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71.⑶与主的结合是相互的,因此主在人里面,人在主里面。圣经教导,理性也能明白,结合是相互的。主教导说,祂与父的结合是相互的,因为祂对腓力说:
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你不信吗?你们当相信我,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约翰福音14:10,11)
叫你们又知道又明白,父在我里面,我也在父里面。(约翰福音10:38)
耶稣说,父啊,时候到了。愿祢荣耀祢的儿子,使儿子也荣耀祢。(约翰福音17:1)
父啊,凡是我的都是祢的,祢的也是我的。(约翰福音17:10)
主描述祂与人的结合时也说了同样的话,即结合是相互的,因为祂说:
你们要常在我里面,我也常在你们里面。常在我里面的,我也常在他里面,这人就多结果子。(约翰福音15:4,5)
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常在我里面,我也常在他里面。(约翰福音6:56)
到那日你们就知道我在父里面,你们在我里面,我也在你们里面。(约翰福音14:20)
遵守神命令的,就住在神里面,神也住在他里面。(约翰一书3:24;4:13)
凡认耶稣为神儿子的,神就住在他里面,他也住在神里面。(约翰一书4:15)
若有听见我声音就开门的,我要进到他那里去;我与他,他与我一同坐席。(启示录3:20)
这些经文清楚声明,主与人的结合是相互的;由此必然可知,人当与主结合,以便主能与他结合。还可知,结果若不是结合,必是退出和分离,然而,退出和分离的,不是主这一方,而是人这一方。为了使结合成为相互的,人已被赐予自由选择,使他踏上通往天堂之路,或通向地狱之路。这自由的天赋就是人能回应的根源,以便他能与主结合,或与魔鬼结合。等到后面论述自由选择(463-508)、悔改(509-570)、改造和重生(571-625),以及报应(626-666)的章节时,再详细说明这自由,以及它的性质和它被赐予人的原因。
令人悲哀的是,尽管圣言清清楚楚地声明主与人的结合是相互的,但基督教会仍浑然不知。导致这种无知的原因就是有关信和自由选择的学说。关于信的学说是,信会被赐予人,他无需为获得信作出任何贡献,或调整自己,使自己变得适合,只需象一块木头那样接受它。关于自由选择的学说是,人在属灵事务上没有一丁点自由选择可言。但是,人类的救赎就取决于主与人的相互结合,为了使这相互结合不再继续隐藏在无知中,有必要将其披露出来,最好的办法莫过于通过例子来说明。
实现结合的互动有两种类型:一种是交替型,另一种是相互型。实现结合的交替互动可通过肺呼吸来说明。人吸入气体,用其扩张胸腔,然后排出气体,从而收缩胸腔。吸气,从而扩胸是通过大气压所施加的力量实现的;而排气,从而缩胸则是通过肌肉努力作用于肋骨而实现的。这就是空气与肺之间的相互结合,全身的感觉和运动功能端赖于此;当呼吸停止时,这些功能都无法履行。
交替运动所产生的相互结合还可通过心与肺、肺与心的结合来说明。
心脏从右心室向肺供血,肺又将血从左心室运回心脏。这就产生了相互结合,全身的生命完全取决于该结合。血液与心脏,心脏与血液也有类似结合。全身的血液经由静脉流入心脏,又从心脏经由动脉流入全身;作用与反作用构成一种结合。胚胎与母亲的子宫之间也有一种类似的不断保持结合的作用与反作用。
然而,主与人之间相互结合却不属这类。它是一种相互结合,不是通过作用与反作用,而是通过合作实现的。主作用,人通过主接受作用,并仿佛凭自己作工,确切地说,通过主凭自己作工。人通过主所作的工被归于他,仿佛是他自己的,因为他不断被主保持在自由选择的状态中。由此产生的选择自由就是能通过主,即圣言意愿和思维,也能通过魔鬼,即违背主和圣言意愿和思维。主赋予人这种自由是为了使他能与主相互结合,他凭结合被赐予永生和祝福,因为若没有相互结合,这是不可能的。
这种相互结合也可用人和这个世界的各种事物来说明。每个人的灵魂和肉体之间的结合就是这样。意愿和行为,或思维和言语之间的结合也是这样。两眼、两耳和两鼻孔之间的结合同样是这样。两眼以自己的方式相互结合,这一点从视神经清楚可知;其中来自大脑两个半球的纤维交织起来,就这样缠绕着延伸到两眼中。耳与鼻也是如此。
