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37

37.⑴神是爱本身和

37.⑴神是爱本身和智慧本身,这二者构成祂的本质。远古的祖先已经意识到,爱和智慧是与神里面或从祂发出的一切无限事物相关的两个基本要素。但后世却逐渐丧失了这种洞察力,因为他们任由自己的心智从天上滑落,并沉浸于世俗和肉体之物,逐渐不再知道何为本质上的爱,何为本质上的智慧。他们不知道爱不可能离了形式而抽象存在,而是在一个形式中并通过一个形式运作。既然神是独一无二的最初实质和形式,而它们的本质是爱和智慧,既然被作成的万物皆出自祂,那么可知,祂出于爱藉着智慧创造了整个宇宙及其中万物,因此圣爱与圣智一起存在于每一个受造物中。而且,爱不仅是形成万物的本质,还联合和结合万物,从而使它们保持联结。
世上有无数事物可用来说明这一点。如太阳的热和光,它们是使世上每一个事物生成并持续存在的两个要素和共性。热和光的存在是因为它们对应于圣爱和圣智。灵界太阳所放射的热本质上是爱,所放射的光本质上是智慧。还有一个例子也能说明这一点,就是使人的心智生成并持续存在的两个要素和共性,即意愿和理解力。每个人的心智都由这两种官能构成,这二者就存在于心智的每一个事物中,并在其中发挥功能。原因在于,意愿是爱的接受器和居所,而理解力则是智慧的接受器和居所。故这两种官能对应于圣爱和圣智,并源于圣爱和圣智。另外一个例子就是使人体生成并持续存在的两个要素和共性,即心与肺,或心脏的收缩舒张运动和肺呼吸。众所周知,这二者在身体每个部位发挥功能。原因在于,心对应于爱,肺对应于智慧。这种对应关系在出版于阿姆斯特丹的《圣爱与圣智》一书有充分的证明。
灵界和尘世这两个世界有无数例子可以证明,如同新郎或丈夫的爱只通过如同新娘或妻子的智慧产生或生出一切形式。只要牢记,整个天使天堂出于圣爱通过圣智照自己的形式排列,并被保持在自己的形式中。那些从其它渠道推论创世之人没有意识到,圣爱与圣智构成神性本质。他们从理性视见堕入眼见,并信奉自然界为宇宙的创造者,从而孕育幻想,生出幽灵。他们设想谬论,并由此推理,他们的结论就是含有夜鸟的蛋。这类心智不配称为心智,只不过是没有理解力的眼睛和耳朵,或没有灵魂的思维。他们谈论色彩,仿佛色彩离了光也能存在;谈论树木,仿佛树木没有种子也能生长;谈论世上万物,仿佛它们离了太阳也能生存。他们所做的一切将衍生物与神圣的原理混在一起,将所造成的事物与起因混在一起。他们就这样颠倒一切事物,催眠自己原本清醒的理智,直到他们所看到的事物成为梦境。

诠释启示录 #150

150.启2:18.

150.启2:18.“你要写信给推雅推喇教会的天使”表示那些内在与外在,或属灵人与属世人在里面构成一体的教会之人。这从写给该天使的信清楚可知:当从内义来理解时,这封信论述了内在或属灵人与外在或属世人的结合,或那些它们在里面结合的教会之人。每个人都有一个内在和一个外在;他的内在就是那被称为属灵人的,外在则是那被称为属世人的。当人出生时,外在或属世人首先打开;后来,随着他长大,并在聪明和智慧上趋于完善,内在或属灵人打开。外在或属世人通过人从世界所获得的事物打开,而内在或属灵人通过他从天堂所获得的事物打开;因为外在或属世人是为了接受那些在世界上的事物而形成的,而内在或属灵人是为了接受那些在天堂里的事物而形成的。外在或属世人形成是为了接受世界上的事物,这些事物一般与文明和道德生活的一切有关;而内在或属灵人形成是为了接受天堂里的事物,这些事物一般与爱和信的一切有关。

由于这两者,即内在与外在,属于人,并且每一个都必须通过自己特有的方式单独被打开,所以很明显,除非内在通过它自己的方式被打开,否则人仍是纯属世的,在这种情况下,他的内在仍是关闭的。而那些内在关闭的人并不属于教会;因为教会是通过与天堂的交流在人里面形成的,与天堂的交流不会被赋予人,除非他的内在通过它自己的方式被打开,这一切方式都与爱和信有关,如前所述。此外,要知道,对教会之人,也就是被主通过叫信之真理的真理和照之的生活重生的人来说,内在与外在,或属灵人与属世人结合在一起,并且这种结合是通过对应实现的。对应的性质,因而通过对应所实现的结合的性质,可从《属天的奥秘》一书中的说明,以及《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61节)从该书所摘录的内容看出来。

由于在一个人的内在或属灵人被打开,并与外在或属世人结合之前,他不会成为一名教会成员,所以现在论述的是教会里那些这种结合已经在里面实现的人。因为如前所述(AE20节),“七个教会”不是指七个教会,而是指总体上所有属于主教会的人;因此,写给每个教会天使的信都论述了那些构成教会的事物;故在此处,写给推雅推喇教会天使的信论述了内在与外在,以及两者在那些在教会之内的人里面的结合。但由于迄今为止,人们还不知道这两者实际上就在人里面,它们必须被打开并结合,好叫人可以成为一名教会成员,还由于这些事无法用几句话描述清楚,所以《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36–53, 179–182节)详述论述了它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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