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60.前面说明,对人来说,信仰一开始是属世的,随着人接近主,它就变成属灵的;仁爱也是如此。但至今没有人知道属世的信仰和仁爱与属灵的信仰和仁爱之间的区别。因此,这个重大奥秘必须被揭开。有两个世界,一个自然界,一个灵界。这两个世界各有一轮太阳,每个太阳都发出热和光。但来自灵界太阳的热和光有生命在里面;这生命来自主,主在这太阳中间。而来自自然界太阳的热和光没有任何生命在里面,只充当了接受前一种热和光的容器,并将这些热和光传给世人,就像工具因总是服从于主因一样。因此,必须明白,一切属灵事物都来自灵界太阳的热和光。这些热和光是属灵的,因为它们包含灵和生命在自己里面;而一切属世事物都来自自然界太阳的热和光,这些热和光就本身而言,没有灵和生命。
既然信仰属于光,仁爱属于热,那么很明显,只要人处于从灵界的太阳发出的光和热,他就处于属灵的信仰和仁爱;但只要他处于从自然界的太阳发出的光和热,他就处于属世的信仰和仁爱。由此明显可知,属灵的光和热怎样从内在在属世的光和热里面,就像在它们的的容器和仓库里面,属灵的信仰和仁爱就怎样从内在在属世的信仰和仁爱里面。属灵信仰和仁爱的这种流注在人从自然界前进到灵界的程度上而发生;只要他相信主,他就会取得这种进步,主是光本身,是道路、真理和生命,如祂自己所教导的。
既然如此,那么很明显,当人处于属灵信仰时,他也处于属世信仰。因为如刚才所述,属灵信仰从内在在属世信仰里面。此外,既然信仰属于光,那么可推知,通过属灵信仰的植入,人的属世层可以说变得透明,并照着信仰与仁爱结合的性质而获得美丽的色彩。这是因为仁爱是红色的,信仰是闪亮的白色;仁爱因属灵之火的火焰而发红,信仰因由此而来的光的光辉而发白。当属灵层不从内在在属世层里面,而是属世层从内在在属灵层里面时,相反的情况就会发生;这种情况就发生在那些弃绝信仰和仁爱的人身上。对他们来说,当他们独自思考时,他们所处的心智内在是地狱的,他们也从地狱思考,尽管他们没有意识到这一点。他们在世上出于他们心智的外在与同伴交谈,而他们心智的外在表面上是属灵的,但却充满了地狱的不洁之物。因此,他们在地狱里,因为与前者相比,他们处于一种颠倒的状态。
821.“骑在马上的称为忠信真实,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表示圣言方面的主,即:圣言是神性良善本身和神性真理本身,主照着这两者施行审判,将善人与恶人分离。“骑在马上的”,即骑在白马上的,是指圣言方面的主。这是圣言方面的主,这一点从启19:13明显看出来,在那里,经上说:“祂穿着浸满血的衣服,祂名称为神的圣言。”“忠信真实”表示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忠信”表示神性良善,因为神性良善是忠信的。当论及人时,“忠信”是指一个在至内层或第三层天堂的人,因而是指一个处于属天良善的人(可参看AR 744节)。显然,当论及主时,“真实”表示神性真理。“公义”表示良善和真理这两者,在论及主的地方,表示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可参看AR 805节)。由此可知,“审判按着公义”表示照着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施行审判。一切审判都是由主通过圣言来实现的,因此,是圣言本身审判每个人(参看AR 233节)。“争战按着公义”表示将善人与恶人分离,这是因为主不与任何人争战,而是将善人与恶人分离;当善人与恶人分离时,恶人就把自己扔进地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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