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65. ⑵祂同样以信与仁的全部本质流入每个人。这一点从前一个命题可推知,因为圣智的生命是信的本质,圣爱的生命是仁的本质。因此,当主以自己特有的属性,即圣智与圣爱临在时,祂也以一切构成信的真理和一切构成仁的良善临在。因为信是指人通过主所觉所思所言的一切真理;而仁则是指人通过主被感染,因而所愿所行的一切良善。
前面说过,从显为太阳的主放射出的圣爱被天使感觉为热,由此放射出的圣智被感觉为光。凡思维不能越过表象的人,都以为这热纯粹是热,这光也纯粹是光,就象我们尘世太阳放射的热和光那样。但是,显为太阳的光放射的热和光里面包含主里面的一切无限可能,热包含其爱的一切无限可能,光包含其智慧的一切无限可能。因此,它们还包含无限构成仁的一切良善和无限构成信的一切真理。原因在于,这太阳本身以其热和光的形式而无处不在;它是围绕主最紧密、从祂的圣爱和圣智放射出的一个圆;因为如前面频繁所述,主就在那太阳的最中心(参看24,29,35,39,41,49,63,66,75,76,360节)。
所有这一切清楚表明,没有任何东西能阻碍人从主(因为祂是全在的)汲取一切构成仁之善和一切构成信之真。只要想想天堂天使的爱和智慧就能明显可知,这些事物决不受限;他们通过主所拥有的爱和智慧无法形容,远远超出世人的理解范畴,而且还能增长到永恒。主放射的热和光包含无限的可能性,即使它们被感知为简单的热和光。这一点可通过尘世的各种现象来说明。例如,人的嗓音和说话的语气听上去只是一道简单的声音,然而天使却能从中觉察出它里面有构成这个人之爱的一切情感,还能说出是哪种情感及其品质。这些事物就隐藏在声音内,人甚至也能通过和他说话之人的语气在某种程度上发觉这一点:如,语气中有没有蔑视、讽刺或仇恨,又如,有没有仁爱、慈善、喜悦或其它情感。注视别人的眼神中也隐藏着类似事物。
这一点也可通过大花园或开满鲜花的草地发出的芳香来说明。这香味是由成千上万种不同气味组成的,然而它们却被感知为一种。很多其它事物也是如此,表面上它们显为一体,但本质上多种多样。好感和反感无非是心智所发的情感;它们照着相似性吸引别人,照着相异性造成反感。尽管这些感觉数不胜数,无法被身体感官察觉,但它们仍被灵魂的感觉器官感知为一体;在灵界,一切结合和联系的产生皆取决于它们。我阐述这一切是为了说明前面有关主所放射的属灵之光包含全部智慧和全部信的内容;还为了说明,理解力之所以能利用分析的方法明白和领悟理性事物,所凭借的就是这光,就象眼睛能看到和发觉自然事物的对称性一样。
967.“海中一切活的灵魂都死了”表示属世人中不再有出于属灵之物、来自圣言的任何东西。这从“海中活的灵魂”和“海”的含义清楚可知:“海中活的灵魂”是指本身拥有属灵生命之物(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海”是指属世人中真理的总体,因而也指来自圣言的真理的知识,如刚才所述(AE 965节)。当这些知识不从灵界或天堂获得生命时,它们就被称为死的。“海中活的灵魂”是指各种鱼,这些鱼表示属世人的知识或科学(参看AE 531节),还表示属世人中来自圣言的真理的知识,因为对属世人来说,来自圣言的真理的知识或科学(认知)不同于世界上的知识(科学)。原因在于,对属世人来说,这些知识没有出于属灵之物的生命在里面;除非属灵之物从天上流入来自圣言的知识,否则这些知识就是死的,不是活的。
对世人来说,来自圣言的真理的知识不是活的,直到内在属灵人被打开;当人正在重生时,这属灵人就被主打开;然后,通过打开的属灵人,属灵之物从天堂出来流入属世人中来自圣言的真理和良善的知识,并让它们活起来。它以这种方式让它们活起来:属世人中的真理和良善的知识成为内在属灵人中的属灵事物的对应;当成为对应时,它们就是活的,因为那时,属灵之物被包含在具体的知识或真理中,就像灵魂在其身体中一样。因此,人死后就进入这些属灵事物,与它们相对应的知识就作为一个基础而服务于它们。但对那些来自圣言的知识没有活起来的人来说,情况则不然。从天堂流入知识的属灵之物是对真理的情感,对良善的情感和对结出果实的情感;因为属灵之热就是对良善的爱或情感,属灵之光就是对真理的情感。对那些处于仁爱的生活,由此处于信仰的人来说,这些就是流入,并让来自圣言的知识活起来的属灵事物。而对那些处于与仁爱的生活分离的信仰之人来说,这些知识是死的。因此,这就是“海中一切活的灵魂都死了”所表示的。
(续:第五诫)
第五诫是,“不可偷盗”。“偷盗”不仅是指明显的偷盗,还指不明显的偷盗,如利用各种伪装的欺诈和诡计所实现的非法高利贷和非法所得,它们要么看似合法,要么暗中进行,以至于根本不显露出来。这些利益通常是由管理他人财物的高级和低级管理员,商人,以及贩卖判决,从而使公正成为可购买的东西的法官来谋取的。这些和其它许多事就是作为反对神的罪而必须戒除并避开,最后厌恶的偷盗,因为它们反对包含在圣言中的神性律法,并反对这条律法,就是全世界一切宗教的基本律法当中的一条律法。这十条诫命是普世的;赐下它们的目的是,当一个人出于它们生活时,他可以出于宗教信仰生活,因为人通过出于宗教信仰生活而与天堂结合,而出于对文明和道德法律的服从照着这些诫命生活会使人与世界结合,却不会使他与天堂结合。与世界结合,不与天堂结合,就是与地狱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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