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67.⑷然而,将主、仁与信分割之人并非接受它们的形式,确切地说,是摧毁它们的形式。人若将主从仁与信中分离出去,就等于拿走它们的生命。没有生命的仁与信要么不复存在,要么会流产。主是生命之本(参看358节)。人若承认主,却将仁丢弃一边,那他只不过是口头上承认祂而已。他的承认和告白是冰冷的,其中毫无信可言;它缺乏属灵的本质,因为信的本质是仁爱。但是,若践行仁爱,却不承认主是天地之神,与父为一(如祂自己所教导的),那他所践行的仁爱纯粹是属世的,其中没有永生。教会中人都知道,一切本为善之善皆来自神,因而来自主,祂是真神,也是永生(约翰一书5:20)。仁爱也是如此,因为善与仁为一。
脱离仁之信并非信,因为信是人生命的光、而仁是人生命的热。因此,仁从信分离,如同热从光分离。这导致人的状态如同世上的严冬,地上万物凋亡。真正的仁与真正的信就象意愿与理解力那样不可分离;否则,理解力会沦为虚无,意愿也随即如此。仁与信也一样,因为仁居于意愿,而信居于理解力。
将仁从信分离,如同将本质从形式分离。学术界都知道,没有形式的本质,或没有本质的形式,什么都不是;因为本质若不通过形式,就没有任何品质可言,而形式若不通过本质,就不是持续存在的实体。所以,它们若彼此分离,就都无法被断定为某个事物。仁是信的本质,信是仁的形式,就象善是真的本质,真是善的形式,如前所述。
善与真这二者存在于每一个具有本质存在的事物中。所以,既然仁与善相关,信与真相关,那么它们可用人体的很多特征和世上的很多现象来对比说明。它们恰似肺的呼吸和心脏的收缩运动;因为仁与信就象心与肺那样不可分离;若心跳停止,肺即刻停止呼吸;若肺停止呼吸,则会完全失去意识,也无法运动肌肉,以致心脏很快停止跳动,生命迹象完全消失。这种比较是很贴切的,因为心对应于意愿,因而也对应于仁爱,肺呼吸则对应于理解力,因而也对应于信。如前所述,仁居于意愿,信居于理解力;这就是圣言中“心”与“气”的意思。
仁与信的分离还恰似血与肉的分离。与肉分离之血会凝成血块并变质;而与血分离之肉则会逐渐腐烂长蛆。就属灵之义而言,“血”表智与信之真,而“肉”则表爱与仁之善。血和肉的这些含义可见于《破解启示录》(关于血,379节,关于肉832节)一书。
为了仁与信能成为某个事物,它们象人体内的食物和水,或象饼和酒一样不可分离。因为食物或饼若不就着水或酒,只会在胃中膨胀,象未消化的块状物那样损害人的胃,最后变得象烂泥。同样,只喝水或酒,不吃食物或饼,也会撑胀人的胃,还有血管和毛孔,它们由于缺乏营养,会导致身体衰弱,甚至死亡。这种比较也很贴切,因为“食物”与“饼”的属灵之义表爱与仁之善,而“水”与“酒”则表智与信之真(参看《破解启示录》50,316,778,932节)。
与信结合之仁和反过来与仁结合之信,好比少女白里透红的漂亮脸蛋。这也是极为形像的,因为在灵界,爱和由此而来的仁因着灵界太阳之火而发红,真理和由此而来的信则因着那太阳之光而发白。因此,与信分离之仁好比一张布满麻点的脸,而与仁分离之信则好比一张死尸的苍白之脸。与仁分离之信还好比半边身子瘫痪,就是所谓的偏瘫,若继续发展下去,人就会死亡。它又好比被狼蛛叮咬后所患的圣维斯特舞蹈病。理性能力变得就象这个受害者,还象他那样狂舞,自以为活力四射,然而,它无法集中理性思维,思考属灵的真理,就象人躺在床上被梦魇控制一样。这一切足以论证本章这两个要点:首先,无仁之信并非信,无信之仁亦非仁,若非主赋予它们生命,二者皆无生命(355-361节);其次,主、仁与信合为一体,就象人的生命、意愿与理解力合为一体,若它们分开,各自会象珍珠化为粉末一样消失(362-367节)。
783.“那龙将自己的能力、宝座和大权柄都给了他”表示那些将信仰与生活分离的人通过基于谬误的推理支持并证实他们的教义,由此强有力地迷惑人。这从“兽”、“把自己的能力、宝座和大权柄给了”的含义清楚可知:龙将自己的能力所给予的“兽”是指来自属世人、确认信仰与生活分离的推理(参看AE 774节);这些推理来自感官谬误,因为这兽看上去像豹,他的脚像“熊脚”,“熊脚”表示谬误(参看AE 781a, b节)。“把自己的能力、宝座和大权柄给了”是指支持并证实教义;“能力”表示有效性;“宝座”表示来自虚假的教义方面的教会,“大权柄”表示由此的支持和证实。前面说明,这些东西与推理及其谬误是一致的。
