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366

366. ⑶不过,人

366. ⑶不过,人对这些的接受取决于他的形式。这里所说的形式是指人在爱与智慧,换句话说,对各种仁之善的情感,同时对信之真的感知方面的状态。我在前面已说明,神是不可分割的一体,并且从永恒到永恒都是相同的,但不象简单的物体那样相同,而是无限的相同,一切差异皆归因于神所在的主体。接受者的形式或状态造成变化,这从婴孩、儿童、青少年、成年和老年的生命可以看出来;从婴孩到老年,每个阶段都有同一个生命,因为有同一个灵魂;但是它的状态却因着不同年龄和相应的调整而发生变化,人对生命的感知也是如此。
神的生命以其全部的丰盛,不仅与良善、虔诚的人同在,还与邪恶、不虔诚的人同在;一视同仁地对待天堂天使和地狱恶灵。不同之处在于,恶人堵住道路,关上门,惟恐神进入其心智的低层区域;而善人则清除道路,敞开门,邀请神进入其心智的低层区域,如同祂居于至高层。他们就这样调整意愿状态,以接受所流入的爱和仁,调整理解力的状态以接受所流入的智和信,换句话说,以接受神。然而,恶人却用各种肉体情欲和属灵的污秽阻挡这流注,他们把这些东西撒在路上,堵塞通道。然而,神自始至终都以其全部的神性本质居于其心智的至高层,赋予他们意愿良善和理解力真理的能力。人人都有这种能力,若非出于神的生命居于他的灵魂,这是决无可能的事。即便恶人也有这种能力,我蒙恩通过大量经历得知这一点。
人皆照自己的形式从神那里接受生命,这一点可通过对比各种植物来说明。一切树、灌木和草本皆照各自形式接受热和光的流注,无论那些有善用的,还是那些有恶用的。太阳及其热并未改变它们的形式,而是形式自身改变了太阳所产生的效果。矿物界的物质也一样。其中每一种,无论贵重的还是普通的,都是照其各部分的结构而接受流注,因而没有哪两块石头接受流注的方式是一样的,也没有哪两样矿物或金属接受流注的方式是一样的。它们当中有些能显示出最美丽的色彩变化;有些将光本色传出;而有些则在自己里面破碎并吸收这光。从这几个例子可以看出,正如尘世太阳以其热与光同等地与每一个物体同在,但接受的形式却改变了它的运作,同样,主通过天堂太阳的临在也是如此。因为祂以其本质上是爱的热和本质上是智慧的光而在这太阳中心。但是,由生命状态所决定的人的形式改变了主的运作;因此,人不能重生并得救的原因不在于主,而在于人自己。

揭秘启示录 #537

537.“看哪,有一

537.“看哪,有一条大红龙”表改革宗教会中那些将神一分为三,将主一分为二,将仁与信分离,认为拯救人的是信,而非仁连同信的人。此处和下文中的“龙”就表示这些人,因为他们反对新教会的两大基本要素,即:神在本质和位格上是一,祂里面有一个三位一体,主就是这神;仁与信为一,就像本质与其形式为一那样;除了那些照十诫生活,也就是不做那些恶的人外,其他人没有仁与信;人不作恶并避之如反对神的罪到什么程度,就践行属于仁的良善,相信属于信的真理到什么程度。
人若仔细考虑这个问题,就会看出,那些将神一分为三,将主一分为二,将仁与信分离,认为拯救人的是信,而非仁的人反对新教会的这两大基本要素。
我们所说的那些将神一分为三,将主一分为二的人是指那些视三个位格为三位神,将主的人身与其神性分开的人。当照着信条祷告说“父神为了子的缘故会差圣灵来”时,谁会想到别的,或谁能想到别的?他岂不是向作为一位神的父神、为了作为另一位神的子的缘故,又涉及作为第三位神的圣灵而祷告?由此明显可知,他虽在思维上视三位格为一位神,但仍将这三者分别开来,也就是说当他如此祷告时,将自己观念分为三位神。这种信仰模式还将主一分为二,因为他仅思想主的人身,而非同时思想主的神性;“为了子的缘故”意思是为了其遭受十字架苦难的人身的缘故。综上所述,明显可知想吃那妇人的孩子、因这孩子而将妇人追到旷野的“龙”所表示的那些人是谁。
这龙之所以被称为“大”,是因为除了零星的一些人对三位一体和信不是这样思想的外,改革宗的所有教会都将神分为了三个位格,认为唯信得救。他们将神分裂为三个位格,并坚持《亚他那修信经》中这些话:“父一位,子一位,圣灵一位”,还有这些话:“父是神,子是神,圣灵是神”;我就说,这些人不可能把三者合为一位神;诚然,他们会说他们是一位神,但无法如此思想。同样,那些将主的永恒神性视为神性的第二个位格,视祂在时间中的人身为另一人的人身之人也只能将主一分为二,尽管《亚他那修信经》上说祂的神性与人身为一个位格,如灵魂与身体那样相结合。
经上之所以说这龙是“红”的,是因为“红”表示源于欲望邪恶的虚假,也就是地狱的虚假。由于改革宗教会中这个教义的两大基本要素是虚假,而虚假毁灭教会,因它们夺走教会的真理与良善,所以它们由“龙”来代表。原因在于,在圣言中,“龙”表示教会的毁灭。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我必使耶路撒冷变为乱堆,成为龙的住处,也必使犹大的城邑变为荒场。(耶利米书9:11)
看哪,有大扰乱从北地出来,要使犹大的城邑变为荒凉,成为龙的住处。(耶利米书10:22)
夏琐必成为龙的住处,永远凄凉。(耶利米书49:33)
要作龙的住处,猫头鹰女儿的苑囿。(以赛亚书34:13)
他的榻在龙的住处。(以赛亚书35:7)
我必赤脚露体而行,又要呼号如龙,哀鸣如猫头鹰的女儿。(弥迦书1:8)
我求救,我与龙为兄弟,与鸮鸟的女儿为同伴。(约伯记30:28,29)
豺狼必在他宫中呼应,龙必在殿内吼叫。(以赛亚书13:22)
巴比伦必成为乱堆,为龙的住处,令人惊骇、嗤笑。(耶利米书51:37)
你在龙之地压伤我们,用死荫遮蔽我们。(诗篇44:18,19)
我使以扫的山荒凉,把他的地业交给旷野的龙。(玛拉基书1:3)
此外还有其它地方(如以赛亚书43:20;耶利米书14:6;诗篇91:13,14;申命记32:33)。
“龙”在此表示那些陷入唯信并以律法行为不能拯救而弃绝它们的那些人,在灵界,这一点有时以活生生的经历向我证明。我见过他们有数千人聚集在一起,从远处看,他们就像一条拖拉着长尾巴的龙,龙的脊柱像荆棘,荆棘表示虚假。有一次,我还看见一条更大的龙,拱起背,尾巴向天翘起,试图将天上的星辰拖下来。由此在我眼前显明,“龙”并非表示其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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