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7.⑴神是爱本身和智慧本身,这二者构成祂的本质。远古的祖先已经意识到,爱和智慧是与神里面或从祂发出的一切无限事物相关的两个基本要素。但后世却逐渐丧失了这种洞察力,因为他们任由自己的心智从天上滑落,并沉浸于世俗和肉体之物,逐渐不再知道何为本质上的爱,何为本质上的智慧。他们不知道爱不可能离了形式而抽象存在,而是在一个形式中并通过一个形式运作。既然神是独一无二的最初实质和形式,而它们的本质是爱和智慧,既然被作成的万物皆出自祂,那么可知,祂出于爱藉着智慧创造了整个宇宙及其中万物,因此圣爱与圣智一起存在于每一个受造物中。而且,爱不仅是形成万物的本质,还联合和结合万物,从而使它们保持联结。
世上有无数事物可用来说明这一点。如太阳的热和光,它们是使世上每一个事物生成并持续存在的两个要素和共性。热和光的存在是因为它们对应于圣爱和圣智。灵界太阳所放射的热本质上是爱,所放射的光本质上是智慧。还有一个例子也能说明这一点,就是使人的心智生成并持续存在的两个要素和共性,即意愿和理解力。每个人的心智都由这两种官能构成,这二者就存在于心智的每一个事物中,并在其中发挥功能。原因在于,意愿是爱的接受器和居所,而理解力则是智慧的接受器和居所。故这两种官能对应于圣爱和圣智,并源于圣爱和圣智。另外一个例子就是使人体生成并持续存在的两个要素和共性,即心与肺,或心脏的收缩舒张运动和肺呼吸。众所周知,这二者在身体每个部位发挥功能。原因在于,心对应于爱,肺对应于智慧。这种对应关系在出版于阿姆斯特丹的《圣爱与圣智》一书有充分的证明。
灵界和尘世这两个世界有无数例子可以证明,如同新郎或丈夫的爱只通过如同新娘或妻子的智慧产生或生出一切形式。只要牢记,整个天使天堂出于圣爱通过圣智照自己的形式排列,并被保持在自己的形式中。那些从其它渠道推论创世之人没有意识到,圣爱与圣智构成神性本质。他们从理性视见堕入眼见,并信奉自然界为宇宙的创造者,从而孕育幻想,生出幽灵。他们设想谬论,并由此推理,他们的结论就是含有夜鸟的蛋。这类心智不配称为心智,只不过是没有理解力的眼睛和耳朵,或没有灵魂的思维。他们谈论色彩,仿佛色彩离了光也能存在;谈论树木,仿佛树木没有种子也能生长;谈论世上万物,仿佛它们离了太阳也能生存。他们所做的一切将衍生物与神圣的原理混在一起,将所造成的事物与起因混在一起。他们就这样颠倒一切事物,催眠自己原本清醒的理智,直到他们所看到的事物成为梦境。
1070.“他们还没有得国;但他们一时之间,要和兽同得权柄,与王一样”表示对那些没有如此承认主掌管天地的权柄已经被转给人,而是将神性的神圣性归于圣言,没有归于教皇法令的人来说。这从“王”、“国”、“一时”的含义清楚知:“王”是指圣言的真理,在此是指刚才几节经文所论述的那两个首要真理;“国”是指教会,在此是指被称为巴比伦的教会,在那里,这两个真理被亵渎了;然而,这些真理没有被那些“还没有得国的王”所表示的人亵渎,而是被他们接受。“一时”是指某个部分,因为在圣言中,“时”,与总体和具体的时间一样,表示在事物状态的品质方面的事物;故此处“一时”表示某个部分,因而表示这些人在某种程度上与那个女人,就是淫妇一起掌权。因此,从这一切就产生这层意义:教会的这两个主要真理(即:主掌管天堂和教会,因而掌管人类灵魂以拯救他们的权柄被转给某个人,教皇口中的话具有与圣言同等的权力和神圣性)没有被承认,因而没有被亵渎。这层意义就包含在这些话里面,这一点可从接下来的话清楚看出来,即他们要“将自己的权柄给那兽”,这句话表示他们必将神性的神圣性归于圣言;还有“羔羊必与他们争战,羔羊必胜过他们”,这句话表示他们将承认主拥有拯救的能力或权柄,因而承认对天堂、教会和人类灵魂的统治属于主,不属于教皇。
前面说明,有两样事物构成教会,即对主拥有拯救的能力或权柄,圣言是神性的承认和信仰;这两者在哪里不被承认和相信,哪里就没有教会。原因在于,主改造人,赋予他信和爱,圣言则教导人往主那里去,好从祂那里获得信和爱所必须走的道路。除非这两个真理在教会中被承认,否则它就不是一个教会。但为了避免欧洲的教会完全灭亡,主规定,不仅在巴比伦王国之内,而且在巴比伦王国之外,都要有一些社群或团体在作为教会本身的支柱和根基的这两个主要真理上,不与巴比伦人构成一体。在巴比伦之内有那些在法国的人,以及在荷兰、英格兰、苏格兰和爱尔兰的许多人,他们没有从主那里夺走拯救人类的能力或权柄,也没有从圣言那里夺走神性的神圣性,没有将前者和后者都归于某个代牧,这从高卢派教会与罗马教权派之间的斗争明显看出来,这种斗争持续了很长时间,现仍在持续。这些就是本章12–14节经文主要论述的事。由于在巴比伦王国之外,有些教会将拯救的一切能力或权柄都归于主,无一归于教皇,并承认唯独圣言是神性,完全退出教皇的统治,因而被称为新教徒或更正教和改革宗,所以本章也论述这些人。因为论到他们,经上说“他们必恨这淫妇,使她荒凉赤身,又要吃她的肉,用火将她烧尽”,并且“把他们的国给那兽”(启17:16, 17)。不过,我们稍后会提到这些人。
(关于圣言续)
但由于世人不知道如何理解约翰福音(1:1, 2, 14)中的这句话,即:主是圣言,所以必须进一步予以解释。在教会中,人们知道,神是良善本身和真理本身,因此天使和世人所拥有的一切良善都来自神,一切真理也是如此。主因是神,故也是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这就是“圣言与神同在,就是神”,也是“光照一切世人的光”,圣言“成了肉身”,也就是成了世上的一个人的意思。主在世时就是神性真理,也就是圣言,祂自己在许多经文中教导了这一点,在那里,祂称自己是“光”,还称自己是“道路,真理,生命”,祂说,“真理的灵”从祂发出。“真理的灵”就是神性真理。当主变了形像时,祂代表圣言,祂那“明亮如日头的脸面”代表它的神性良善;“洁白如光,像雪那样白的衣服”代表它的神性真理。那时与主交谈的“摩西和以利亚”也表示圣言,“摩西”表示历史圣言,“以利亚”表示预言圣言。此外,主受难的一切都代表犹太民族向圣言所施的暴行的种类或性质。主是神性真理,祂也凭这神性真理而被称为“神”,“王”和“天使”,也是“何烈山的磐石”和论及彼得的“磐石”所指的。这一切清楚表明,主就是圣言,因为祂是神性真理。与我们同在的字面上的圣言就是终端中的神性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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