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62.首先要提及学术界和神职人员至今不知的一些真相。它们仿佛深埋地下一样不为人知,尽管它们是智慧的宝库。若不将它们挖掘出来,公之于众,人们苦苦寻求获得对神、信、仁,以及自己生命状态的正解是徒劳的,更不知如何调控自己的生活,为永生的状态做好准备。迄今未知的真相如下:人只是生命的器官;生命及其必需的一切皆从天堂之神,就是主那里流入;人里面有两大生命本能,叫做意愿和理解力,意愿是接受爱的容器,理解力是接受智慧的容器;意愿因而也是接受仁的容器,理解力是接受信的容器;人所意愿的一切和所理解力的一切皆从外面流入;各种属于爱与仁的良善,和属于智与信的真理皆来自主,而与此对立一切皆来自地狱;主规定,凡从外面流入之物,人当在自己里面感觉如同自己的,因而当如同是自己的那样通过自己将它产生出来,尽管它丝毫不属于他;然而,由于其意愿和思维的能力所赋予他的自由意志,也由于所赐给他的对善与真的认知,以使他能自由选择对他的短暂或永恒的生命有益的东西,这类事物会算作他的。
凡斜眼看待这些真相的,就会从中得出很多疯狂的结论。而凡正眼看待它们的,则会从中得出很多智慧的结论。所以,要获得后一种而非前一种效果,有必要预先说明有关神和圣三一的判定和信条,然后证明有关信、仁、自由意志(自由意愿)、改造、重生、报应,以及作为手段的悔改、洗礼和圣餐的判定和信条。
985.“那有权掌管这些灾的”表示不害怕来自主的最后审判,以及随之而来的对摧毁教会的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的定罪和惩罚。这从“有权”和“灾”的含义清楚可知:“有权”当论及神时(他们亵渎神的名),是指最后审判方面的主;“灾”是指摧毁教会的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并虚假和由此而来的邪恶(对此,参看AE 949节)。本章所论述的“那有权掌管这些灾的”之所以表示审判方面的主,是因为此处论述的主题是教会的末了,这时就有这些灾,即这些邪恶和虚假存在;之后主就实施了审判。通过最后的审判,所有处于这些灾,也就是处于摧毁教会的邪恶和虚假的人都被扔进地狱,那时要建立的新教会由此从它们当中被洁净出来。这清楚表明,“那有权掌管这些灾的”表示什么。
(关于第六诫续)
从婚姻的神圣性明显看出通奸是何等亵渎和可憎。人体里面的一切,从头到脚底,无论内层还是外层,都对应于天堂。因此,人是最小形式的天堂,天使和灵人在形式上也是完美的人,因为他们是天堂的形式。两性的所有生殖部位,尤其子宫,都对应于第三层或至内层天堂的社群。原因在于,真正的婚姻之爱源于主对教会的爱,源于对良善和真理的爱,这爱是第三层天堂天使的爱。因此,作为天堂之爱从那里降下来的婚姻之爱是纯真,纯真正是天堂里的一切良善的存在(实体)。因此,子宫里的胚胎处于一种平安状态;出生后的婴儿处于一种纯真状态;与他们相关的母亲也是如此。
由于这是两性生殖器官的对应关系,所以很明显,它们自创造时就是神圣的,因而只专注于贞洁和纯净的婚姻之爱,不可被不贞不洁的通奸之爱亵渎,人因通奸之爱而将与他自己同在的天堂变为地狱;因为正如婚姻之爱对应于最高层天堂的爱,也就是来自主的对主之爱,通奸之爱则对应于最低层地狱的爱。婚姻之爱之所以如此神圣,如此属天堂,是因为它在人的至内在部分从主自己开始,按秩序下降,直至身体的最外在部分或终端,从而以天堂之爱充满整个人,在他里面引发神性之爱的形式,该形式是天堂的形式,是主的一个形像,如前所述。但通奸之爱始于人的最外在部分或终端,始于那里不洁的淫火;因此,它违反秩序,向内层渗透,总是渗透到无非是邪恶的人自我的东西中,并在其中引发一种地狱的形式,地狱的形式是魔鬼的形像。因此,一个喜欢通奸、远离婚姻的人在形式上是一个魔鬼。
由于两性生殖器官对应于第三层天堂的社群,一对婚姻伴侣的爱对应于对良善和真理的爱,所以这些器和这爱对应于圣言。原因在于,圣言是从主发出的与神性良善合一的神性真理。这就是为何主被称为“圣言”,这也是为何圣言的每个细节里面都有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或天上的婚姻。这种对应关系的存在是至今不为世人所知的一个奥秘,但它已经通过大量经历向我显明并证明。由此也清楚可知,婚姻本身何等神圣,何等属天堂,通奸何等亵渎,何等属魔鬼。也正因如此,通奸者轻视神性真理,因而轻视圣言。事实上,他们若发自内心说话,甚至会亵渎圣言里面的神圣事物。当他们死后成为灵时,就会如此行,因为每个灵人都被迫发自内心说话,好叫他的内在思维可以显露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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