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67.(4)然而,将主、仁爱和信仰分离的人不是一种接受它们的形式,而是一种摧毁它们的形式。因为将主与仁爱和信仰分离的人,就将生命与它们分离了;当这种情况发生时,仁爱和信仰要么不复存在,要么就是堕胎或缺乏现实;因为主是生命本身(可参看TCR 358节)。一个承认主,却忽略仁爱的人,只以嘴唇来承认主;他的承认和宣告纯粹是冰冷的,里面没有任何信仰,因为它缺乏属灵的本质,而信仰的本质就是仁爱。但一个行使仁爱,却不承认主是天地之神,与父为一(如祂自己所教导的)的人,只行使属世仁爱,而属世仁爱里面没有永生。教会之人知道,本身为良善的一切良善都来自神,因而来自主,主是“真神,也是永生”(约翰一书5:20)。仁爱也是如此,因为良善与仁爱为一。
与仁爱分离的信仰不是信仰,因为信仰是人生命的光,仁爱是人生命的热。因此,仁爱与信仰的分离,就像热与光的分离;然后人的状态变得像冬天的世界,那时,地上的一切都会死亡。因为仁爱与信仰若要成为真正的仁爱与信仰,就不能分离,就像意愿与理解力不能分离一样;如果意愿与理解力分离,那么理解力就会化为乌有,很快意愿也会化为乌有。仁爱与信仰也是如此,因为仁爱住在意愿中,信仰住在理解力中。
把仁爱与信仰分离,就像把本质与形式分离。在学术界,众所周知,没有形式的本质,或没有本质的形式,什么都不是。因为本质若没有形式,就没有任何品质,而形式若没有本质,就没有存续的实体或潜在的现实;因此,没有任何东西能论及与对方分离的任何一方。仁爱是信仰的本质,信仰是仁爱的形式,就像良善是真理的本质,真理是良善的形式,如前所述。
这两者,即良善和真理,存在于拥有本质存在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仁爱与良善有关,信仰与真理有关;因此,仁爱和信仰可通过对比人体和地上的许多事物来说明。它们可以恰当地比作肺呼吸和心跳,因为仁爱与信仰不能分离,就像心与肺不能分离一样。事实上,当心跳停止时,肺呼吸立刻停止;当肺呼吸停止时,一切感觉都会停摆,一切肌肉都会失去运动能力,很快心脏也停止跳动,生命完全消失。这是一个恰当的对比,因为心对应于意愿,因而对应于仁爱,肺呼吸对应于理解力,因而对应于信仰;事实上,如前所述,仁爱住在意愿中,信仰住在理解力中;这就是圣言中“心”和“气息或灵”的意思。
仁爱与信仰的分离也对应于血与肉的分离;因为与肉分离的血会凝固,变得腐败;而与血分离的肉会逐渐腐烂并滋生虫子。此外,在灵义上,“血”表示智慧和信仰的真理,“肉”表示爱和仁爱的良善。这就是“血”的含义(可参看《揭秘启示录》,379节)和“肉”的含义(可参看《揭秘启示录》,832节)。
因为仁爱和信仰若要成为某种事物,就不能分离,就像人不能将食物和水,或饼和酒分离。食物或饼若不就着水或酒,只会使胃膨胀,以一团未消化物质的形式毁坏胃,变成大量腐烂的物质,像恶臭的淤泥一样。而水或酒若没有食物和饼,也会使胃、血管和毛孔膨胀;它们因缺乏营养而导致身体消瘦,最终导致死亡。这也是一个恰当的对比,因为在灵义上,“食物”和“饼”表示爱和仁爱的良善,而“水”和“酒”表示智慧和信仰的真理(参看《揭秘启示录》,50, 316, 778, 932节)。
与信仰结合的仁爱,和反过来与仁爱结合的信仰,可以比一个秀丽少女的脸,因红白相间的肤色而更加美丽。这又是一个恰当的对比,因为在灵界,爱和由此而来的仁爱因那里太阳的火而发红,而真理和由此而来的信仰因那太阳的光而发白。因此,与信仰分离的仁爱可以比作一张长满脓疱或粉刺的脸,而与仁爱分离的信仰可以比作一具尸体苍白的脸。与仁爱分离的信仰也可以比作半边身子的瘫痪,这种瘫痪被称为偏瘫,若继续发展下去,会导致人死亡。它还可以比作由狼蛛叮咬引起的圣维斯特舞蹈病,或亨廷顿舞蹈症。当处于这种分离状态时,理性能力就变得像一个被如此叮咬的人;它像这个人一样疯狂跳舞,自以为有活力;而事实上,它不能将各种论点收集到一个结论中,或说不能集中推理,思考属灵真理,就像一个躺在床上睡觉的人被令人窒息的噩梦压垮一样。这足以证明本章的两个要点:第一,没有仁爱的信仰不是信仰,没有信仰的仁爱不是仁爱,两者都没有生命,除非来自主(TCR 355-361节);第二,主、仁爱和信仰,就像人的生命、意愿和理解力一样构成一体;如果它们分开,各自都会像珍珠化为粉末一样灭亡(TCR 362-367节)。
