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65. ⑵祂同样以信与仁的全部本质流入每个人。这一点从前一个命题可推知,因为圣智的生命是信的本质,圣爱的生命是仁的本质。因此,当主以自己特有的属性,即圣智与圣爱临在时,祂也以一切构成信的真理和一切构成仁的良善临在。因为信是指人通过主所觉所思所言的一切真理;而仁则是指人通过主被感染,因而所愿所行的一切良善。
前面说过,从显为太阳的主放射出的圣爱被天使感觉为热,由此放射出的圣智被感觉为光。凡思维不能越过表象的人,都以为这热纯粹是热,这光也纯粹是光,就象我们尘世太阳放射的热和光那样。但是,显为太阳的光放射的热和光里面包含主里面的一切无限可能,热包含其爱的一切无限可能,光包含其智慧的一切无限可能。因此,它们还包含无限构成仁的一切良善和无限构成信的一切真理。原因在于,这太阳本身以其热和光的形式而无处不在;它是围绕主最紧密、从祂的圣爱和圣智放射出的一个圆;因为如前面频繁所述,主就在那太阳的最中心(参看24,29,35,39,41,49,63,66,75,76,360节)。
所有这一切清楚表明,没有任何东西能阻碍人从主(因为祂是全在的)汲取一切构成仁之善和一切构成信之真。只要想想天堂天使的爱和智慧就能明显可知,这些事物决不受限;他们通过主所拥有的爱和智慧无法形容,远远超出世人的理解范畴,而且还能增长到永恒。主放射的热和光包含无限的可能性,即使它们被感知为简单的热和光。这一点可通过尘世的各种现象来说明。例如,人的嗓音和说话的语气听上去只是一道简单的声音,然而天使却能从中觉察出它里面有构成这个人之爱的一切情感,还能说出是哪种情感及其品质。这些事物就隐藏在声音内,人甚至也能通过和他说话之人的语气在某种程度上发觉这一点:如,语气中有没有蔑视、讽刺或仇恨,又如,有没有仁爱、慈善、喜悦或其它情感。注视别人的眼神中也隐藏着类似事物。
这一点也可通过大花园或开满鲜花的草地发出的芳香来说明。这香味是由成千上万种不同气味组成的,然而它们却被感知为一种。很多其它事物也是如此,表面上它们显为一体,但本质上多种多样。好感和反感无非是心智所发的情感;它们照着相似性吸引别人,照着相异性造成反感。尽管这些感觉数不胜数,无法被身体感官察觉,但它们仍被灵魂的感觉器官感知为一体;在灵界,一切结合和联系的产生皆取决于它们。我阐述这一切是为了说明前面有关主所放射的属灵之光包含全部智慧和全部信的内容;还为了说明,理解力之所以能利用分析的方法明白和领悟理性事物,所凭借的就是这光,就象眼睛能看到和发觉自然事物的对称性一样。
48.“眼目如同火焰”表神性之爱的神性智慧。在圣言中,“眼目”表认知。因此,眼的视力表聪明;当论及主时,自然就表示神性智慧。“火焰”表属灵之爱,也就是仁;当论及主时,也就表示神性之爱。所以“主的眼目如同火焰”也就表示神性之爱的神性智慧。
“眼目”之所以表示认知,是因为这二者有对应关系。认知通过属灵之光看见,正如眼睛通过属世之光看见,故“看见”论及这二者。在圣言中,“眼”表示认知,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你要将有眼而瞎、有耳而聋的民都带出来。(以赛亚书43:8)
到那日,聋子必听见这书上的话;瞎子的眼必从幽暗晦冥中得以看见。(以赛亚书29:18)
那时瞎子的眼必睁开、聋子的耳必开通。(以赛亚书35:5)
我使作外邦人的光、开瞎子的眼。(以赛亚书42:6-7)
这话是说主,祂来临时,会开启那些对真理无知之人的认知。
这就是“开眼”的意思,这一点从以下经文进一步明显可知:
要使这百姓心蒙脂油,耳朵发沉,恐怕他们用眼看见。(以赛亚书6:9-10; 约翰福音12:40)
耶和华将沉睡的灵浇灌你们,封闭你们的眼;蒙盖先知,你们的头,先见。(以赛亚书29:10; 30:10)
闭眼不看邪恶的。(以赛亚书33:15)
愚蠢的人啊,你听这话,有眼睛却看不见。(以西结书12:2)
丢弃羊群的牧人有祸了。刀剑必临到他的右眼上,他的右眼也必昏暗失明。(撒迦利亚书11:17)
耶和华用灾殃攻击那与耶路撒冷争战的所有人民;他们的眼在眶中干瘪。(撒迦利亚书14:12)
我必以惊惶击打一切马匹,使万民一切的马匹瞎眼。 (撒迦利亚书12:4)
“马”在灵义上是指对圣言的理解(298节)。
“耶和华我的神啊,求你开启我的眼目,免得我沉睡至死。(诗篇13:3)
谁都能看出,在这些经文中,“眼目”表示认知。由此明显可知在以下经文中,主所说的“眼睛”是什么意思:
眼睛就是身上的灯;你的眼睛若康健,全身就都光明;你的眼睛若昏花,全身就都黑暗。你里头的光若黑暗了,那黑暗是何等大呢!(马太福音6:22-23;路加福音11:34)
若是你的右眼叫你跌倒,就把它剜出来丢掉;你只有一只眼进入永生,强如有两只眼被丢在火烧的地狱(希腊文∶欣嫩子谷)。(马太福音5:29;18:9)
在以上经文中,“眼睛”不是指肉眼,而是指对真理的理解。由于“眼睛”表示对真理的理解,故以色列人的律例中有这样一条:
亚伦的种中凡瞎眼的,或眼睛有毛病的,都不可近前来献祭;也不可在圣所中。(利未记21:18, 20)
瞎眼的不可献为祭。(利未记22:22;玛拉基书1:8)
从这些经文明显可知,当论及人时,“眼”是什么意思;由此可推知,当论及主时,“眼”表祂的神性智慧,以及祂的全知和天命。如以下经文:
?耶和华啊,求你睁眼而看。(以赛亚书37:17)
我必注目善待他们,我也要建立他们。(耶利米书24:6)
看哪,耶和华定睛在他们身上。(诗篇33:18)
耶和华在圣殿里,祂的眼目观看,祂的眼皮察验世人。(诗篇11:4)
由于“基路伯”表示主的守护和眷顾,免得圣言的灵义受到损害,故经上描述四活物(即基路伯)说:
它们前后都长满了眼睛,它们的翅膀同样都满了眼睛。(启示录4:6,8)
基路伯所行走的轮子周围都满了眼睛。(以西结书10:12)
“火焰”表主的神性之爱,这一点可见于下文论及“火焰”与“火”之处。由于经上说主的“眼目如同火焰”,故所表示的是神性之爱的神性智慧。主里面有神性智慧的神性之爱和神性之爱的神性智慧,因而有一个二者的相互结合。这是一个奥秘,此奥秘在《圣爱与圣智》(34-39节等)一书已揭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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