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60.前面说明,对人来说,信仰一开始是属世的,随着人接近主,它就变成属灵的;仁爱也是如此。但至今没有人知道属世的信仰和仁爱与属灵的信仰和仁爱之间的区别。因此,这个重大奥秘必须被揭开。有两个世界,一个自然界,一个灵界。这两个世界各有一轮太阳,每个太阳都发出热和光。但来自灵界太阳的热和光有生命在里面;这生命来自主,主在这太阳中间。而来自自然界太阳的热和光没有任何生命在里面,只充当了接受前一种热和光的容器,并将这些热和光传给世人,就像工具因总是服从于主因一样。因此,必须明白,一切属灵事物都来自灵界太阳的热和光。这些热和光是属灵的,因为它们包含灵和生命在自己里面;而一切属世事物都来自自然界太阳的热和光,这些热和光就本身而言,没有灵和生命。
既然信仰属于光,仁爱属于热,那么很明显,只要人处于从灵界的太阳发出的光和热,他就处于属灵的信仰和仁爱;但只要他处于从自然界的太阳发出的光和热,他就处于属世的信仰和仁爱。由此明显可知,属灵的光和热怎样从内在在属世的光和热里面,就像在它们的的容器和仓库里面,属灵的信仰和仁爱就怎样从内在在属世的信仰和仁爱里面。属灵信仰和仁爱的这种流注在人从自然界前进到灵界的程度上而发生;只要他相信主,他就会取得这种进步,主是光本身,是道路、真理和生命,如祂自己所教导的。
既然如此,那么很明显,当人处于属灵信仰时,他也处于属世信仰。因为如刚才所述,属灵信仰从内在在属世信仰里面。此外,既然信仰属于光,那么可推知,通过属灵信仰的植入,人的属世层可以说变得透明,并照着信仰与仁爱结合的性质而获得美丽的色彩。这是因为仁爱是红色的,信仰是闪亮的白色;仁爱因属灵之火的火焰而发红,信仰因由此而来的光的光辉而发白。当属灵层不从内在在属世层里面,而是属世层从内在在属灵层里面时,相反的情况就会发生;这种情况就发生在那些弃绝信仰和仁爱的人身上。对他们来说,当他们独自思考时,他们所处的心智内在是地狱的,他们也从地狱思考,尽管他们没有意识到这一点。他们在世上出于他们心智的外在与同伴交谈,而他们心智的外在表面上是属灵的,但却充满了地狱的不洁之物。因此,他们在地狱里,因为与前者相比,他们处于一种颠倒的状态。
993.“并不悔改他们的作为”表示他们不愿照主的诫命生活。这从“悔改”和“他们的作为”的含义清楚可知:“悔改”是指过一种不同的生活;“他们的作为”是指来自虚假的邪恶。因为那些将信与作为分离的人出于虚假作恶,他们声称,作为因来自人而不是良善,并且是寻求功德的,因而必不与信结合,而信是属灵的,并使人称义。一个人出于一个虚假原则不能做任何善事,哪里没有良善,哪里就有邪恶。当人照主的诫命生活时,情况就不同了;主的诫命是,必须放弃邪恶,必须实行良善。因此,“并不悔改他们的作为”表示他们不愿照主的诫命生活。
(关于第六诫续)
真正的婚姻之爱本身包含如此多无法形容的快乐,这些快乐既无法数算,也无法描述,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这爱是所有属天和属灵之爱中最基本的爱,因为人通过这爱变成爱;事实上,婚姻伴侣都出于它而爱着对方,如同良善爱真理,真理爱良善,或代表性地如同主爱天堂和教会。这爱只有通过婚姻才能存在;在婚姻中,男人是真理,妻子是良善。当一个人通过婚姻变成这种爱时,他也处于对主之爱和对邻之爱,从而处于对一切良善的爱和对一切真理的爱。因为从一个作为爱的人中只能发出各种爱;这就是为何婚姻之爱是天堂所有爱中最基本的爱。它因是天堂所有爱中最基本的爱,故也是天堂所有快乐和喜悦的基础,因为一切快乐和喜悦都来自爱。由此可知,天堂的喜乐在秩序和程度上从婚姻之爱中获得它们的起源和原因。
从婚姻的幸福可以推断出通奸的不幸,即:通奸之爱是所有地狱之爱中最基本的爱,地狱之爱本质上不是爱,而是恨;因此,各种仇恨,包括反对神和邻舍的仇恨,以及总体上反对天堂和教会的一切良善和真理的仇恨,都从通奸之爱中喷涌而出;因此,各种不幸都与它有关,因为如前所述,人由于通奸而成为一个地狱的形式,由于对通奸的爱而成为一个魔鬼的形像。一切快乐和幸福都从有真正婚姻之爱的婚姻中增长,甚至直到至内层天堂的快乐和幸福;在通奸之爱掌权的婚姻中,一切不快乐和不幸福都可怕地增长,甚至直到最低层的地狱(可参看《天堂与地狱》,38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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