经由动脉流入全身;作用和反作用就实现了这种结合。胚胎和母亲的子宫之间也有一种类似的作用和反作用,持续不断的结合通过这种作用和反作用来维持。
然而,主与人的相互结合不是交替的,而是相互的,并且不是通过作用和反作用,而是通过合作来实现的。因为主作用,人从主那里接受作用,并貌似凭自己运作,事实上,是凭自己从主那里运作。人从主而来的这种运作被归于他,就像是他自己的,因为主不断把他保持在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中。由此产生的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是从主那里,即从圣言那里意愿和思考的能力,以及从魔鬼那里,即违背主和圣言意愿和思考的能力。主将这种自由赐予人,以使他能与主相互结合,并通过结合获得永生和幸福,因为没有相互结合,这是不可能的。
这种彼此的相互结合也可以通过人里面和世界上的各种事物来说明。这就是每个人的灵魂和身体之间的结合;这就是意愿和行为,以及思维和言语之间的结合;这也是两只眼睛、两只耳朵和两个鼻孔之间的相互结合。两只眼睛彼此的结合以自己的方式而是相互的,这一点可从视神经明显看出来。在视神经中,来自两个脑半球的纤维交织在一起;它们如此交织在一起,从而延伸到两只眼睛。耳朵和鼻孔也是如此。
光和眼睛、声音和耳朵、气味和鼻子、味道和舌头、触觉和身体之间都存在类似的相互和彼此的结合。因为眼睛在光里,光在眼睛里;声音在耳朵里,耳朵在声音里;气味在鼻子里,鼻子在气味里;味道在舌头里,舌头在味道里;触摸在身体里,身体在触摸里。这种相互结合还可以比作马和车、牛和梨、轮子和机器、帆和风、管乐器和气息或空气之间的结合;简言之,这就是目的和原因之间的相互结合,这也是原因和结果之间的相互结合。但没有时间逐一解释所有这些例子,因为这会占用大量篇幅。
1104.“地上的客商因她极度奢华就发了财”表示在那些属于天堂和教会的事物上的教导,这些事物从对以教会的圣物为手段进行统治的爱,以及对以同样的手段占有世界的爱中获得其快乐和吸引力。这从“客商”和“极度奢华”的含义清楚可知:“客商”是指那些从圣言中获得良善和真理的知识(认知)之人,也就是说,那些要么教授这些知识,要么学习它们的人。因为在特定或属世意义上,买卖商品的人被称为商人或客商,买卖表示获得和交流,或在灵义上表示学习和教授;而“货物或商品”表示来自圣言的良善和知识的知识(认知)。这就是“交易”的含义(可参看AE 840节)。“地上的客商”表示在教会事物上的教导,因为教授就是教导,被教授或学习就是被教导,教导这个词可用于这两者;由于圣言的灵义从人抽象出来了,所以“客商”表示教导,在来自属灵意义的属世意义上表示那些教导和被教导的人;因为属灵意义与从人抽象出来的良善和真理有关,而来自属灵意义的属世意义与有这些良善和真理在其中的人有关。“地”表示教会,这一点经常从圣言中得到证明。“极度奢华”是指那些被称为知识(认知),并被说成是神圣的教会事物;然而,这些事物从对统治天堂和世界的爱中获得其一切品质。他们称之为教会圣物的这些知识,就是“她极度奢华”所指的东西,这些东西在下文(启18:11–15)也被列举出来,并表示这些事物。它们被称为“极度奢华”,是因为它们是令人快乐的;事实上,从自我之爱和世界之爱中流出的一切事物都是令人快乐的,因为每个人从他的属世人或身体中感受不到其它快乐。因此,当这些爱是目的时,诸如支持它们的那些手段就被设计出来;这些手段是令人快乐的,因为它们属于目的。“巴比伦”所指的这种宗教或宗教说服的首领和大主教视这些爱为目的,故会设计出支持它们的手段,这些手段对他们来说,都是令人快乐的,如下文所示。由此可见,“地上的客商因她极度奢华就发了财”表示在教会事物上的教导,这些事物从对以教会的圣物为手段进行统治的爱,以及对以同样的手段占有世界的爱中获得其快乐和吸引力。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
