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370

370.⑵与父神结合

370.⑵与父神结合是不可能的,只能与主结合,并通过主与父神结合。这一点既是圣经的教导,也能凭理性被看到。圣经教导:从来没有人见过或听到过父神,也不可能见到或听到祂;因此,祂也无法通过祂自己的事物,诸如祂在自己的存在和实体中的那一类而作用于人。因为主说:
这不是说有人看见过父,惟独从神来的,他看见过父。(约翰福音6:46)除了父,没有人知道子;除了子和子所愿意指示的,没有人知道父。(马太福音11:27)
你们从来没有听见祂的声音,也没有看见祂的形像。(约翰福音5:37)
这是因为,祂在万物的最初和起始中,因而远远超出人类心智所能触及的范畴;因为祂在全部的爱和全部智慧的最初和起始中,人无法与这些结合。所以,若祂靠近人,或人靠近祂,人必被销毁湮灭,就象把一片木头放到超级取火镜的焦点上,确切地说,就象把一尊雕像扔进太阳中。这就是为何摩西渴望见到神时,被告知:见祂面的不能存活(出埃及记33:20)。
从上述经文明显可知,通过主与父神结合是有可能的。这些经文表明,并非父,而是父怀中见过父的独生子,阐明并揭示属于神和来自神之物。此外,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可知:
到那日你们就知道我在父里面,你们在我里面,我也在你们里面。(约翰福音14:20)
你所赐给我的荣耀,我已赐给他们,使他们都合而为一,像我们合而为一。我在他们里面,你在我里面。(约翰福音17:22,23,26)
耶稣说:“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腓力想见父,但主对他说:“人看见了我,就是看见了父;若认识我,也就认识我的父”。(约翰福音14:6,7等等)
人看见我,就是看见那差我来的。(约翰福音12:45)
此外,主说祂是门,从祂进去的得救,从其它地方爬进去的是贼,是强盗(约翰福音10:1,9)。祂还说,人若不常在祂里面,就会被丢在门外,像枯枝那样被扔进火里(约翰福音15:6)。
这是因为,主我们的救主就是人形的耶和华父祂自己;耶和华降世成为人,以便祂能接近人,人也能接近祂,从而建立联结,并通过联结赋予人救恩和永生。因为当神成为人,因而人也成为神时,祂通过调节自己以适合人而能靠近人,并作为神-人和人-神(God-man and Man-god)与人结合。依次有三个步骤:调节、适合和结合。适合之前必须要有调节;结合之前必须要有调节和适合这二者一起。神通过成为人而完成调节;而神这一方的适合是永恒不变的,只需人反过来使自己适合;只要这一切成就,就会产生结合。这三个步骤环环相扣、井然有序地在一切细节中进行,它们合为一体,同时共存。

诠释启示录 #1108

1108.“免得有分

1108.“免得有分于她的罪”表示免得陷入他们那来自自我之爱和世界之爱的邪恶。这从“有分”和“罪”的含义清楚可知:“有分”当论及罪时,是指陷入它们,因而变得有罪。“罪”在此是指源于自我之爱和世界之爱的邪恶。此处所指的,是这些邪恶,因为巴比伦民族处于这些爱,从而处于源于它们的邪恶。巴比伦民族处于这些邪恶,这是显而易见的,因为巴比伦民族的人把他们的统治不仅延伸到教会的一切事物上,还延伸到天堂;而且他们还不满足于此,甚至将自己的统治延伸到主自己身上,因为他们将主拯救人类灵魂的能力或权柄转给自己,而这种能力或权柄是主的神性能力本身;主为此目的降世,并荣耀了祂的人身,也就是把它变成神性,以便通过这种方式可以拯救人类。巴比伦人将自己的统治延伸到主自己身上,这一点是显而易见的,因为他们将主的神性能力或权柄,也就是拯救人类的能力或权柄转给了自己,认为主会做他们所意愿的事,却不认为他们应当做主所意愿的事;因此,他们的意愿掌权,主的意愿服务。总之,他们把主从祂的宝座上拽下来,自己却坐了上去,像路西弗一样从心里说:
你心里曾说,我要升到诸天,我要高举我的宝座在天上的众星以上,我要升到高云之上,我要与至高者同等。(以赛亚书14:13–14)
“路西弗”在此是指巴比伦(可参看AE 1029d节)。但现代巴比伦不仅使自己与至高者同等,甚至还高于或超越至高者。由于“巴比伦”所指的那些人处于对自我和世界的爱,超过全世界其他所有人,而一切邪恶都源于这两种爱,最坏的邪恶来自对统治的爱,所以此处才有一个劝诫,就是劝他们从这些人当中出来,或离开他们,“免得有分于她的罪。”一切邪恶都源于这两种爱,即自我之爱和世界之爱(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65–83节);这些爱在地狱掌权作王(《天堂与地狱》,551–565节)。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
关于亚他那修教义与这一真理的一致性,即:主的人性是来自自成孕时就在祂里面的神性的神性。主的人性是神性,这一点似乎并未出现在亚他那修教义中,但其实出现了,这从教义中的这些话明显看出来:“我等之主耶稣基督,神的儿子,为神,又为人;彼虽为神,亦为人,然非为二,乃为一基督;合为一,乃由于位格为一(其它的,因为它们是一位格)。如理性之灵与身成为一人,神与人成为一基督。”由于灵魂与身体为一,因而是一个人,灵魂如何,身体就如此,所以可推知,既然祂那来自父的灵魂是神性,那么祂的身体,也就是祂的人性或人身,亦是神性。诚然,祂从母亲那里取了一个身体,或一个人身,但祂在世上脱去了这人身,并从父那里披上了一个人身,这个人身是神性人身。该教义说:“依其为神,与父同等,依其为人,少逊于父。”当所指的,是来自母亲的人身或人性时,如此处,这句话也与真理一致。该教义又说:“神与人成为一基督,非由于变神性为人性,乃由于使其人性进入于神性。合为一,非由二性相混,乃由于位格为一。”这些话也与真理一致,因为灵魂不会变成身体,也不会与身体相混,以至于成为身体,而是给自己取得一个身体。因此,灵魂与身体这两者虽然不同,但仍是一人;就主而言,它们是一基督,也就是一个作为神的人。下文会详述主的神性人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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