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367

367.⑷然而,将主

367.⑷然而,将主、仁与信分割之人并非接受它们的形式,确切地说,是摧毁它们的形式。人若将主从仁与信中分离出去,就等于拿走它们的生命。没有生命的仁与信要么不复存在,要么会流产。主是生命之本(参看358节)。人若承认主,却将仁丢弃一边,那他只不过是口头上承认祂而已。他的承认和告白是冰冷的,其中毫无信可言;它缺乏属灵的本质,因为信的本质是仁爱。但是,若践行仁爱,却不承认主是天地之神,与父为一(如祂自己所教导的),那他所践行的仁爱纯粹是属世的,其中没有永生。教会中人都知道,一切本为善之善皆来自神,因而来自主,祂是真神,也是永生(约翰一书5:20)。仁爱也是如此,因为善与仁为一。
脱离仁之信并非信,因为信是人生命的光、而仁是人生命的热。因此,仁从信分离,如同热从光分离。这导致人的状态如同世上的严冬,地上万物凋亡。真正的仁与真正的信就象意愿与理解力那样不可分离;否则,理解力会沦为虚无,意愿也随即如此。仁与信也一样,因为仁居于意愿,而信居于理解力。
将仁从信分离,如同将本质从形式分离。学术界都知道,没有形式的本质,或没有本质的形式,什么都不是;因为本质若不通过形式,就没有任何品质可言,而形式若不通过本质,就不是持续存在的实体。所以,它们若彼此分离,就都无法被断定为某个事物。仁是信的本质,信是仁的形式,就象善是真的本质,真是善的形式,如前所述。
善与真这二者存在于每一个具有本质存在的事物中。所以,既然仁与善相关,信与真相关,那么它们可用人体的很多特征和世上的很多现象来对比说明。它们恰似肺的呼吸和心脏的收缩运动;因为仁与信就象心与肺那样不可分离;若心跳停止,肺即刻停止呼吸;若肺停止呼吸,则会完全失去意识,也无法运动肌肉,以致心脏很快停止跳动,生命迹象完全消失。这种比较是很贴切的,因为心对应于意愿,因而也对应于仁爱,肺呼吸则对应于理解力,因而也对应于信。如前所述,仁居于意愿,信居于理解力;这就是圣言中“心”与“气”的意思。
仁与信的分离还恰似血与肉的分离。与肉分离之血会凝成血块并变质;而与血分离之肉则会逐渐腐烂长蛆。就属灵之义而言,“血”表智与信之真,而“肉”则表爱与仁之善。血和肉的这些含义可见于《破解启示录》(关于血,379节,关于肉832节)一书。
为了仁与信能成为某个事物,它们象人体内的食物和水,或象饼和酒一样不可分离。因为食物或饼若不就着水或酒,只会在胃中膨胀,象未消化的块状物那样损害人的胃,最后变得象烂泥。同样,只喝水或酒,不吃食物或饼,也会撑胀人的胃,还有血管和毛孔,它们由于缺乏营养,会导致身体衰弱,甚至死亡。这种比较也很贴切,因为“食物”与“饼”的属灵之义表爱与仁之善,而“水”与“酒”则表智与信之真(参看《破解启示录》50,316,778,932节)。
与信结合之仁和反过来与仁结合之信,好比少女白里透红的漂亮脸蛋。这也是极为形像的,因为在灵界,爱和由此而来的仁因着灵界太阳之火而发红,真理和由此而来的信则因着那太阳之光而发白。因此,与信分离之仁好比一张布满麻点的脸,而与仁分离之信则好比一张死尸的苍白之脸。与仁分离之信还好比半边身子瘫痪,就是所谓的偏瘫,若继续发展下去,人就会死亡。它又好比被狼蛛叮咬后所患的圣维斯特舞蹈病。理性能力变得就象这个受害者,还象他那样狂舞,自以为活力四射,然而,它无法集中理性思维,思考属灵的真理,就象人躺在床上被梦魇控制一样。这一切足以论证本章这两个要点:首先,无仁之信并非信,无信之仁亦非仁,若非主赋予它们生命,二者皆无生命(355-361节);其次,主、仁与信合为一体,就象人的生命、意愿与理解力合为一体,若它们分开,各自会象珍珠化为粉末一样消失(362-367节)。

揭秘启示录 #43

43.“既转过来,就

43.“既转过来,就看见七个金灯台”表将处于来自主出于圣言的启示中的新教会。“七个灯台”就是七个教会,这在本章最后一节有所说明;七个教会表示凡在基督教界和亲近教会的所有人(参看10节);若加细分,则依照各自的接受状态(41节)。“七个灯台”之所以表示新教会,是因为主在它里面,就在它中间;因为经上说“他看见七灯台中间有一位好像人子”,“人子”表示圣言方面的主。灯台是被看到是金的,因为“金”表示良善,每个教会都是凭由真理所形成的良善而成为一个教会;“金”表示良善,这一点可见于下文。
这些灯台不是一个接一个紧挨着或连起来放的,而是隔了一定距离,围成了一个圈。这一点从随后章节的这些话明显看出来:
这些事是在七个金灯台中间行走的那位说的。(启示录2:1)
经上未曾说灯台上有灯,而是在下文说:
圣耶路撒冷(就是新教会)不用日月光照,因有城的灯是羔羊,得救的列族要在城的光里行走。(启示录21:23-24)
还有:
他们不用灯,因为主神给他们光。(启示录22:5)
因为将归入主的新教会之人只是灯台,而灯台要靠主来发光。
会幕中的金灯台无非代表从主得启示的教会(关于这灯台,可参看出埃及记25:31-40,37:17-24;利未记24:3-4;民数记8:2-4)。它代表主教会的神性属灵之爱,也就是对邻之爱。这一点可见于出版于伦敦的《属天的奥秘》(9548, 9555, 9558, 9561, 9570, 9783节)一书,以及后文(493节)。撒迦利亚书第4章所说的“灯台”也表示主要建立的新教会,因为它表示神的新家,或新殿,这从那里的下文明显看出来。“神的家”或“神的殿”表示教会,在至高意义上表示主的神性人身,如主自己所教导的(约翰福音2:19-21等)。不过,有必要说明,当撒迦利亚看见“灯台”时,它在撒迦利亚书第4章依次有何含义。
包含在第一节至第七节中的那些事物表示主的新教会出于爱之良善凭借真理的启示,其中“橄榄树”表示教会的爱之良善。包含在第八节至第十节中的事物表示这些事物来自主,其中将新建圣殿(也就是新建教会)的“所罗巴伯”代表主。包含在第十一节至第十四节中的事物表示该教会也将掌握来自属天源头的真理。这一章的解释是主通过天堂赐给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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