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69.(1)人通过与神结合而拥有救赎和永生。人被创造,是为了能与神结合;因为他既被创造为天堂的公民,也被创造为世界的公民。只要他是天堂的公民,他就是属灵的,但只要他是世界的公民,他就是属世的;属灵人能思想神,感知与神有关的事物;他也能爱神,受来自神的东西影响。由此可知,他能与神结合。毫无疑问,人能思想神,感知与神有关的事物。因为他能思想神的一体性,神的存在,即耶和华,能思想神的浩瀚和永恒、构成祂本质的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也能思想祂的全能、全知和全在,还能思想主救主祂的儿子,救赎和调解,又能思想圣灵,最后思想神性三位一体;这一切都与神有关,或属于神,事实上就是神。此外,他能思想神的运作,这些运作主要是信仰和仁爱,他还能思想从这两者发出的其它许多事物。
人不仅能思想神,还能爱神,这一点从神自己的两条诫命明显看出来,这两条诫命是这样来表达的:
你要全心、全灵魂爱主你的神。这是第一且是大的诫命。其次与它相仿,就是要爱邻如己。(马太福音22:37-39; 申命记6:5)
人能遵行神的诫命,这就是爱祂和被祂所爱,这一点从这些话明显看出来:
耶稣说,有了我的诫命又遵守的,这人就是爱我的;爱我的必蒙我父爱他,我也要爱他,并且要向他显现。(约翰福音14:21)
此外,信仰只是通过属于理解力,从而属于思维的真理而与神的结合;爱只是通过属于意愿,从而属于情感的良善而与神的结合。神与人的结合是在属世层里面的属灵结合;人与神的结合是来自属灵层的属世结合。为了以这种结合为目的,人被创造为天堂的公民和世界的公民。作为天堂的公民,他是属灵的,作为世界的公民,他是属世的。因此,如果人变得属灵-理性,同时变得属灵-道德,那么他就与神结合,并通过这种结合而拥有救赎和永生。但另一方面,如果人只是属世-理性,也是属世-道德,那么神的确与人结合,但人不与神结合。这就是属灵死亡的源头;就其本身而言,属灵的死亡就是与属灵生命分离的属世生命;因为在这种情况下,有神的生命在其中的灵性在人里面灭绝了。
397.(1)意愿和理解力。
(a)人有两种官能构成他的生命;一种被称为意愿,另一种被称为理解力。它们彼此不同,但被如此创造,以至于成为一体。当它们合而为一时,它们被称为心智。因此,这些构成人类心智;在它们里面,人的整个生命就在它的最初原则中,或说拥有它的最初开始,并由此而存在于身体中。
(b)正如宇宙中所有符合秩序的事物都与良善和真理有关,人里面的所有事物都与意愿和理解力有关。人里面的良善属于意愿,真理属于理解力;因为这两种官能,或人的这两种生命,是它们的容器和主体:意愿是良善的所有事物的容器和主体,理解力是真理的所有事物的容器和主体。人里面的良善和真理只在这里;由于人里面的良善和真理不在别的地方,所以爱和信仰也不在别的地方,因为爱属于良善,良善属于爱,而信仰属于真理,真理属于信仰。
(c)意愿和理解力也构成人的灵,因为他的智慧和聪明、爱和仁爱,以及总体上的生命,就居住在它们里面。身体只是服从,是它们的被动器官。
(d)没有什么比知道意愿和理解力如何构成一个心智更重要的了。它们构成一个心智,就像良善和真理构成一体一样;因为意愿和理解力之间有一种婚姻,就像良善和真理之间有一种婚姻一样。这种婚姻的性质从接下来关于良善和真理的阐述明显看出来,即:正如良善是事物的存在(实体)本身,真理是由此产生的事物的显现(出现),人的意愿则是他生命的存在本身,他的理解力是由此产生的他生命的显现;因为属于意愿的良善在理解力中取得形式,并在那里使自己被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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