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70.(2)与父神结合是不可能的,只有与主结合,并通过主与父神结合才是可能的。圣经教导了这一真理,理性也看到了它。圣经教导说,父神从来没有被看见或听见过,也不能被看见或听见;因此,祂根本不能从祂自己那里,如祂在自己的存在和本质中一样在人里面运作。因为主说:
没有人看见过神,惟独与父同在的,祂看见过父。(约翰福音6:46)
马太福音:
除了子和子所愿意指示的,没有人知道父。(马太福音11:27)
约翰福音:
你们任何时候都没有听见父的声音,也没有看见祂的形状。(约翰福音5:37)
原因在于,祂在一切事物的初始和首要原则中,因而完全超越人类心智的整个领域。因为祂在智慧的一切事物和爱的一切事物的初始和首要原则中,人不可能与这些初始和首要原则结合。因此,如果神自己要接近人,或人要接近祂,那么人就会被烧毁并融化,就像把一块木头放在巨大的太阳镜的焦点上,或更确切地说,就像把一个雕像扔进太阳本身中。因此,当摩西想要见神时,他被告知:
没有人看见祂还可以存活。(出埃及记33:20)
但通过主可能会有与父神的结合,这一点从刚才引用的经文明显看出来;这些经文表明,不是父,而是在父怀里,并见过父的独生子将那些属于神和来自神的事物表明并揭示出来;这一点从以下经文也明显看出来;约翰福音:
到那日,你们就知道我在父里面,你们在我里面,我也在你们里面。(约翰福音14:20)
又:
你所赐给我的荣耀,我已赐给他们,使他们合而为一,像我们合而为一;我在他们里面,你在我里面。(约翰福音17:22, 23, 26)
又:
耶稣说,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腓力想见父,主对他说,人看见了我,就看见了父;你们若认识我,也就认识我的父。(约翰福音14:6, 7, 9)
又:
看见我的,就看见那差我来的。(约翰福音12:45)
祂还说:
祂是门,凡从祂进来的,必然得救,而从别处爬进去的,那人就是贼,就是强盗。(约翰福音10:1-9)
祂又说:
人若不住在我里面,就被丢出去,像枝子一样枯干,被扔进火里。(约翰福音15:6)
原因在于,主我们的救主就是在人形式中的父自己;因为耶和华降临并成为人,以便祂能接近人,人也能接近祂,结合由此可以实现,人通过这结合可以拥有救赎和永生。因为当神成为人,因而成为人-神时,祂就适应了人,能接近他,并作为神-人和人-神而与他结合。有三个阶段按顺序到来,即:适应、接近和结合。在接近之前必须先有适应;在结合之前必须有适应和接近这两者。神这一方的适应是,祂成为人;神这一方的接近是永恒的,只要人接近祂;当这一切成就时,结合也就实现了。这三个阶段彼此跟随,并按自己的顺序进行,它们在所有成为一体并共存的事物中如此行,无论总体还是细节。
983.启16:9.“人被大热所烤”表示对玷污圣言的真理和良善的欲望。这从“大热”的含义清楚可知,“大热”是指对歪曲和对虚假的欲望,因而是指对玷污圣言的真理和良善的欲望(参看AE 481节)。这些话论及那些处于与生活良善分离之信的人,那些“有兽印记、拜兽像”(启16:2)的人就是指他们。这些人因将信与教会的真正本质,即生活的良善分离,从而把它排除在得救的手段之外,故只能歪曲圣言的一切真理;那些把遵照主诫命的生活抛到一边的人就消灭了圣言的一切,因为圣言的一切都是生活的戒律或训词。信之戒律或训词,也就是圣言的真理,教导生活。
(关于第六诫续)
婚姻是天堂,通奸是地狱,这一点最好从它们的起源来看。真正的婚姻之爱的起源是主对教会的爱,这就是为何在圣言中,主被称为“新郎”和“丈夫”,教会被称为“新妇”和“妻子”。教会凭该婚姻而为教会,无论总体还是具体。具体的教会就是一个拥有教会在里面的人。由此清楚可知,主与一个教会之人的结合就是真正的婚姻之爱的起源;不过,还要告知这种结合如何能成为起源。主与一个教会之人的结合就是良善与真理的结合;良善来自主,真理与人同在,被称为天上婚姻的结合由此而来;真正的婚姻之爱就从天上的婚姻而存在于处于与主的这种结合的两个婚姻伴侣之间。由此明显可知,首先,真正的婚姻之爱唯独来自主,存在于那些处于来自主的良善与真理的结合之人里面。由于这种结合是相互的,所以主说:
他们在祂里面,祂在他们里面。(约翰福音14:20)
这种结合或这种婚姻自创造时就是如此建立的。男人被造为对真理的理解,女人被造为对良善的情感;因此,男人是真理,女人是良善。当同男人在一起的对真理的理解与同女人在一起的对良善的情感构成一体时,两个心智就有合而为一的结合。这种结合就是属灵的婚姻,婚姻之爱便从该婚姻降下来。因为当两个心智如此结合,以至于成为一个心智时,它们之间就有爱;当这爱,也就是属灵婚姻的爱降至身体时,它就变成属世婚姻的爱。每个人若愿意,都能很清楚地感知到,情况就是这样。一对在心智上从内层相互和互惠地相爱的婚姻伴侣,也在身体上如此相爱。众所周知,一切爱都从心智的情感降至身体,没有这种起源,爱就不存在。
由于婚姻之爱的起源是良善与真理的婚姻,该婚姻本质上是天堂,所以很明显,通奸之爱的起源是邪恶与虚假的婚姻,该婚姻本质上是地狱。天堂之所以是婚姻,是因为所有在天堂里的人都处于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地狱之所以是通奸,是因为所有在地狱里的人都处于邪恶与虚假的婚姻。由此可知,婚姻和通奸就像天堂和地狱那样彼此对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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