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367

367.(4)然而,

367.(4)然而,将主、仁爱和信仰分离的人不是一种接受它们的形式,而是一种摧毁它们的形式。因为将主与仁爱和信仰分离的人,就将生命与它们分离了;当这种情况发生时,仁爱和信仰要么不复存在,要么就是堕胎或缺乏现实;因为主是生命本身(可参看TCR 358节)。一个承认主,却忽略仁爱的人,只以嘴唇来承认主;他的承认和宣告纯粹是冰冷的,里面没有任何信仰,因为它缺乏属灵的本质,而信仰的本质就是仁爱。但一个行使仁爱,却不承认主是天地之神,与父为一(如祂自己所教导的)的人,只行使属世仁爱,而属世仁爱里面没有永生。教会之人知道,本身为良善的一切良善都来自神,因而来自主,主是“真神,也是永生”(约翰一书5:20)。仁爱也是如此,因为良善与仁爱为一。

与仁爱分离的信仰不是信仰,因为信仰是人生命的光,仁爱是人生命的热。因此,仁爱与信仰的分离,就像热与光的分离;然后人的状态变得像冬天的世界,那时,地上的一切都会死亡。因为仁爱与信仰若要成为真正的仁爱与信仰,就不能分离,就像意愿与理解力不能分离一样;如果意愿与理解力分离,那么理解力就会化为乌有,很快意愿也会化为乌有。仁爱与信仰也是如此,因为仁爱住在意愿中,信仰住在理解力中。

把仁爱与信仰分离,就像把本质与形式分离。在学术界,众所周知,没有形式的本质,或没有本质的形式,什么都不是。因为本质若没有形式,就没有任何品质,而形式若没有本质,就没有存续的实体或潜在的现实;因此,没有任何东西能论及与对方分离的任何一方。仁爱是信仰的本质,信仰是仁爱的形式,就像良善是真理的本质,真理是良善的形式,如前所述。

这两者,即良善和真理,存在于拥有本质存在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仁爱与良善有关,信仰与真理有关;因此,仁爱和信仰可通过对比人体和地上的许多事物来说明。它们可以恰当地比作肺呼吸和心跳,因为仁爱与信仰不能分离,就像心与肺不能分离一样。事实上,当心跳停止时,肺呼吸立刻停止;当肺呼吸停止时,一切感觉都会停摆,一切肌肉都会失去运动能力,很快心脏也停止跳动,生命完全消失。这是一个恰当的对比,因为心对应于意愿,因而对应于仁爱,肺呼吸对应于理解力,因而对应于信仰;事实上,如前所述,仁爱住在意愿中,信仰住在理解力中;这就是圣言中“心”和“气息或灵”的意思。

仁爱与信仰的分离也对应于血与肉的分离;因为与肉分离的血会凝固,变得腐败;而与血分离的肉会逐渐腐烂并滋生虫子。此外,在灵义上,“血”表示智慧和信仰的真理,“肉”表示爱和仁爱的良善。这就是“血”的含义(可参看《揭秘启示录》,379节)和“肉”的含义(可参看《揭秘启示录》,832节)

因为仁爱和信仰若要成为某种事物,就不能分离,就像人不能将食物和水,或饼和酒分离。食物或饼若不就着水或酒,只会使胃膨胀,以一团未消化物质的形式毁坏胃,变成大量腐烂的物质,像恶臭的淤泥一样。而水或酒若没有食物和饼,也会使胃、血管和毛孔膨胀;它们因缺乏营养而导致身体消瘦,最终导致死亡。这也是一个恰当的对比,因为在灵义上,“食物”和“饼”表示爱和仁爱的良善,而“水”和“酒”表示智慧和信仰的真理(参看《揭秘启示录》,50, 316, 778, 932节)

与信仰结合的仁爱,和反过来与仁爱结合的信仰,可以比一个秀丽少女的脸,因红白相间的肤色而更加美丽。这又是一个恰当的对比,因为在灵界,爱和由此而来的仁爱因那里太阳的火而发红,而真理和由此而来的信仰因那太阳的光而发白。因此,与信仰分离的仁爱可以比作一张长满脓疱或粉刺的脸,而与仁爱分离的信仰可以比作一具尸体苍白的脸。与仁爱分离的信仰也可以比作半边身子的瘫痪,这种瘫痪被称为偏瘫,若继续发展下去,会导致人死亡。它还可以比作由狼蛛叮咬引起的圣维斯特舞蹈病,或亨廷顿舞蹈症。当处于这种分离状态时,理性能力就变得像一个被如此叮咬的人;它像这个人一样疯狂跳舞,自以为有活力;而事实上,它不能将各种论点收集到一个结论中,或说不能集中推理,思考属灵真理,就像一个躺在床上睡觉的人被令人窒息的噩梦压垮一样。这足以证明本章的两个要点:第一,没有仁爱的信仰不是信仰,没有信仰的仁爱不是仁爱,两者都没有生命,除非来自主(TCR 355-361节);第二,主、仁爱和信仰,就像人的生命、意愿和理解力一样构成一体;如果它们分开,各自都会像珍珠化为粉末一样灭亡(TCR 362-367)。


