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67.(4)然而,将主、仁爱和信仰分离的人不是一种接受它们的形式,而是一种摧毁它们的形式。因为将主与仁爱和信仰分离的人,就将生命与它们分离了;当这种情况发生时,仁爱和信仰要么不复存在,要么就是堕胎或缺乏现实;因为主是生命本身(可参看TCR 358节)。一个承认主,却忽略仁爱的人,只以嘴唇来承认主;他的承认和宣告纯粹是冰冷的,里面没有任何信仰,因为它缺乏属灵的本质,而信仰的本质就是仁爱。但一个行使仁爱,却不承认主是天地之神,与父为一(如祂自己所教导的)的人,只行使属世仁爱,而属世仁爱里面没有永生。教会之人知道,本身为良善的一切良善都来自神,因而来自主,主是“真神,也是永生”(约翰一书5:20)。仁爱也是如此,因为良善与仁爱为一。
与仁爱分离的信仰不是信仰,因为信仰是人生命的光,仁爱是人生命的热。因此,仁爱与信仰的分离,就像热与光的分离;然后人的状态变得像冬天的世界,那时,地上的一切都会死亡。因为仁爱与信仰若要成为真正的仁爱与信仰,就不能分离,就像意愿与理解力不能分离一样;如果意愿与理解力分离,那么理解力就会化为乌有,很快意愿也会化为乌有。仁爱与信仰也是如此,因为仁爱住在意愿中,信仰住在理解力中。
把仁爱与信仰分离,就像把本质与形式分离。在学术界,众所周知,没有形式的本质,或没有本质的形式,什么都不是。因为本质若没有形式,就没有任何品质,而形式若没有本质,就没有存续的实体或潜在的现实;因此,没有任何东西能论及与对方分离的任何一方。仁爱是信仰的本质,信仰是仁爱的形式,就像良善是真理的本质,真理是良善的形式,如前所述。
这两者,即良善和真理,存在于拥有本质存在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仁爱与良善有关,信仰与真理有关;因此,仁爱和信仰可通过对比人体和地上的许多事物来说明。它们可以恰当地比作肺呼吸和心跳,因为仁爱与信仰不能分离,就像心与肺不能分离一样。事实上,当心跳停止时,肺呼吸立刻停止;当肺呼吸停止时,一切感觉都会停摆,一切肌肉都会失去运动能力,很快心脏也停止跳动,生命完全消失。这是一个恰当的对比,因为心对应于意愿,因而对应于仁爱,肺呼吸对应于理解力,因而对应于信仰;事实上,如前所述,仁爱住在意愿中,信仰住在理解力中;这就是圣言中“心”和“气息或灵”的意思。
仁爱与信仰的分离也对应于血与肉的分离;因为与肉分离的血会凝固,变得腐败;而与血分离的肉会逐渐腐烂并滋生虫子。此外,在灵义上,“血”表示智慧和信仰的真理,“肉”表示爱和仁爱的良善。这就是“血”的含义(可参看《揭秘启示录》,379节)和“肉”的含义(可参看《揭秘启示录》,832节)。
因为仁爱和信仰若要成为某种事物,就不能分离,就像人不能将食物和水,或饼和酒分离。食物或饼若不就着水或酒,只会使胃膨胀,以一团未消化物质的形式毁坏胃,变成大量腐烂的物质,像恶臭的淤泥一样。而水或酒若没有食物和饼,也会使胃、血管和毛孔膨胀;它们因缺乏营养而导致身体消瘦,最终导致死亡。这也是一个恰当的对比,因为在灵义上,“食物”和“饼”表示爱和仁爱的良善,而“水”和“酒”表示智慧和信仰的真理(参看《揭秘启示录》,50, 316, 778, 932节)。
与信仰结合的仁爱,和反过来与仁爱结合的信仰,可以比一个秀丽少女的脸,因红白相间的肤色而更加美丽。这又是一个恰当的对比,因为在灵界,爱和由此而来的仁爱因那里太阳的火而发红,而真理和由此而来的信仰因那太阳的光而发白。因此,与信仰分离的仁爱可以比作一张长满脓疱或粉刺的脸,而与仁爱分离的信仰可以比作一具尸体苍白的脸。与仁爱分离的信仰也可以比作半边身子的瘫痪,这种瘫痪被称为偏瘫,若继续发展下去,会导致人死亡。它还可以比作由狼蛛叮咬引起的圣维斯特舞蹈病,或亨廷顿舞蹈症。当处于这种分离状态时,理性能力就变得像一个被如此叮咬的人;它像这个人一样疯狂跳舞,自以为有活力;而事实上,它不能将各种论点收集到一个结论中,或说不能集中推理,思考属灵真理,就像一个躺在床上睡觉的人被令人窒息的噩梦压垮一样。这足以证明本章的两个要点:第一,没有仁爱的信仰不是信仰,没有信仰的仁爱不是仁爱,两者都没有生命,除非来自主(TCR 355-361节);第二,主、仁爱和信仰,就像人的生命、意愿和理解力一样构成一体;如果它们分开,各自都会像珍珠化为粉末一样灭亡(TCR 362-367节)。