光与眼、声与耳、气与鼻、味与舌、触与体之间都有类似的相互结合。因为眼在光中,光在眼中;声在耳中,耳在声中;气在鼻中,鼻在气中;味在舌中,舌在味中;触在体中,体在触中。这类相互结合还好比马与车、牛与梨、轮子与机器、帆与风、笛子与空气之间的相互结合。概括地说,这就是目的与原因,或原因与结果之间的相互结合。不过,没有时间逐一解释所有这些了,否则这会花费大量精力。
1093.“有大权柄”表示全能属于祂,无论天上的还是地上的。这从“大权柄”的含义清楚可知,“大权柄”当论及主时,是指全能。“大权柄”在此表示全能,是因为根据人对天使所拥有的观念,大权柄可以论及一位天使,全能却不可以;但当一位天使是指在其神性发出或发出的神性方面的主时,“大权柄”是指全能。此外,全能属于主,因为主是天堂的神,也是大地的神,天堂和大地都是藉着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的神性被造的,天堂和大地也藉着这神性保持存在并持续存在。神性发出或发出的神性就是那在约翰福音中被称为圣言的,经上说:
圣言与神同在,圣言就是神,被造的万物都是藉着它造的,世界也是藉着它造的。(约翰福音1:1, 2, 10)
“天使的大权柄”是指主在天上和地上的全能,因为经上补充说:“地就因他的荣耀发光。”事实上,当对淫妇或巴比伦所指的那些人的最后审判完成时,夹在天地之间的黑暗就被除去了。不过,下文会详述这个主题。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
从前面所说的明显可知,人的思维要么延伸到天堂社群,要么延伸到地狱社群,没有延伸,就不会有思维,或说它们若不延伸,就不会存在。人的思维就像他眼睛的视觉;除非视觉延伸到它自身之外,否则要么没有视觉,要么就是瞎眼。但决定人的思维进入社群的,正是人的爱,良善的爱决定它们进入天堂社群,邪恶的爱决定它们进入地狱社群。因为整个天堂都是照着属于爱的情感的一切品种,无论总体、具体,还是细节而被排列成各个社群的;另一方面,地狱则照着与良善的爱之情感对立的邪恶的爱之欲望而被排列成各个社群。
人的爱比较像火,他的思维就像火发出的光线。如果爱是良善,那么像光线一样的思维就是真理。如果爱是邪恶,那么像光线一样的思维就是虚假。来自良善之爱的思维,也就是真理,趋向天堂;而来自邪恶之爱的思维,也就是虚假,趋向地狱,并与同质社群,也就是与具有相似的爱的社群完全结合,适应并深深植根于同质社群,从而如此亲密,以至于一个人与它们完全合而为一。
人通过对主之爱而成为主的一个形像。主是神性之爱,在天堂,祂在天使面前显为一轮太阳。光和热从这太阳发出;光是神性真理,热是神性良善。整个天堂和天堂的所有社群都来自这两者。主在一个作为祂形像的人里面的爱就像来自这太阳的火,这火也发出光和热;光是信之真理,热是爱之良善;这两者都来自主,并且这两者都被植入与这个人的爱行如一体的社群。人自创造时就是神的一个形像和样式,这一点从创世记(1:26)明显看出来;他通过爱而成为主的一个形像和样式,因为他通过爱而在主里面,主也在他里面(约翰福音14:20, 21)。总之,没有一丁点思维能够存在,除非它在某个社群被接受,不是被这个社群的个体或天使接受,而是被该社群所来自并处于的爱之情感接受;因此,天使们根本没有意识到这种流注,这种流注也决不会干扰这个社群。
以下真理由此变得显而易见,即:当人活在世上时,他与天堂结合,也与天使联系在一起,尽管世人和天使都没有意识到这一点。他们没有意识到这一点,是因为人的思维是属世的,天使的思维是属灵的,这些思维只有通过对应才能构成一体。由于人通过他的爱之思维要么被引入天堂社群,要么被引入地狱社群,所以当他进入灵界时(他死后随即进入灵界),仅从他的思维到社群的延伸就能知道他的性格;因此,每个人都是以这种方式被探究的。人也通过允许他的思维进入天堂社群而被改造,通过他的思维沉浸于地狱社群而被定罪。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