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68.从下列圣言经文明显看出,教会成员在主里面,主也在他里面:
耶稣说,你们要常在我里面、我也常在你们里面。我是葡萄树,你们是枝子。常在我里面的,我也常在他里面、这人就多结果子”。(约翰福音15:4,5)
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常在我里面,我也常在他里面。(约翰福音6:56)
到那日,你们就知道我在父里面,你们在我里面,我也在你们里面。(约翰福音14:20)
凡认耶稣为神儿子的,神就住在他里面,他也住在神里面。(约翰一书4:15)
但人自己无法在主里面,而是从主而来、在他里面的仁与信在主里面,他通过这二者成为本质上的人。不过,为了在这一奥秘上投下些许光明,使得理解力能理解它,我们必须按下列顺序来探究:
⑴正是与神的结合使人获得救赎和永生。
⑵与父神结合是不可能的,只能与主结合,并通过主与父神结合。
⑶与主的结合是相互的,因此主在人里面,人在主里面。
⑷这种相互结合是藉着仁与信实现的。
通过逐一解读,这些观点的真相将会水落石出。
1015.“并有大地震”表示教会的状态完全改变了。这从“地震”的含义清楚可知,“地震”是指教会状态的改变(参看AE 400, 499节);因为“地”表示教会,地震表示状态的改变;它被称为大,是为了表示状态完全改变了。
(关于第七诫续)
由于仇恨,也就是杀人的渴望,是对主之爱和对邻之爱的对立面,而这两种爱构成与人同在的天堂,所以很明显,仇恨因如此对立而构成与他同在的地狱。地狱之火不是别的,正是仇恨。因此,地狱照着仇恨的质和量而看起来像是在暗红色的火中,照着出于仇恨的报复的质和量而在具有昏暗火焰的火中。由于仇恨和爱彼此截然对立,仇恨因此构成与人同在的地狱,就像爱构成与他同在的天堂一样,所以主如此教导说:
你若在祭坛上献礼物,在那里想起你的弟兄对你不满,就把礼物留在坛前,先去同弟兄和好,然后来献礼物。你同你的对头还在路上,就赶紧向他示好;恐怕你的对头把你送给审判官,审判官把你交付衙役,你就下在监里了。我实在告诉你,非等到你还清最后一分钱,否则你断不能从那里出来。(马太福音5:23–26)
“送给审判官,审判官交付衙役,他就下在监里了”,描述了处于仇恨的人死后的状态,因为他在世时仇恨他的弟兄。“监里”(即监狱)是指地狱,“还清最后一分钱”表示惩罚,这种惩罚被称为永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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