亚他那修教义教导的另一个要点是,主里面有两个本质,即神性本质和人性本质;在这个教义中有一个清晰的观念,即:主拥有神性和人性,也就是说,主是神和人;但以下观念是模糊的,即:主的神性在祂的人性中,就像灵魂在身体中。主拥有神性和人性这一清晰观念源于这些话:“依真正信仰,我等信认神之子我等之主耶稣基督,神的儿子,为神,又为人;其为神,与圣父同体,受生于世界之先;其为人,与其母同体,诞生于此世界;全神,亦全人,具有理性之灵,人性之身;依其为神,与父同等,依其为人,少逊于父。”在这里,清晰的观念就终止了,不再往前走了,因为接下来的内容产生了一个模糊的观念;凡与一个模糊观念有关的东西,都不进入来自被光照的思维的记忆,故在那里只在不属于光或智力之光的概念或事物中占据一席之地。这些事物因不出现在理解力面前,故同时隐藏了观念本身,无法从与属于光或智力之光的事物有关的记忆中被召唤出来。在这个教义中,包含在模糊观念中的一个要点是,主的神性在祂的人性中,就像灵魂在身体中;因为关于这个主题,信经上说:“彼虽为神,亦为人,然非为二,乃为一基督;合为一,乃由于位格为一;如理性之灵与身成为一人,神与人成为一基督。”这些话所包含的观念本身无疑是清晰的,但接下来的这几句话却使它变得模糊:“彼为一,非由于变神性为人性,乃由于使其人性进入于神性;合为一,非由二性相混,乃由于位格为一。”
由于清晰的观念战胜了模糊的观念,所以大多数人,无论简单人还是有学问的人,想到主是像他们自己一样的凡人,没有同时想到祂的神性;或在这种情况下,他们若想到神性,就会在观念上把它与人性分离,由此削弱位格为一。如果他们被问,祂的神性在哪里,他们会照着自己的观念回答说,在天上与父同在。他们之所以这样说和思考,是因为他们厌恶认为人性是神性,因而与其神性一起在天上。殊不知,当他们如此在思维上将主的神性与人性分离时,他们不仅违背其教义来思考(该教义教导说,主的神性在祂的人性中,就像灵魂在身体中,有位格合一,也就是说,它们构成一个位格),还以下面的矛盾或谬误来不正当地指责这个教义,即:主的人性及其理性灵魂或理性之灵唯独来自母亲,而事实上,每个人的理性都取决于来自父亲的灵魂。这种思维方式和这种分离是三神观的结果;根据这种三神观,其在人性中的神性来自父的神性,父是第一个位格,尽管正是祂自己的神性从天上降下来,并取得人性。人若不正确地理解这一点,或许会以为作为源头的父不是一神性,而三重神性;然而,任何信仰都不可能接受这一点。总之,那些将神性与祂的人性分离,不认为神性在祂的人性中,就像灵魂在身体中,二者是一位格的人,可能会陷入对主的奇怪、可怕的观念,甚至陷入像把一个人与他的灵魂分离那样的观念。因此,你们要当心,免得把主想成一个像你们自己一样的人,而是要把主想成作为神的人。
我的读者,请留心听:在阅读这一切时,你可能会以为你从来没有在思维上将主的神性与祂的人性分离,从而也没有将祂的人性与祂的神性分离;但在想到主时,请你留意一下你的思维,看看你是否曾想过,主的神性在祂的人性中,就像灵魂在身体中?你是否没有想过,甚至你若愿意承认,是否现在没有想过祂的人性是单独或分离的,祂的神性也是单独或分离的?当想到祂的人性时,难道你没有想过它就像另一个人的人性,并在你的观念中,它不是与父同在的神性吗?对此,我曾问过很多人,甚至问过教会的大主教或掌权的,他们都回答说,情况就是这样。当我说,根据《亚他那修信经》中的教义,也就是他们的教会关于神和主的真正教义,主的神性在祂的人性中,就像灵魂在身体中时,他们回答说,他们不知道这一点。当我重复教义的这些话,即“我等之主耶稣基督是神的儿子,虽为神,又为人,然非为二,乃为一基督;合为一,乃由于位格为一。如理性之灵与身成为一人,神与人成为一基督”时,他们保持沉默,后来承认,他们没有注意到这些话,并对自己如此粗心地忽略自己的教义感到恼火。其中一些人随后放弃了他们对父之神性与主之人性的神秘合一的概念。
神性在主的人性中,就像灵魂在身体中,圣言在马太福音和路加福音中教导并证明了这一点。在马太福音:
马利亚已经许配了约瑟,他们还没有同房,马利亚就被发现从圣灵怀了孩子。有使者在梦中对约瑟说,不要怕,只管娶过你的妻子马利亚来,因那在她内受生的是从圣灵来的。约瑟不亲近她,直到她生了头胎的儿子;就给他起名叫耶稣。(马太福音1:18, 20, 25)
路加福音:
天使对马利亚说,看哪,你要在子宫里怀孕,生出一个儿子,要给祂起名叫耶稣。马利亚对天使说,我没有和男人亲近,怎么会有这事呢?天使回答她说,圣灵要临到你身上,至高者的能力要荫庇你;因此你所要生的圣者必称为神的儿子。(路加福音1:31–32, 34–35)
这一切清楚表明,神性自成孕时就在主里面,神性就是祂那来自父的生命,这生命是灵魂。目前,这些话就足够了。接下来的内容会详述这个主题,那里会说明,当三位一体,也就是父、子、圣灵,被认为并相信在主里面,如同在一个位格里面时,甚至连亚他那修教义所包含的那些留下对主的模糊概念的事物都与真理一致。没有这种思维和相信,可以说,并且事实上说,基督徒敬拜三神,与全世界所有拥有理性的人民和民族都不同;然而,在关于神在本质和位格上都为一的教义和信仰的清晰度上,基督教界本可以超越其他所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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