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67.⑷然而,将主、仁与信分割之人并非接受它们的形式,确切地说,是摧毁它们的形式。人若将主从仁与信中分离出去,就等于拿走它们的生命。没有生命的仁与信要么不复存在,要么会流产。主是生命之本(参看358节)。人若承认主,却将仁丢弃一边,那他只不过是口头上承认祂而已。他的承认和告白是冰冷的,其中毫无信可言;它缺乏属灵的本质,因为信的本质是仁爱。但是,若践行仁爱,却不承认主是天地之神,与父为一(如祂自己所教导的),那他所践行的仁爱纯粹是属世的,其中没有永生。教会中人都知道,一切本为善之善皆来自神,因而来自主,祂是真神,也是永生(约翰一书5:20)。仁爱也是如此,因为善与仁为一。
脱离仁之信并非信,因为信是人生命的光、而仁是人生命的热。因此,仁从信分离,如同热从光分离。这导致人的状态如同世上的严冬,地上万物凋亡。真正的仁与真正的信就象意愿与理解力那样不可分离;否则,理解力会沦为虚无,意愿也随即如此。仁与信也一样,因为仁居于意愿,而信居于理解力。
将仁从信分离,如同将本质从形式分离。学术界都知道,没有形式的本质,或没有本质的形式,什么都不是;因为本质若不通过形式,就没有任何品质可言,而形式若不通过本质,就不是持续存在的实体。所以,它们若彼此分离,就都无法被断定为某个事物。仁是信的本质,信是仁的形式,就象善是真的本质,真是善的形式,如前所述。
善与真这二者存在于每一个具有本质存在的事物中。所以,既然仁与善相关,信与真相关,那么它们可用人体的很多特征和世上的很多现象来对比说明。它们恰似肺的呼吸和心脏的收缩运动;因为仁与信就象心与肺那样不可分离;若心跳停止,肺即刻停止呼吸;若肺停止呼吸,则会完全失去意识,也无法运动肌肉,以致心脏很快停止跳动,生命迹象完全消失。这种比较是很贴切的,因为心对应于意愿,因而也对应于仁爱,肺呼吸则对应于理解力,因而也对应于信。如前所述,仁居于意愿,信居于理解力;这就是圣言中“心”与“气”的意思。
仁与信的分离还恰似血与肉的分离。与肉分离之血会凝成血块并变质;而与血分离之肉则会逐渐腐烂长蛆。就属灵之义而言,“血”表智与信之真,而“肉”则表爱与仁之善。血和肉的这些含义可见于《破解启示录》(关于血,379节,关于肉832节)一书。
为了仁与信能成为某个事物,它们象人体内的食物和水,或象饼和酒一样不可分离。因为食物或饼若不就着水或酒,只会在胃中膨胀,象未消化的块状物那样损害人的胃,最后变得象烂泥。同样,只喝水或酒,不吃食物或饼,也会撑胀人的胃,还有血管和毛孔,它们由于缺乏营养,会导致身体衰弱,甚至死亡。这种比较也很贴切,因为“食物”与“饼”的属灵之义表爱与仁之善,而“水”与“酒”则表智与信之真(参看《破解启示录》50,316,778,932节)。
与信结合之仁和反过来与仁结合之信,好比少女白里透红的漂亮脸蛋。这也是极为形像的,因为在灵界,爱和由此而来的仁因着灵界太阳之火而发红,真理和由此而来的信则因着那太阳之光而发白。因此,与信分离之仁好比一张布满麻点的脸,而与仁分离之信则好比一张死尸的苍白之脸。与仁分离之信还好比半边身子瘫痪,就是所谓的偏瘫,若继续发展下去,人就会死亡。它又好比被狼蛛叮咬后所患的圣维斯特舞蹈病。理性能力变得就象这个受害者,还象他那样狂舞,自以为活力四射,然而,它无法集中理性思维,思考属灵的真理,就象人躺在床上被梦魇控制一样。这一切足以论证本章这两个要点:首先,无仁之信并非信,无信之仁亦非仁,若非主赋予它们生命,二者皆无生命(355-361节);其次,主、仁与信合为一体,就象人的生命、意愿与理解力合为一体,若它们分开,各自会象珍珠化为粉末一样消失(362-367节)。
98.父与子,就是神性与人性,如同灵魂与身体那样在主里面合一。这是当今教会的信条,也与圣言一致。然而,一百个人中几乎不到五个人,或一千个人中不到五十个人知道这一点。原因就在于唯信称义的教义,很多神职人员为了寻求学术上的声望以得到荣耀和晋升,狂热地传播这一教义,竟到了它充斥并围困其整个心智的地步。由于该教义如被称为酒精的酒神(vinous spirit)那样使他们的思维醉了,所以他们就象醉汉,看不见教会这一最根本的信条:即耶和华神降下来并取了人的样式。然而,这种合一是人借以与神结合的唯一途径,人凭着如此结合而得救。若深思神是天堂全部中的全部,因而是教会全部中的全部,故也是神学全部中的全部,谁都能看出,救恩取决于对神的认识和承认。
我在此首先证明,父与子,即神性与人性在主里面的合一,就象灵魂与身体的合一,其次证明这是一种相互合一。亚他那修信经已经确立了如同灵魂与身体那样的合一的概念,整个基督教界都把它当作有关神的教义。其中,我们读到如下内容:
我们的主耶稣基督既为神,又为人;尽管祂为神,又为人,然非为二,乃为一基督;祂为一,乃因神为自己取了一人身。事实上,祂完全为一,为一个位格;如同灵魂和身体是一人,故神与人是一基督。
他们是这样理解这一教义的,即来自永恒的神儿子和生在时间中的儿子之间存在一个这样的合一;但由于神是一,而非三,所以若我们理解成来自永恒的一位神和生在时间中的儿子之间的合一,那么该教义就与圣言相符。在圣言中,经上说,祂从耶和华父成孕(路加福音1:34,35);那是祂灵魂和生命的源头;故祂说:
祂与父为一。(约翰福音10:30)
他看见并认识祂,就是看见并认识了父。(约翰福音14:9)
你们若是认识我,也就认识我的父。(约翰福音8:19)
接待我,就是接待那差遣我的。(约翰福音13:20)
祂在父怀里。(约翰福音1:18)
凡父所有的,都是祂的。(约翰福音16:15)
祂被称为永恒的父。(以赛亚书9:6)
祂因此有权柄管理凡有血气的。(约翰福音17:2)
天上地下所有的权柄都赐给祂。(马太福音28:18)
从圣言中的上述及很多其它经文清楚看出,父与子的合一就象灵魂与身体的合一。因此,在旧约中,祂常被称为“耶和华”,“万军之耶和华”,“耶和华救赎主”(参看8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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