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366

366.(3)人照着

366.(3)人照着他的形式接受从主流入的东西。这里的形式是指人在其爱和智慧方面,因而在其对仁之良善的情感和对信之真理的感知方面的状态。前面(TCR 364节)已经说明,神是一,是不可分割的,从永恒到永恒都是一样的,不是简单地一样,而是无限地一样;一切变化或可变状态都在于祂所居住的对象。接受形式或状态会引起变化,这一点从婴儿、儿童、青少年、成年人和老年人的生命可以看出来。从婴儿到老年,每个人的生命都是一样的,因为灵魂是一样的;但每个人的接受状态却随着它适应年龄的变化而变化,他的生命也因此显得不同,或说随着我们的状态经历生命的各个阶段和不同环境,我们对自己里面生命的感知是不同的。

神的生命以其一切丰盛不仅存在于良善和虔诚的人里面,还存在于邪恶和不虔诚的人里面,同样既存在于天堂天使里面,也存在于地狱灵里面。不同之处在于,恶人堵住道路,关上门,阻止神进入他们心智的低层区域;而善人扫清或预备道路,打开门,邀请神进入他们心智的低层区域,并住在那里,就像祂住在心智的最高区域一样。因此,他们使自己的意愿状态适应爱和仁爱的流注,使自己的理解力状态适应智慧和信仰的流注,从而适应对神的接受,或说他们改变自己的意愿状态,好叫爱和仁爱可以流入,改变自己的理解力状态,好叫智慧和信仰可以流入,他们向神打开自己。但恶人却通过各种肉体的欲望和属灵的污秽或垃圾阻碍这流注,他们把这些东西撒在了路上,从而堵塞了通道。然而,神以其一切神性本质居住在他们心智的最高区域,赋予他们意愿良善和理解真理的官能。每个人都拥有这种官能,但如果来自神的生命不在他的灵魂中,他决不能拥有它。我被恩准从大量经历中知道,甚至连恶人都拥有这种官能。

每个人都照着自己的形式从神那里获得生命,这一点可通过对比各种植物来说明。一切树木、一切灌木、一切青草和一切草叶,都照着自己的形式接受热和光的流注;无论有善用的,还是有恶用的,都是如此。太阳及其热不会改变它们的形式,而是这些形式本身改变了太阳的效果。矿物界的物体也是如此;其中每一种物体,无论有价值的,还是没有价值的,都照着构成它的各个部分的结构形式而接受流注,因而没有哪两种石头,也没有哪两种矿物,同样没有哪两种金属以同样的方式接受热和光的流注。在它们当中,有些物体用最美丽的杂色来装饰自己,有些物体则透射光而不改变它,或说没有杂色,有些物体则模糊和窒息自己里面的光。从这几个例子可以看出,正如这个世界的太阳以其热和光同等地存在于一个物体和另一个物体中,正是接受形式本身改变了它的运作或效果,同样,主从祂在中间的天堂太阳中,以其本质上为爱的热和本质上为智慧的光而同等地存在于所有人里面,但人的形式因其生活状态而经历变化,从而改变了主的运作,或改变了它们的效果。因此,人没有重生和得救的原因不是主,而是人自己。


诠释启示录 #907

907.“头上戴着金

907.“头上戴着金冠冕”表示为审判作准备的神性良善。这从头上的“金冠冕”的含义清楚可知,头上的“金冠冕”在此是指为审判作准备的神性良善,因为接下来论述的主题是善人与恶人的分离,这种分离先于最后的审判到来;因此,它论述了“人子”,“人子”是指神性真理或圣言方面的主,祂为善人与恶人的分离作准备,后来为施行审判作准备。这就是“人子头上戴着金冠冕”的意思,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看出来:在以色列人和古人当中,代表主的君王当为战争并在战斗中作准备时,就戴上金冠冕(对此,可参看AE 553节)。原因在于,王代表神性真理方面的主,从主发出的这神性真理与神性良善结合。因此,为了可以代表神性真理,王戴上金冠冕,因为“金”表示良善(参看AE 242a,c节)。“金冠冕”表示良善和由此而来的智慧,真理就是那加冕的(也可参看AE 272节)

隐藏在这一事实中的奥秘是,神性良善不审判任何人,审判人的,是神性真理。原因在于,神性良善爱所有人,只要人跟随,它就把他吸引到天堂;但与良善分离的神性真理定所有人的罪,并判所有人下地狱。因此,为免得所有人被定罪,并被判下地狱,也为了神性良善尽可能地缓和,并提升到天堂,头上就有了一个金冠冕,以表示为审判,也就是为缓和作准备的神性良善。神性良善不审判任何人,审判人的,是神性真理,这就是主的这些话的意思:

父不审判任何人,而是把一切审判都交给子。(约翰福音5:22)

 “父”是指神性良善,“子”是指神性真理。“父”是指神性良善(可参看AE 200, 254节),“子”是指神性真理(AE 63, 151, 724节)。这同样是这些话的意思:

父赐给祂施行审判的权柄,因为祂是人子。(约翰福音5:27)

“人子”表示神性真理(参看AE 778b节)

尽管如此,必须认识到,主不通过神性真理审判任何人;而是神性真理本身审判那不接受它,反而弃绝它的人,这从主的话很清楚地看出来:

耶稣说,若有人听见我的话不相信,我不审判他,因为我来本不是要审判世界,乃是要拯救世界。弃绝我,不领受我话的人,有审判他的;就是我所说的话,这话在末日要审判他。(约翰福音12:47, 48; 3:17)

“话”是指神性真理,因为这神性真理在圣言里面,就是圣言。神性真理本身要审判人,而不是主自己通过它审判人,这一点是非常明显的,因为主说:“我不审判他,因为我来本不是要审判世界,乃是要拯救世界。”主自己不审判,因为祂是神性之爱,也是与神性真理合一的神性良善;这一个不能与那一个分离,因为它们为一;神性良善不审判任何人,而是拯救人,如前所述。从主发出、与神性良善合一的的神性真理也是如此。约翰福音中说“子被赐给施行审判的权柄”,这句话必须按经上论到祂说,“祂发怒”、“发烈怒”、“把人投入地狱”等等的地方的意义来理解;而事实上,主不向任何人发怒,也不把人投入地狱,而是人把自己扔到那里(对此,可参看《天堂与地狱》,545–550节)。所以审判人的,是对神性真理的蔑视和弃绝,因而是来自邪恶的虚假;因此,是人审判他自己。

还要解释一下神性真理本身如何审判人。因蔑视和弃绝神性真理而处于来自邪恶的虚假之人仇恨神性真理,并怒火中烧地摧毁凡处于来自主的神性真理之人里面的神性真理。当他试图这样做时,就像一个人把自己扔进火里,或把脸猛撞到岩石上;其原因不在于火,也不在于岩石,而在于这样做的那个人自己。因为真相是,神性真理从不与来自邪恶的虚假争战,而是虚假与真理争战;因此,天堂不与地狱争战,而是地狱与天堂争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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