诠释启示录 #1136

1136.“一时之间

1136.“一时之间你的审判就来到了”表示他们通过最后的审判而彻底毁灭。这从“一时之间”的含义清楚可知,“一时之间”是指突然,在此是指完全,因而当论及毁灭时,是指彻底;因为时,跟日、年和总体上所有的时间一样,表示状态(参看AE 194, 488673, 875节)。此处“时”表示通过最后的审判而毁灭的状态;用来标明连续的持续时间的数字表示状态的品质;因此,当经上说“一时之间”时,它表示突然的一切。它表示突然的一切,这一点从下文明显看出来,在那里,属于巴比伦的一切都作为她灭亡的“货物”而被列出来。“你的审判来到了”表示通过最后的审判毁灭,这是显而易见的,无需解释。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关于主)

被称为圣治律法的秩序律法如下:

(1)人应只感觉、感知,从而知道生命在他里面,也就是说,他出于自己思考和意愿,从而说话和行动;但他仍应承认并相信,他所思所说的真理,和他所愿所行的良善都来自神,因而好像来自他自己。

(2)人应做他出于自由照着理智所做的事,然而仍应承认并相信,他所拥有的真自由来自神;这同样适用于他的真理智,就本身而言,这真理智被称为理性。

(3)出于自由照着理性思考和说出真理,意愿和实行良善,不是来自人自己,而是来自神;出于自由思考和说出虚假,意愿和实行邪恶,不是来自人自己,而是来自地狱;然而,是以这种方式,虽然虚假和邪恶来自地狱,但自由本身,就本身而言,以及思考、意愿、说话和实行的能力本身,就本身而言,都来自神

(4)人的理解力和意愿决不可以受到别人的一丁点强迫,因为别人的一切强迫都会夺走自由,但人应该自我强迫,因为自我强迫就是出于自由行动。

(5)人出于自己里面的感觉和感知,并不知道良善和真理是如何从神流入的,也不知道邪恶和虚假是如何从地狱流入的;他看不见圣治是如何运作,以支持良善反对邪恶的;他若知道,就不会出于自由照着理性貌似出于自己行动;对他来说,知道并承认来自圣言和教会教义的这些事物就足够了。

(6)人不能靠外在方法被改造,而要靠内在方法被改造;外在方法是指神迹和异象,以及恐惧和惩罚;内在方法是指来自圣言和教会教义的真理和良善,以及仰望主。因为这些方法通过内在途径进入,并移除居于里面的邪恶和虚假,而外在方法通过外在途径进入,不会移除邪恶和虚假,而是会把它们关在里面。尽管如此,只要人以前通过内在方法被改造过,他就可以通过外在方法进一步被改造;但没有被改造的人只是被外在方法(即恐惧和惩罚)阻止不去说和做他所思所愿的邪恶和虚假。

(7)只有人能被保持在信之真理和爱之良善中,直到生命结束,神才允许他进入它们;事实上,他继续邪恶,也好过他先良善,然后又邪恶,因为这样他就成了亵渎。这就是邪恶被许可的主要原因。

(8)神不断使人退出邪恶,只要人出于自由愿意退出。人能退出邪恶到何等程度,神就在何等程度上把他引入良善,从而引入天堂。但人不能退出邪恶到何等程度,神就在何等程度上不能把他引入良善,从而引入天堂。因为人退出邪恶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从神行本身为良善的良善,但他不退出邪恶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从自己行有邪恶在里面的良善。

(9)神并非不用方法,或直接要么从祂自己那里,要么通过天使教导人真理,而是通过圣言,讲道,阅读,与他人的交谈和交流,因而通过他自己对这些事的思考来教导的。那时,人照着他出于功用而对真理的情感被光照;否则,人不能貌似出于自己行动。

(10)当显赫和财富使人误入歧途时,正是他出于自己的谨慎将自己引入显赫和财富;因为按照圣治,人只被引入那些不会使人误入歧途,而是对永生有用的事物中;事实上,圣治在人身上的一切运作都着眼于永恒,因为作为神、使人为人的生命是永生,或说是永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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