1010.启16:16.“他就把他们聚集在一个地方,希伯来话叫作哈米吉多顿”表示出于反对真理的虚假的一种争战状态,这种状态源于教会之人的自我之爱。这从“把他们聚集在一个地方”的含义清楚可知,“把他们聚集在一个地方”,即去争战,是指出于反对真理的虚假为争战作安排。之所以是指一种争战的状态,是因为“地方”表示一个事物的状态;它是指出于反对真理的虚假,是因为这是指龙把他们聚集起来;因为在第12章,经上说:
龙去与妇人其余的种争战,就是那守神诫命,为耶稣基督作见证的。(启示录12:17)
关于第13章中从海里上来的兽:
又赐予他与圣徒作战,并且胜过他们。(启示录13:7)
此处说出了他们要聚集起来,开始作战所在的地方的名称。人们以为哈米吉多顿是指米吉多,犹大王约西亚在那里与法老作战,并被击败(参看列王纪下23:29, 30; 历代志下35:20–24; 撒迦利亚书12:11)。但人们还不知道那里的“米吉多”在灵义上表示什么,所以要予以说明。“哈米吉多顿”表示对尊荣、统治和显赫的爱。这爱也由古希伯来语中的“米吉多”来表示,这从阿拉伯语中的这个词的含义中明显看出来。在天堂,“哈米吉多顿”没有别的意思,因为圣言所提到的一切地方都表示事物和状态。
当虚假即将与真理斗争时,对尊荣、统治和显赫的爱就是教会的最后状态,因为在教会的末期,这爱即将在教会掌权;当这爱掌权时,来自邪恶的虚假也掌权,并战胜真理。事实上,这爱比其它所有爱都更熄灭天堂之光,引发地狱的黑暗,因为这爱是人真正的自我。只要这爱掌权,无论用什么力量,人都无法从他的自我中拔出来,并被提升到天堂。这爱使人完全沉浸在他的自我中,而这自我无非邪恶和虚假。人出于这种爱在天堂和教会的一切事物上都处在幽暗之中,从而处于纯粹的虚假,这一点没有显现给处于这爱的人,因为他们的属世之光看上去如此明亮,以至于属灵之光被熄灭了,或说属灵之光照着他们属世之光的亮度而被熄灭;但这种明亮的光是虚假的光或幻乐的结果,因为这光是被对荣耀的爱,因而被自我聪明的爱所点燃的;当这自我聪明在天上被观之时,它是疯狂和愚蠢的。因此,当这爱在教会掌权时,教会就全完了,因为无人再有对真理的任何理解,或对良善的任何意愿。尊荣、统治和显赫构成最高的快乐,并被感觉为最大的良善;这最高的快乐和最大的良善就是目的,其它一切都为了这个目的而被考虑或关注。在这种情况下,一切良善和真理,无论文明的、道德的,还是属灵的,都充当手段,这些手段只为了目的并照着它们服务于这目的的程度而被热爱;它们若不提供服务,就被视为可恶,并遭弃绝。这同样适用于一切功用,无论文明的,道德的,还是属灵的。当功用被视为目的时,情况就不同了;人不会将荣耀和尊荣归于他本人,而是照着功用的杰出程度而归于功用本身。这时,尊荣、统治和显赫就是手段,只有当它们作为手段服务于功用时,才会受到尊重。由此可在某种程度上看出,“哈米吉多顿”是什么意思。
此外,我已经活生生地看到,不仅在巴比伦王国,而且在其它所有王国,这爱已经摧毁了教会,玷污了它的一切良善和真理。因为如今,几乎每个人在死后进入灵界时,都从自然界中带来被尊敬、统治和超越他人或显赫的渴望;很少有人为了功用而热爱功用;他们的愿望是,让功用进行服侍,让并非功用的尊荣发号施令;当这尊荣掌权时,就是当它与功用分离而什么都不是时,他们在天堂不可能有份有业,在天堂,唯独功用掌权;因为主的功是功用的国;当这些功用掌权时,就是主在掌权,因为功用就是良善,一切良善都来自主。这就是在理性事物方面所显现的教会状态,这种状态由“第六位天使把他的小瓶倒在幼发拉底大河上”来表示,并且是此处所论述的主题或状态。
(关于第六诫续)
到目前为止一直考虑的是通奸;现在还要阐明什么是通奸。通奸就是摧毁婚姻之爱的一切淫行。一个丈夫与别人的妻子,或与任何女人,无论寡妇、处女,还是妓女的淫行,当是出于对婚姻的厌恶或憎恶来做的时,就是通奸;同样,一个妻子与一个已婚男人或一个单身男人的淫行,当是出于同样的原因来做的时,就是通奸。再者,任何未婚男子与别人妻子的淫行,或任何未婚女子与别人丈夫的淫行都属于通奸,因为它们通过将他们的心智从婚姻转向通奸而摧毁了婚姻之爱。多样性的快乐,即便与妓女的快乐,都是通奸的快乐,因为多样性的快乐摧毁婚姻的快乐。因此,不以结婚为目的的奸污处女的快乐也是通奸的快乐;因为那些处于这种快乐的人后来渴望婚姻,只是为了奸污;当达到目的时,他们就厌恶婚姻。总之,摧毁婚姻,熄灭婚姻之爱的一切淫行都是通奸,或属于通奸;然而,没有摧毁婚姻,也没有熄灭婚姻之爱的淫行是私通,这种私通是从对出于种种原因还不能步入的婚姻的某种自然本能中涌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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