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63. 不过,为了使关于信的这一条(即主、仁、信合为一体,正如人的生命、意愿、理解力合为一体;若它们分开,各自会象珍珠化为粉末一样消失)能被视为真理并得到承认,有必要按下列次序予以讨论: ⑴主以其全部的圣爱、全部的圣智,因而全部的神性生命流入每个人。 ⑵祂同样以信与仁的全部本质流入每个人。 ⑶不过,人对这些的接受取决于他的形式。 ⑷然而,将主、仁与信分割之人并非接受它们的形式,确切地说,是摧毁它们的形式。
Life34.从这些前提可推知:任何人避恶如罪到何等程度,就热爱真理到何等程度,因为他在何等程度上处于良善,如前一章所示。另一方面也可推知:任何人不避恶如罪到何等程度,就不热爱真理到何等程度,因为他在何等程度上不处于良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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