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360

360.前面说过,在

360.前面说过,在人里面,信一开始是属世的,随着人越来越靠近主,这信变得属灵;仁同样如此。不过,至今没人知道属世与属灵的仁与信之间所存在的区别。故有必要揭示这一伟大奥秘。有两个世界,一个属世(尘世),一个属灵(灵界)。这两个世界各有一轮太阳,都是热与光的源头。不过,灵界太阳的热和光内含生命;其生命出于主,主就在灵界太阳中间。然而,尘世太阳的热和光内无生命,只是充当灵界热和光的容器,以便将它们传给人类,如同工具因服务于主因。因此,必须明白,一切属灵之物皆来自灵界太阳的热和光。这热和光也是属灵的,因为它们包含灵和生命。而一切属世之物皆来自尘世太阳的热和光,这热和光就本身而言,没有灵和生命。
由于信关乎光,仁关乎热,所以很明显,人越处于灵界太阳放射的热和光中,就越处于属灵的信和仁中;而越处于尘世太阳放射的热和光中,就越处于属世的信和仁中。由此明显可知,正如属灵之光包含在属世之光中,如同在自己的容器或器皿中,属灵之热以同样的方式包含在属世之热中,属灵之信也包含在属世之信中,属灵之仁以同样的方式包含在属世之仁中。这种情形与人从尘世逐渐发展到灵界的过程是一致的,这一发展过程取决于对主的信,主是光本身,是道路、真理和生命,如祂本人所教导我们的。
既如此,那么很明显,人拥有属灵之信,也就拥有属世之信,因为属灵之信就包含在属世之信中,如前所述。由于信关乎光,故可知,当属灵之信植入人内时,人的属世自我仿佛变得透明,并照着信与仁结合的方式而呈现出美丽的色彩。这是因为仁发出红光,而信则闪耀着灿烂的白光。正是属灵之火的火焰使仁发出红光,而由它所产生的光辉则使信闪耀白光。若属灵的不在属世的里面,而是属世的在属灵的里面,就会出现相反的事,如那些拒绝信和仁的人所发生的情形。对他们而言,当他们独自思考时,主导他们的心智内在是属地狱的;他们的思维的确源于地狱,尽管他们意识不到这一点。然而,在世时,主导他们与与同伴交谈的心智外在看似属灵的,实际上充满了诸如地狱中的那类污秽。所以,这些人其实就在地狱中,他们所处的状态与前面那些人的完全相反。

揭秘启示录 #775

775.“各样极宝贵

775.“各样极宝贵的木头和铜,铁,大理石的器皿”表他们不再拥有这些事物,因为他们没有与这类事物相对应的在教会事物上的科学良善和真理。这些类似于上述事物(772-774节),不同之处在于,这些事物表示知识,知识是人属世心智的终端或最表层。因为这些在品质上不同于它们里面的本质,故它们被称为“极宝贵的木头和铜,铁,大理石的器皿”。事实上,“器皿”表示知识,在此表示在教会事物上的知识,因为知识是盛纳良善与真理的容器,就像器皿是盛纳油和酒的容器。知识多种多样,它们的容器是记忆。它们之所以具有多样性,是因为人的内在事物在它们里面。它们还要么通过脑力思考,要么通过聆听或阅读,照着当时出于理性不断变化的觉察而被引入记忆。所有这些事内在地存于知识之中,当它们再现时,这一点是显而易见的。当此人说话或思考时,它们就会再现。
在此简要说明“各样极宝贵的木头和铜,铁,大理石的器皿”表示什么。“极宝贵木头的器皿”表示源于理性良善和真理的知识;“铜的器皿”表示源于属世良善的知识;“铁的器皿”表示源于属世真理的知识;“大理石的器皿”表示源于良善和真理的表象的知识。“木”表示良善(参看774节)。“极宝贵的木头”在此表示理性的良善和真理,因为“木”表示良善,“宝贵”论及真理;事实上,橄榄树的木头表示一种良善,香柏树、无花果树、杉树、杨树和橡树的木头表示另一种良善。“铜与铁的器皿”表示源于属世良善和真理的知识,因为在圣言中,一切金属,如金、银、铜、铁、锡、铅等,表示良善和真理。它们之所以表示,是因为它们对应;并且由于对应,所以它们也存在于天上,事实上,天上的一切事物都是对应。
不过,此处不宜通过圣言来证实每种金属由于对应表示什么,只通过一些经文来证实,“铜”表示属世良善,因而“铁”表示属世真理;这一点从以经文可以看出来:
人子的脚好像在炉中锻炼发光的铜。(启示录1:15)
但以理见有一人脚如抛光的铜。(但以理书10:5,6)
基路伯的脚灿烂如抛光的铜。(以西结书1:7)
“脚”表示属世之物(参看49, 468, 470, 510节)。
有一位天使形状如铜。(以西结书40:3)
尼布甲尼撒梦见的大像,头是精金的,胸膛和膀臂是银的,肚腹和腰是铜的,腿是铁的。(但以理书2:32,33)
这个像代表教会的相继状态,这些状态被古人称为“黄金、白银、青铜和黑铁”时代。由于“铜”表示属世之物,而以色列人是纯属世的,故主的属世层以“铜蛇”来代表,凡被蛇咬的,只要望一望铜蛇便可痊愈(民数记21: 6, 8, 9;约翰福音3:14,15)。“铜”表示属世良善,这一点也可见于其它地方(如以赛亚书60:17;耶利米书15:20,21;以西结书27:13;申命记8:7,9;33:2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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