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69.⑴正是与神的结合使人获得救赎和永生。人受造是为了能与神结合。因为他既被造为天堂居民,也被造为尘世居民。只要是天堂居民,他就是属灵的,而只要是尘世居民,他就是属世的。属灵之人能思想神并觉察诸如属乎神的那类事物;他还能爱神,被来自神的事物所吸引;由此可知,他能与神结合。人能思想神并觉察诸如属乎神的那类事物,这是千真万确,毋庸置疑的。因为他能思想神的一体,神的存在(实体),就是耶和华,思想神的无限和永恒、构成神本质的圣爱和圣智,神的全能、全知、全在;也能思想主救主,祂的儿子,救赎和调解;还能思想圣灵,最后思想圣三一;所有这一切都是关乎神的观念,事实上就是神。此外,他能思想神的活动,它们主要是信和仁,以及从这二者所发出的其它事。
人不仅能思想神,还能思想爱祂,这一点从关于神自己的两条诫命明显可知,它们是:
你要尽心、尽性、尽意,爱主你的神。这是诫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其次也相妨、就是要爱邻如己。(马太福音22:37,38,39;申命记6:5)
人也能履行主的诫命,这就是爱主,这从以下经文明显可知:
耶稣说:“有了我的命令又遵守的,这人就是爱我的;爱我的必蒙我父爱他,我也要爱他,并且要向他显现”。(约翰福音14:21)
此外,信不就是藉着属于理解力,因而属于思维的真理与神结合吗?爱不就是藉着属于意愿,因而属于情感的各种良善与神结合吗?神与人的结合是在属世层面的属灵结合;而人与神的结合是源于属灵层面的属世结合。人既受造为天堂居民,同时又受造为尘世居民的目的就在于这结合。作为天堂居民,他是属灵的;作为尘世居民,他是属世的。所以,人若变得既属灵-理性,又属灵-道德,就会与神结合,并通过该结合获得救赎和永生。而另一方面,人若纯粹是属世-理性,又是属世-道德,诚然会有神与人的结合,却没有了人与神的结合。这是灵性死亡的根源,就其本身而已,灵性死亡就是脱离属灵生命的属世生命;因为在这种情况下,那里面有神生命的灵性在人里面灭绝了。
940.启22:5.“那里不再有黑夜,他们也不需要灯、日光,因为主神给他们光”表新耶路撒冷不会有任何信之虚假,那里的人对神的认知不再出于来自他们自己的聪明和由骄傲所产生的荣耀的属世之光,他们将处于唯独来自主出于圣言的属灵之光。“那里不再有黑夜”与前面的(21:25)所表相同,那里有这些话:
城门白昼总不关闭,在那里原没有黑夜。(启示录21:25)
这句话表示那些处于来自主源于爱之良善的真理之人不断被接进新耶路撒冷,因为那里没有任何信之虚假(922节)。“他们也不需要灯、日光,因为主神给他们光”也与前面的(21:23)所表相同,那里有这些话:
那城不需要日月照耀它,因有神的荣耀光照它,又有羔羊为城的灯。(启示录21:23)
这句话表示新教会之人将不会陷入自我之爱和自己的聪明,因而不会单单处于属世之光,还将处于唯独来自主出于圣言神性真理的属灵之光(919节)。不过,此处说的是“灯”,以取代那里的“月”;又说“日光”,以取代那里的“日”;“月”和“灯”一样,表示出于人自己的聪明的属世之光;“日光”表示源于由骄傲所产生的荣耀的属世之光。
不过,有必要用几句话解释一下何为出于由骄傲所产生的荣耀的属世之光。属世之光既可源于由骄傲所产生的荣耀,也可源于并非由骄傲所产生的荣耀。那些陷入自我之爱,因而陷入各种邪恶的人就拥有源于由骄傲所产生的荣耀的光;他们不行这些邪恶,乃因害怕丧失名声,即便因为它们违背道德和公共利益而谴责它们,也不会将其视为罪。这些人便陷入源于由骄傲所产生的荣耀的属世之光,因为意愿中的自我之爱在理解或认知中变成了骄傲;出于自我之爱的骄傲甚至能将理解或认知提升到天堂之光。这光被赋予人,是为了使他能成为人,并能得以改造。我曾看见并听见许多最高等级的魔鬼,当听到并读到天使智慧的奥秘时,他们和天使自己一样理解它们;但是,一回到自己的爱,因而回到自己的骄傲,他们不仅丝毫不明白它们,还通过他们里面的虚假确认之光看到反面。而源于并非由骄傲所产生的荣耀的属世之光,则存在于那些以源于真正的对邻之爱的功用为快乐的人身上。他们的属世之光也是含有来自主的属灵之光的理性之光;他们身上的荣耀源于从天上所流入之光的光辉,而天上的一切事物都是壮丽而和谐的,因为天上的一切功用都是辉煌的。出于这些功用、在这种人的思维观念中的愉悦就被感觉为荣耀。它通过意愿及其良善进入理解或认知及其真理,在后者里面变得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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