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7.(1)神是爱本身和智慧本身,这两者构成祂的本质。我们最早的祖先已经看到,爱和智慧是两个要素,在神里面并从祂发出的一切无限事物都与这两个要素有关。然而,在后来的时代,随着人们将其心智从天堂那里撤回,把它们沉浸在世俗和肉体事物中,他们就逐渐丧失了这种感知能力,因为他们逐渐不知道爱本质上是什么,因而不知道智慧本质上是什么,不知道从一个形式中抽象出来的爱是不可能的,爱在一个形式中并通过一个形式进行运作。既然神是实质本身和形式本身,是独一的,因而是首先的,其本质是爱和智慧,既然被造的一切都是藉着祂造的(约翰福音1:3),那么可知,祂出于爱通过智慧创造宇宙及其每一个和一切事物;因此,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一起存在于一切受造物中。此外,爱不仅是形成一切事物的本质,还把它们都联合并结合在一起,从而在它们形成时就使它们保持联系。
这些真理可通过世界上的无数事物来说明;如来自太阳的热和光,即两个要素和普遍性,地上的一切事物都通过它们存在和持续存在。热和光之所以存在于世界上,是因为它们对应于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事实上,从灵界太阳发出的热本质上是爱,从它发出的光本质上是智慧。也可以用这两个要素和普遍性来进一步说明,即意愿和理解力,人的心智通过意愿和理解力存在和持续存在;因为每个人的心智都是由这两者构成的,它们就在心智的一切事物中,并在其中运作。这是因为意愿是爱的容器和居所,理解力是智慧的容器和居所。因此,这两者对应于它们所源于的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这个真理可通过这两个要素和普遍性来进一步说明,即心和肺,或心脏的收缩和舒张运动,以及肺呼吸,人体通过它们存在和持续存在。众所周知,这两者在身体的每个部位中运作,因为心对应于爱,肺对应于智慧;出版于阿姆斯特丹的《圣爱与圣智》一书充分证明了这种对应关系。
灵界和自然界中的无数事物都可以证明,作为新郎和丈夫的这种爱产生或生出一切形式,但只有通过作为新妇和妻子的智慧才能如此行。然而,在这里只需牢记,整个天使天堂是由神性之爱通过神性智慧排列成它的形式,并保持在它的形式中的。那些从其它源头,而不是从神性之爱通过神性智慧来推断世界的创造,不知道这两者构成神性本质的人,从理性视觉下降到肉眼视觉,将自然界视为宇宙的创造者,从而孕育幻想,生出幽灵。他们推理所基于的思维都是谬误,他们的结论是包含夜鸟的蛋。这些人不能被称为心智,只能被称为没有理解力的眼睛和耳朵,或没有灵魂的思维。他们谈论色彩,仿佛这些色彩在没有光的情况下存在;他们谈论树木,仿佛树木在没有种子的情况下存在;他们谈论世界上的一切事物,仿佛它们在没有太阳的情况下存在;因为他们将衍生物视为初始或第一原理,将结果视为原因。因此,他们将一切事物都颠倒过来,将理性的警醒能力催眠,除了梦以外什么也看不见,或说他们所看到的东西都是梦。
318.“就是神的七灵,被派往全地”表示天堂和教会里的一切智慧和聪明都由此而来。这从“神的七灵”和“派往全地”的含义清楚可知:“神的七灵”是指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对此,可参看前文,AE 183节);它们因表示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故也表示神性智慧或全知。“派往全地”是指这是天堂和教会里的一切智慧和聪明的源头。“被派往”表示被交流,“全地”表示教会,无论天上的还是地上的(参看AE 304节)。由此清楚可知,为何经上说“羔羊的七眼就是神的七灵,被派往全地”,因为“七眼”表示主从神性良善通过神性真理所拥有的全知。一切智慧和聪明皆由此而来,因为人不能从自己,只能从主理解真理,享受良善;一切智慧和聪明都属于源于良善的真理。除非智慧和聪明由这真理形成,否则它们就不是智慧和聪明,而是愚蠢和疯狂;这种愚蠢和疯狂在无知的人和恶人面前看似智慧和聪明,是因为他们能从记忆来说话和推理。
事实上,人的自我或人自己的东西无非是邪恶和虚假;他意愿的自我是邪恶,由此而来的理解力的自我是虚假;因此,凡来自自我的东西都反对智慧和聪明;反对智慧的,是愚蠢,反对聪明的,是疯狂。由此可见,除非主把人从他的自我中提升出来,当人不仅在记忆中,还在生活中接受神性真理时,这种提升就会实现,否则他根本不可能变得智慧和聪明。但只要人在世上,主(把人)从自我中提升出来对人来说并不明显,也没有被他感知到;而当他进入他的灵时,这种提升才变得明显;当他的灵与他的物质身体分离时,这一切就会发生;但即便那时,也只有那些进入天堂的人才感知到这种提升。之所以说智慧和聪明,是因为智慧属于源于良善的真理,事实上,那时人享受真理中的良善;但聪明属于良善得以产生所通过的真理,因为那时人还没有真理中的良善的享受,而是受真理影响,因为它是真理。那些在主的属天国度的人处于智慧,因为他们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但那些在主的属灵国度的人处于聪明,因为他们处于良善得以产生所通过的真理。不过,关于那些处于良善得以产生所通过的真理之人,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3节);关于那些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之人(NJHD 24节);关于属天国度和属灵国度,可参看《天堂与地狱》(20–2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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