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70.⑵与父神结合是不可能的,只能与主结合,并通过主与父神结合。这一点既是圣经的教导,也能凭理性被看到。圣经教导:从来没有人见过或听到过父神,也不可能见到或听到祂;因此,祂也无法通过祂自己的事物,诸如祂在自己的存在和实体中的那一类而作用于人。因为主说:
这不是说有人看见过父,惟独从神来的,他看见过父。(约翰福音6:46)除了父,没有人知道子;除了子和子所愿意指示的,没有人知道父。(马太福音11:27)
你们从来没有听见祂的声音,也没有看见祂的形像。(约翰福音5:37)
这是因为,祂在万物的最初和起始中,因而远远超出人类心智所能触及的范畴;因为祂在全部的爱和全部智慧的最初和起始中,人无法与这些结合。所以,若祂靠近人,或人靠近祂,人必被销毁湮灭,就象把一片木头放到超级取火镜的焦点上,确切地说,就象把一尊雕像扔进太阳中。这就是为何摩西渴望见到神时,被告知:见祂面的不能存活(出埃及记33:20)。
从上述经文明显可知,通过主与父神结合是有可能的。这些经文表明,并非父,而是父怀中见过父的独生子,阐明并揭示属于神和来自神之物。此外,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可知:
到那日你们就知道我在父里面,你们在我里面,我也在你们里面。(约翰福音14:20)
你所赐给我的荣耀,我已赐给他们,使他们都合而为一,像我们合而为一。我在他们里面,你在我里面。(约翰福音17:22,23,26)
耶稣说:“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腓力想见父,但主对他说:“人看见了我,就是看见了父;若认识我,也就认识我的父”。(约翰福音14:6,7等等)
人看见我,就是看见那差我来的。(约翰福音12:45)
此外,主说祂是门,从祂进去的得救,从其它地方爬进去的是贼,是强盗(约翰福音10:1,9)。祂还说,人若不常在祂里面,就会被丢在门外,像枯枝那样被扔进火里(约翰福音15:6)。
这是因为,主我们的救主就是人形的耶和华父祂自己;耶和华降世成为人,以便祂能接近人,人也能接近祂,从而建立联结,并通过联结赋予人救恩和永生。因为当神成为人,因而人也成为神时,祂通过调节自己以适合人而能靠近人,并作为神-人和人-神(God-man and Man-god)与人结合。依次有三个步骤:调节、适合和结合。适合之前必须要有调节;结合之前必须要有调节和适合这二者一起。神通过成为人而完成调节;而神这一方的适合是永恒不变的,只需人反过来使自己适合;只要这一切成就,就会产生结合。这三个步骤环环相扣、井然有序地在一切细节中进行,它们合为一体,同时共存。
937.启22:3.“以后再没有咒诅。在城里有神和羔羊的宝座,祂的仆人都要事奉祂”表新教会,也就是新耶路撒冷不会有任何人与主分离,因为主将亲自在新教会掌权;那些处于从主经由圣言而来的真理,并遵行祂诫命的人因与祂结合而将与祂同在。“以后再没有咒诅”表示新耶路撒冷不会有任何分裂主的邪恶或源于邪恶的虚假;并且由于邪恶与虚假只在接受者,也就是人里面才有,故这句话表示新耶路撒冷不会有任何人与主分离。在圣言中,“受咒诅的”表示使人与主分离,并远离祂的所有邪恶与虚假;因为那时这人变成了一个魔鬼或撒但。“在城里有神和羔羊的宝座”表示主将亲自在新教会掌权;因为一个“宝座”在此表示一个国度;主的国度就是唯独祂受敬拜之地。“祂的仆人都要事奉祂”表示那些处于从主经由圣言而来的真理之人将与祂同在,并因与祂结合而将遵行祂的诫命。“主的仆人”表示那些处于来自祂的真理之人(3,380节);“事奉”(的人)表示那些处于来自祂的良善之人(128节);因此,“要事奉祂的仆人”表示那些处于从主经由圣言而来的真理,并遵行祂诫命的人。
今日的教会并不知道与主结合构成天堂,而结合通过对祂是天地之神的承认,同时守祂诫命的生活来实现,所以有必要对这些事加以说明。对它们一无所知的人可能会问,什么是结合?承认和生活如何能构成结合?这些有什么必要?难道每个人不能单凭怜悯得救?除了唯信外,其它得救的途径有什么必要?神不是仁慈和全能的吗?不过,要让他知道,在灵界,认识和承认产生一切临在,而属于爱的情感则产生一切结合。因为灵界的空间并非别的,不过是取决于心智,也就是情感、因而思维的相似性的表象。因此,若有人要么通过名声,要么通过与其来往、或交谈、关系而认识另一个人,那么当他出于这种认识的观念思及这个人时,他就会与此人同在,尽管表面上看,他或许距离有一千斯特迪亚(经上译为斯他丢,古希腊长度单位,1斯特迪亚等于157.5米)那么远。他若还爱着所认识的另一个人,便会与对方同住一个社群;若从至内在爱着对方,就会住在同一个屋檐下。这就是整个灵界所有人的状态;并且所有人的这种状态皆源于此:主照着信与每个人同在,但照着爱相结合。信,因而主的临在通过认识出于圣言的真理,尤其涉及主自己的真理而被赐下;而爱,因而结合则通过照祂诫命的生活而被赐下,因为主说:
有了我的命令又遵守的,这人就是爱我的;我也要爱他,与他同住。(约翰福音14:21-24)
有必要说明这一切是如何成就的。主爱每个人,愿意与他结合;但只要这人陷入邪恶的快乐,如仇恨与报复的快乐,通奸和行淫的快乐,各种形式的抢劫或偷窃的快乐,亵渎和说谎的快乐,以及自我和尘世之爱的欲望,祂就无法与其结合;因为凡是陷入这些快乐的人都与地狱里的魔鬼为伍。诚然,主甚至也爱地狱里的人;但祂无法与他们结合,除非这些邪恶的快乐被除去;而这些快乐无法被主除去,除非此人检查自己,以便知道自己的邪恶,在主面前承认并忏悔它们,愿意停止这些邪恶,从而实践悔改。人必须貌似凭自己做这一切,因为他感觉不到他通过主做任何事;这种感觉之所以被赋予人,是因为结合要成为结合,必须是相互的,也就是必须是人与主,并主与人的相互结合。因此,邪恶及其快乐越被除去,主的爱就越进入,如前所述,主的爱普遍面向所有人;然后人就被引离地狱,被引入天堂。人在世时必须这样行;因为就人的灵而言,人在世时如何,他就永远保持如何;唯一不同之处在于,若他生活良善,其状态会变得更完美;因为那时,他不再披戴肉身,而是以灵体来过属灵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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