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67.⑷然而,将主、仁与信分割之人并非接受它们的形式,确切地说,是摧毁它们的形式。人若将主从仁与信中分离出去,就等于拿走它们的生命。没有生命的仁与信要么不复存在,要么会流产。主是生命之本(参看358节)。人若承认主,却将仁丢弃一边,那他只不过是口头上承认祂而已。他的承认和告白是冰冷的,其中毫无信可言;它缺乏属灵的本质,因为信的本质是仁爱。但是,若践行仁爱,却不承认主是天地之神,与父为一(如祂自己所教导的),那他所践行的仁爱纯粹是属世的,其中没有永生。教会中人都知道,一切本为善之善皆来自神,因而来自主,祂是真神,也是永生(约翰一书5:20)。仁爱也是如此,因为善与仁为一。
脱离仁之信并非信,因为信是人生命的光、而仁是人生命的热。因此,仁从信分离,如同热从光分离。这导致人的状态如同世上的严冬,地上万物凋亡。真正的仁与真正的信就象意愿与理解力那样不可分离;否则,理解力会沦为虚无,意愿也随即如此。仁与信也一样,因为仁居于意愿,而信居于理解力。
将仁从信分离,如同将本质从形式分离。学术界都知道,没有形式的本质,或没有本质的形式,什么都不是;因为本质若不通过形式,就没有任何品质可言,而形式若不通过本质,就不是持续存在的实体。所以,它们若彼此分离,就都无法被断定为某个事物。仁是信的本质,信是仁的形式,就象善是真的本质,真是善的形式,如前所述。
善与真这二者存在于每一个具有本质存在的事物中。所以,既然仁与善相关,信与真相关,那么它们可用人体的很多特征和世上的很多现象来对比说明。它们恰似肺的呼吸和心脏的收缩运动;因为仁与信就象心与肺那样不可分离;若心跳停止,肺即刻停止呼吸;若肺停止呼吸,则会完全失去意识,也无法运动肌肉,以致心脏很快停止跳动,生命迹象完全消失。这种比较是很贴切的,因为心对应于意愿,因而也对应于仁爱,肺呼吸则对应于理解力,因而也对应于信。如前所述,仁居于意愿,信居于理解力;这就是圣言中“心”与“气”的意思。
仁与信的分离还恰似血与肉的分离。与肉分离之血会凝成血块并变质;而与血分离之肉则会逐渐腐烂长蛆。就属灵之义而言,“血”表智与信之真,而“肉”则表爱与仁之善。血和肉的这些含义可见于《破解启示录》(关于血,379节,关于肉832节)一书。
为了仁与信能成为某个事物,它们象人体内的食物和水,或象饼和酒一样不可分离。因为食物或饼若不就着水或酒,只会在胃中膨胀,象未消化的块状物那样损害人的胃,最后变得象烂泥。同样,只喝水或酒,不吃食物或饼,也会撑胀人的胃,还有血管和毛孔,它们由于缺乏营养,会导致身体衰弱,甚至死亡。这种比较也很贴切,因为“食物”与“饼”的属灵之义表爱与仁之善,而“水”与“酒”则表智与信之真(参看《破解启示录》50,316,778,932节)。
与信结合之仁和反过来与仁结合之信,好比少女白里透红的漂亮脸蛋。这也是极为形像的,因为在灵界,爱和由此而来的仁因着灵界太阳之火而发红,真理和由此而来的信则因着那太阳之光而发白。因此,与信分离之仁好比一张布满麻点的脸,而与仁分离之信则好比一张死尸的苍白之脸。与仁分离之信还好比半边身子瘫痪,就是所谓的偏瘫,若继续发展下去,人就会死亡。它又好比被狼蛛叮咬后所患的圣维斯特舞蹈病。理性能力变得就象这个受害者,还象他那样狂舞,自以为活力四射,然而,它无法集中理性思维,思考属灵的真理,就象人躺在床上被梦魇控制一样。这一切足以论证本章这两个要点:首先,无仁之信并非信,无信之仁亦非仁,若非主赋予它们生命,二者皆无生命(355-361节);其次,主、仁与信合为一体,就象人的生命、意愿与理解力合为一体,若它们分开,各自会象珍珠化为粉末一样消失(362-367节)。
457.“仍旧不悔改自己手所做的”表他们也不避开自己的事物,也就是各种如罪的邪恶。“人手所做的”表示人自己的事物,也就是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因为“手”表示从人所发出的作为总体的这些事物;事实上,心智、因而其身体的能力都指向手,并终止于手;因此,在圣言中,“手”表示能力;所以,“人手所做的”表示人自己的事物,就是各种邪恶与虚假;在其意愿中的自己的事物就是邪恶,在其认知或理解力中的自己的事物则由此而来的虚假。论到此处所论述的这些人,可以说他们不悔改;原因在于,凡使唯信成为宗教信仰的全部之人都会在心里说:“既然凭唯信罪就得赦免,我们也能得救,那么还有悔改的必要吗?在这种事上,我们自己的行为又有什么用呢?我知道自己生在罪中,是个罪人;只要我承认这一点,祈求我的过错不要归给我,悔改的行为不就算完成了吗?还有必要再做什么吗?”于是,他根本不思想关于罪的事,最终不知道还有罪这回事;因此,他不断因罪所流出的快乐和愉悦而在罪里面悠哉悠哉,沉溺于其中,就像船只被风和潮水推向礁石,而船长和船员却都睡着了。
就圣言的属世之义而言,“人手所做的”是指雕像、铸像和偶像;但就属灵之义而言,则表示各种邪恶与虚假,也就是人自己的事物;如以下经文:
不可以你们手所做的惹我发怒;你们竟以手所做的惹我发怒,自招祸患。我也必照他们的行为,按他们手所做的报应他们。(耶利米书 25:6-7, 14)
以色列人尽以手所做的惹我发怒。(耶利米书32:30; 44:8)
至于他们的一切恶,就是跪拜自己手所造的,我要向他们宣读判决。(耶利米书1:16)
当那日,眼目重看以色列的圣者,必不仰望祭坛,就是他们手所筑的,也不重看他们指头所造的。(以赛亚书17:7-8; 31:7; 37:19;耶利米书10:9)。
“人手所做的”是指他的统我,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很明显地看出来:由于这个原因,以色列人被禁止用凿过的石头建祭坛和圣殿,不可在这些石头上使用铁器;因为这表示“人手所做的”。
你若为我筑一座石坛,不可用凿过的来建筑;因你在上头一动刀凿,就把坛污秽了。(出埃及记20:25)
约书亚筑一座石坛,是用没有动过铁器的石头筑的。(约书亚记8:30,31)
耶路撒冷的圣殿是用整块石头建的,建殿的时候,锤子、斧子和任何铁器的响声都没有听见。(列王纪上6:7)
主所做的一切事物也被称为“祂手所做的”(或“祂手所行的”,“祂手的工作”),这些事物都是祂自己的,本身是良善与真理;如以下经文:
耶和华手所行的是诚实公平。(诗篇111:7)
耶和华啊,你的慈爱永远长存;求你不要离弃你手所作的。(诗篇138:8)
耶和华以色列的圣者,就是造就以色列的如此说,关于我的众子,你们可以来问我将来的事,关于我手所作的,你们可以吩咐我。(以赛亚书45:11)
你的人民都必成为义人,是我种的栽子、我手的工作。(以赛亚书60:21)
耶和华啊,现在你仍是我们的父,我们是泥,你是我们的窑匠;我们都是你手的工作。(以赛亚书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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