那些将信仰与生活,也就是与善行分离的人有“能力、宝座和大权柄”,不是因为他们所处的虚假本身有什么能力;事实上,来自邪恶的虚假没有任何能力,因为一切能力都在来自良善的真理中。但虚假对虚假,就像同类对同类那样拥有能力。这一点可从地狱灵对彼此的能力很清楚地看出来,他们通过想象的东西和对应的假象行使这种能力,渴望凭这种能力显得极其强大而有力;然而,他们对真理根本没有任何能力,完全没有,以至于它(译注:这种能力)什么都不是。如果到目前为止,在对启示录的解释中还有扩展的空间,我会通过大量经历来证实这一点。但仅从以下事实就能明显看出这一点:有无数人的地狱被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束缚,以至于他们当中没有一个人敢冒险举起一根手指;凭借来自主的真理,单单一位天使就能指挥、控制、约束或驱散上千群恶灵;并且仅仅出于意愿的意图看着他们就能做到这一点。有时我也被恩准从主拥有这种能力。说来奇怪,教会在结束时处于虚假,由此处于邪恶,并处于邪恶,由此处于虚假;然而,一切能力仍都属于来自良善的真理,这些真理似乎能被主通过来自圣言的真理赐予。但原因在于,虚假对那些处于来自邪恶的虚假之人拥有能力;在教会结束时,这些虚假掌权;当这些虚假掌权时,真理不被接受。因此,虚假无法被真理驱散;正因如此,在这种情况下,魔鬼被称为强大,并摆脱束缚。这就是为何在圣言中,地狱的虚假被称为“狮子”、“熊”、“狼”、“兽”,以及强壮而凶猛的“野兽”。
由于同样的原因,在圣言中,那些处于虚假的人被称为“大有权势或强大”、“强而有力”、“勇士”、“强人或强者、壮士”、“英雄”、“统治者”、“骇人”、“可怕”和“荒废者”,这可从各种经文明显看出来,如以下经文;耶利米书:
以色列家啊,看哪,我必从远方带来一个民族攻击你,是强盛的民族,都是勇士。(耶利米书5:15, 16)
同一先知书:
马匹上去吧,战车狂奔吧,勇士都出去吧。(耶利米书46:9)
又:
有剑临到勇士,他们就惊惶。(耶利米书50:36)
以西结书:
我必将法老交在列族中强人的手中。(以西结书31:11, 12)
何西阿书:
你倚靠自己的路线,仰赖你勇士众多。(何西阿书10:13)
约珥书:
有一人民又大又强,它们如英雄奔跑,爬上城墙。(约珥书2:2, 7)
阿摩司书:
快捷者的避难所灭亡,强有力者不能用力;强大的也不能救自己的灵魂;到那日,英雄中内心强大的必赤身逃跑。(阿摩司书2:14, 16)
诗篇:
求你斥责芦苇中的野兽;强者的会众。(诗篇68:30)
撒母耳记上:
壮士的弓已被折断。(撒母耳记上2:4)
启示录:
所有的君王、大人物、富人、千夫长、勇士,都把自己藏在洞穴和山岩里。(启示录6:15)
马太福音:
外邦人有统治者为主治理他们,有大臣操权管辖他们。(马太福音20:25)
路加福音:
这是你们的时刻,黑暗的权势了。(路加福音22:53)
除此之外还有其它各种经文。
对于以上所说的,可以补充的是:地狱灵都以为自己比其他人更强而有力;但这是因为他们只能战胜那些处于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之人;因此,一个地狱灵战胜另一个地狱灵,或一个邪恶及其虚假战胜另一个邪恶及其虚假;他们因这种表象而自以为很强大。然而,这种能力好比一只小虫子对一只小虫子,或一只跳蚤对一只跳蚤的能力,又或尘土对尘土、糠粃对糠粃的能力;他们的能力只是相对于他们相互之间的力量而言的。地狱灵为此感到骄傲,得意洋洋,出于最微不足道的原因想被视为强而有力、勇士和英雄。
由于此处论述的主题是龙从自己那里给予“从海里上来的兽”的“能力和大权柄”,因而是地狱灵在彼此之间的能力,所以我要在此揭开一些奥秘,是关于他们在灵界为了获得能力所练习的一些技艺的。有些灵人通过圣言为自己获得能力;因为他们熟悉其中的一些经文,并反复背诵这些经文,通过这种方式,与简单善人的联系就实现了,与他们在外在上的结合由此也实现了;只要他们处于这种结合,他们就能战胜他人。原因在于,圣言的一切都是真理,真理拥有一切能力,简单善人处于真理;他们从与简单善人的结合中获得能力,但前提是存在这种结合;然而,这种情况不会持续太久,因为主很快就会把他们彼此分开。有些灵人通过伪装对良善和真理的情感,并通过属于对诚实和公义的爱的情感来为自己获得能力;他们通过这些情感使简单善人对他们产生好感、怀有善意;这些灵人就这样吸引简单善人,并与他们联合。这种友善的感觉或仁慈的态度,可以说相互干预到几时,他们就继续比其他人强大到几时。还有些灵人通过各种代表为自己获得能力,这些代表是对应的滥用;一些灵人以其它方法获得能力。由于来自良善的真理拥有一切能力,而这些真理或一切能力都居于天使里面,或在天使身上找到,所以恶灵最渴望的就是把善灵吸引到他们那一边,因为恶人通过这种方式取胜。然而,一旦与这些简单善人分离,他们就处于自己的邪恶之虚假;当他们处于这些虚假时,就被剥夺一切能力。
这也是为何从这个世界涌出的所有恶人首先与他们仅从记忆知道,因而挂在嘴上的良善和真理分离;当他们与这些良善和真理分离时,他们的内层就显现,这些内层只由来自邪恶的大量虚假构成。当他们处于这些虚假时,就不再拥有任何能力,所以他们一头栽入地狱,就像沉重的身体从空中坠落于地。从圣言可以得知,良善和真理从恶人那里被夺走;因为主说:
把才干从他那里夺来,给那有十个才干的。因为凡有的,还要给他,叫他充足;没有的,连他所有的也要夺过来。把这无用的仆人,丢在外面黑暗里。在那里要哀哭切齿了。(马太福音25:28–30; 马可福音4:25; 路加福音8:18; 1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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