152.“那眼目如火焰”表示出于祂的神性之爱的圣治,以及传给那些处于对主之爱,由此处于对主之信之人的神性智慧和聪明。这从前面的阐述(AE 68节)清楚可知,那里说明:“如火焰的眼目”当论及主时,表示出于其神性之爱的圣治。它也表示传给那些处于对主之爱,由此处于对主之信之人的神性智慧和聪明,因为在圣言中,“眼”当论及人时,表示对真理的理解,对真理的理解就是聪明和智慧;因此,“眼”当论及主时,表示从祂发出的神性智慧和聪明;从祂发出之物被传给天使和处于对主之爱,并由此处于对主之信的世人。天使和世人所拥有的一切智慧和聪明都不属于他们自己,而是属于与他们同在的主。这在教会也是众所周知的;因为教会知道属于爱的一切良善和属于信的一切真理都来自神,丝毫不来自人;从内层被看见和承认的真理构成聪明,它们与从内层被感知到、因而被看见的良善结合后一起构成智慧。正因如此,“祂那如火焰的眼目”也表示传给那些处于爱之良善,并由此处于对主之信之人的主的神性智慧和聪明。
眼睛之所以表示理解力,是因为对世人和天使来说,眼睛的一切看见都来自理解力。眼睛的一切看见都来自理解力,这一点在那些不知道呈现在身体中的结果所来自的事物的内在原因之人看来,似乎是一个荒谬的悖论。不知道这些原因的人只相信眼睛凭自己看见,耳朵凭自己听见,舌头凭自己尝味,身体凭自己感觉;而事实上,正是人的内在生命,即其灵的生命,也就是他的理解力和意愿,或思维和情感的生命通过身体器官感觉世上的事物,从而属世地感知它们。整个身体及其感官只是它的灵魂或灵的一个工具。这也是为何当人的灵与身体分离时,身体就完全没有了感觉,而灵以后继续拥有以前的感觉。人的灵在从身体中被释放出来后,和活在世上时一样看见、听见和感觉(参看《天堂与地狱》,461–469节);关于理解力与眼睛的看见或视觉的对应关系,可参看《属天的奥秘》(4403–4421, 4523–4534节)。对动物来说,它们的内在生命也被称为它们的灵魂,通过它们的外在身体器官一样拥有感觉;不同之处在于,动物的感觉不像人那样理性,因而不是从诸如人所拥有的那种理解力和意愿形成的(参看《天堂与地狱》,108节;《最后的审判》,25节)。
这就是为何在圣言中,“眼”表示对真理的理解,或聪明和智慧,这从以下经文可以看出来,以赛亚书:
你对这百姓说,你们听是要听见,却不明白;看是要看见,却不晓得。要使这百姓心蒙脂油,耳朵发沉,将他们的眼涂抹掉,免得他们眼睛看见。(以赛亚书6:9–10; 约翰福音12:40)
“将眼涂抹掉,免得他们眼睛看见”是指使理解力昏暗,免得他们明白。
同一先知书:
耶和华将沉睡的灵浇灌你们,封闭你们的眼,蒙盖先知和你们的头,先见。(以赛亚书29:10)
此处“封闭你们的眼,蒙盖先知和你们的头,先见”是指(遮盖)对真理的理解。“先知”是指那些教导真理的人;这些人也被称为“头”,因为“头”表示聪明;他们也因神性真理在他们那里的启示而被称为先见。
又:
那能看的人,眼不再闭上,能听的人,耳必倾听。(以赛亚书32:3)
“那能看的人的眼”表示那些理解真理的人。又:
闭眼不看邪恶的。你的眼必见王的荣美。(以赛亚书33:15, 17)
“闭眼不看邪恶”是指不允许邪恶进入思维;“他们的眼必见王的荣美”是指他们要怀着愉悦在真理之光中理解真理;因为“王”在此不是指一个王,而是指真理(参看AE 31a节)。
耶利米书:
愚昧无心的百姓啊,你们有眼不看,有耳不听,现在当听这话。(耶利米书5:21; 以西结书12:2)
耶利米哀歌:
我们头上的冠冕掉落;为这事我们的心发昏;为这事我们的眼昏暗。(耶利米哀歌5:16, 17)
“头上的冠冕”是指智慧(参看AE 126节);“心发昏”是指对良善的意愿不复存在。“心”是指意愿和爱(参看《天堂与地狱》,95节)。“眼”是指对真理的理解,当真理不再被理解时,就说它们昏暗。
撒迦利亚书:
对丢弃羊群的牧人的惩罚,剑必临到他右眼上;他的右眼也必完全昏暗。(撒迦利亚书11:17)
“剑必临到右眼上;右眼也必完全昏暗”表示理解力中的一切真理都要因虚假而灭亡。“剑”是指虚假对真理的摧毁(参看AE 131b节)。
同一先知书:
耶和华用灾殃攻击那与耶路撒冷争战的众民;他们的眼在眶中干瘪。(撒迦利亚书14:12)
“与耶路撒冷争战的众民”是指那些与教会争战的人;“耶路撒冷”是指教会;“他们的眼干瘪”表示聪明将灭亡,因为他们利用虚假与真理争战。
