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61.对信主,同时仁爱邻舍之人而言,属灵的在属世的里面,结果,他们里面的属世自我变得透明。一旦意识到这一点,人就会明白,属世自我越透明,人在属灵的事上就越智慧,因而在属世的事上也越智慧。因为当他思考、阅读或听闻某事时,心里就能明白这事是不是真的。他的这种直觉来自主,主是流入其理解力高层的属灵之热和光的源头。
人的信与仁越属灵,他就越远离自我,不再关注自己、回报或酬劳,而只以感知信之真理和实践爱之善行为乐。这灵性越增长,这快乐就越变成幸福;这是他救恩的源头,也就是所谓的永生。此时,人所处的状态好比世上最漂亮、最美丽的景象;事实上,在圣言中,它就是用这些东西来描绘的。如,它被比作果树和果园,开满鲜花的草地,宝石,美味,婚礼,以及节日和庆典。
相反,当属世的在属灵的里面,因而人的内在是一个魔鬼,而外在却象天使时,他好比躺在名贵镀金木棺材里的死人;还好比穿着人的衣服、乘坐在豪华马车里的骷髅;又好比建得如戴安娜神庙的坟墓里的尸体;他的内在可被描绘为洞穴中的一窝毒蛇,而他的外在就象色彩斑斓的蝴蝶,将污秽的卵产在好树的叶子上,从而毁坏果子。这样的内在好比老鹰,而外在好比鸽子,他们的信和仁好比老鹰追逐逃跑的鸽子,最终鸽子疲惫了,于是老鹰就俯冲下来,将它吞食了。
1141.启18:12.“这货物就是金、银”表示被他们亵渎的总体上的圣言、教义和教会的一切良善和真理,因而他们用来谋利的总体上的一切邪恶和虚假。这从“货物”和“金、银”的含义清楚可知:“货物”是指用来获得利益的一切事物,当论及教会时,这些货物表示邪恶和虚假(对此,参看AE 1139节)。“金、银”是指良善和真理(参看AE 242节),但在此是指被亵渎的良善和真理,因而是指邪恶和虚假,因为它们属于巴比伦;当圣言的良善和真理被亵渎时,它们就不再是良善和真理,而是邪恶和虚假;它们因歪曲和玷污,以及照之的生活被亵渎。至于亵渎的性质、源头和品质,可参看前文(AE 1045–1099节)。“金银的货物”表示总体上的一切事物,因为本节经文接下来的部分列举了被亵渎的良善和真理;它们是具体的邪恶和虚假,由“宝石、珍珠、细麻布、紫色料、丝绸、朱红色料、香木、象牙器皿、极宝贵的木头和铜、铁、大理石的器皿”来表示。本节经文所提到的事物表示圣言、教义和教会的一切事物,因为接下来的第13节经文所提到的事物表示敬拜的一切事物,第14节经文所提到的事物表示属于结果的一切事物。由此清楚可知,“金、银的货物”在此表示被他们亵渎的总体上的圣言、教义和教会的一切良善和真理,因而他们用来谋利的总体上的一切邪恶和虚假。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关于主)
(3)圣治的第三条律法是,出于自由照着理性思考和说出真理,意愿和实行良善,不是来自人,而是来自主;出于自由思考和说出虚假,意愿和实行邪恶,不是来自人,而是来自地狱;然而,是以这种方式,虽然虚假和邪恶来自地狱,但自由本身,就本身而言,以及思考、意愿、说话和实行的能力本身,就本身而言,都来自主。本身为良善的一切良善和本身为真理的一切真理都来自主,而非来自人,理解力可通过以下事实明白这一点,即: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的光是祂神性智慧的神性真理,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的热是祂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由于人是这些的接受者,所以可推知,出于爱的一切良善和出于智慧的一切真理都来自主,而非来自人。但一切邪恶和一切虚假都来自地狱,而不是来自人,这一点是一个以前从未听说过的事实,没有像良善和真理不是来自人这一事实那样成为信仰问题。邪恶和虚假来自人只是一个表象,这个表象若被相信,就是一个谬论。这个谬论是无法理解的,除非知道地狱的性质,也知道随着主以良善和真理从那一边流入,地狱如何能以邪恶和虚假从这一边流入。因此,我们首先要说明地狱是由谁组成的,它的性质和起源是什么,从而说明在天堂与地狱中间的人作为两边的一个纯粹的接受者如何被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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