又:
我必以惊惶击打一切马匹,以瞎眼击打列民一切的马匹。(撒迦利亚书12:4)
此处论述的是教会的荒废;“马”表示理解力,因此,“以惊惶和瞎眼击打马匹”表示理解力的愚蠢和盲目。“马”表示理解力(可参看《白马》,1–5节)。
诗篇:
耶和华我的神啊,求你垂听我,使我眼目光明,免得我沉睡至死。(诗篇13:3)
此处“眼目”表示理解力。摩西五经:
你不可受贿赂,因为贿赂使智慧人的眼睛变瞎。(申命记16:19)
“使智慧人的眼睛变瞎”是指防止他们看见或理解真理。
马太福音:
身体的灯就是眼睛;如果眼睛健全,全身就光明;如果眼睛坏了,全身就黑暗。所以你里头的光若是黑暗,那黑暗是何等大呢。(马太福音6:22, 23; 路加福音11:34)
此处“眼睛”不是指眼睛,而是指理解力;“健全的眼睛”是指对真理的理解;“坏了的眼睛”是指对虚假的理解;“黑暗”是指虚假;“全身”是指整个灵,这灵完全就是诸如意愿和由此而来的理解力的样子或品质;它若从对良善的意愿而拥有对真理的理解,就是一位光明天使;但它若拥有对虚假的理解,就是一个黑暗灵人。上述经文描述了通过对真理的理解对人的改造。由此清楚可知,人若知道眼睛表示什么,就能知道这些话所包含的奥秘。人通过以理解力所接受的真理而得以改造(可参看AE 112, 126节)。
马太福音:
若是你的右眼叫你跌倒,就把它剜出来,从你身上扔掉。只有一只眼进入生命,强如有两只眼被丢在地狱的火里。(马太福音5:29; 18:9; 马可福音9:47)
此处“眼”也不指眼睛,而是指进行思想的理解力;“叫人跌倒的右眼”是指思想邪恶的理解力;“把它剜出来扔掉”是指不接受这种邪恶,而是弃绝它;“有一只眼”是指不思想邪恶,只思想真理的理解力,因为理解力能思想真理;它若思想邪恶,就来自对邪恶的意愿。经上之所以说“右眼”,是因为“右眼”表示对良善的理解,“左眼”是指对真理的理解(参看《属天的奥秘》,4410, 6923节)。
以赛亚书:
当那日,聋子必听见这书上的话;瞎子的眼,必从幽暗和黑暗中看见。(以赛亚书29:18)
同一先知书:
那时,瞎子的眼必打开,聋子的耳必开通。(以赛亚书35:5)
又:
我必使你作列族的光,开瞎子的眼,领被囚的出监狱,领坐黑暗的出牢房。(以赛亚书42:6, 7)
又:
你要将有眼而瞎,有耳而聋的民带出来。(以赛亚书43:8)
“开瞎子的眼”是指教导那些还不知道真理,却渴望真理的人,也就是外邦人。主治好瞎子(马太福音9:27–29; 20:29–34; 21:14; 马可福音8:23, 25; 路加福音18:35–43; 约翰福音9:1–21)所表相同;因为主所行的一切神迹都涉及诸如属于教会和天堂的那类事物,因此,它们都是神性(参看《属天的奥秘》,7337, 8364, 9301节)。
由于“眼”表示理解力,所以在属于以色列人的律例中,有这样一条:
亚伦的种,凡是瞎眼的,或眼有残疾的,都不可近前来献祭,或进到幔子里面。(利未记21:17–23)
利未记:
瞎眼的不可献上作祭物。(利未记22:22; 玛拉基书1:8)
因此,在诅咒当中有这样一个诅咒:
消耗眼睛的热病。(利未记26:16)
由此可知“如火焰的神之子的眼目”表示什么,即表示传给那些处于对主之爱,由此处于对主之信之人的神性智慧和聪明。
由此也表示祂的圣治,这一点从前面的说明(AE 68节)清楚看出来。对此,可以补充的是,论及以西结书中的基路伯,和启示录所提到的宝座周围的四活物的话也表示主的圣治,尤表一种守卫,即:若不通过良善,不可靠近主。以西结书:
我观看,见基路伯旁边有四个轮子;他们全身,连背带手和翅膀,并轮周围都满了眼睛。(以西结书10:9, 12)
启示录:
宝座周围有四个活物,前后都满了眼睛;每一个都有翅膀,周围和里面都满了眼睛。(启示录4:6, 8)
这“四活物”也是基路伯,因为对它们的描述和对以西结书中的基路伯的描述几乎一样。如此多的眼睛被归给它们,是因为“基路伯”所表示的主的圣治就是祂通过神性智慧对天上和地上的一切事物的管理;事实上,主从圣治中看见一切,安排一切并预见一切。“基路伯”表示主的圣治,尤表一种守卫,即:若不通过良善,不可靠近主(AC 9277, 9509, 9673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