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60.前面说过,在人里面,信一开始是属世的,随着人越来越靠近主,这信变得属灵;仁同样如此。不过,至今没人知道属世与属灵的仁与信之间所存在的区别。故有必要揭示这一伟大奥秘。有两个世界,一个属世(尘世),一个属灵(灵界)。这两个世界各有一轮太阳,都是热与光的源头。不过,灵界太阳的热和光内含生命;其生命出于主,主就在灵界太阳中间。然而,尘世太阳的热和光内无生命,只是充当灵界热和光的容器,以便将它们传给人类,如同工具因服务于主因。因此,必须明白,一切属灵之物皆来自灵界太阳的热和光。这热和光也是属灵的,因为它们包含灵和生命。而一切属世之物皆来自尘世太阳的热和光,这热和光就本身而言,没有灵和生命。
由于信关乎光,仁关乎热,所以很明显,人越处于灵界太阳放射的热和光中,就越处于属灵的信和仁中;而越处于尘世太阳放射的热和光中,就越处于属世的信和仁中。由此明显可知,正如属灵之光包含在属世之光中,如同在自己的容器或器皿中,属灵之热以同样的方式包含在属世之热中,属灵之信也包含在属世之信中,属灵之仁以同样的方式包含在属世之仁中。这种情形与人从尘世逐渐发展到灵界的过程是一致的,这一发展过程取决于对主的信,主是光本身,是道路、真理和生命,如祂本人所教导我们的。
既如此,那么很明显,人拥有属灵之信,也就拥有属世之信,因为属灵之信就包含在属世之信中,如前所述。由于信关乎光,故可知,当属灵之信植入人内时,人的属世自我仿佛变得透明,并照着信与仁结合的方式而呈现出美丽的色彩。这是因为仁发出红光,而信则闪耀着灿烂的白光。正是属灵之火的火焰使仁发出红光,而由它所产生的光辉则使信闪耀白光。若属灵的不在属世的里面,而是属世的在属灵的里面,就会出现相反的事,如那些拒绝信和仁的人所发生的情形。对他们而言,当他们独自思考时,主导他们的心智内在是属地狱的;他们的思维的确源于地狱,尽管他们意识不到这一点。然而,在世时,主导他们与与同伴交谈的心智外在看似属灵的,实际上充满了诸如地狱中的那类污秽。所以,这些人其实就在地狱中,他们所处的状态与前面那些人的完全相反。
356.启7:7.“西缅支派中受印的有一万二千”表那些将要属于主的新天堂和新教会之人所具有的属灵之爱,也就是对邻之爱或仁爱。在至高意义上,“西缅”表示天命(providence);在属灵意义上,表示对邻之爱或仁爱;在属世意义上,表示顺服和听从。在前两个次序中,经上论述了那些在主的属天国度中的人;但在这个次序中,经上论述了那些在主的属灵国度中的人,他们的爱被称为属灵之爱,也就是对邻之爱和仁爱。在圣言中,西缅及其支派之所以代表并因此表示这爱,是因为他在流便之后、利未之前出生,而流便、西缅和利未这三者依次表示认知中的真理或信仰,意愿中的真理或仁爱,行为中的真理或好行为;彼得、雅各和约翰同样表示这些。因此,为叫西缅及其支派代表意愿中的真理,也就是仁爱和顺服,他以“听”而得名,“听”表示理解并意愿或顺服真理;当经上说听见某人时,就是理解它;当经上说听从某人或听从时,就是意愿并顺服它。
在此有必要说说对邻之爱或仁爱:对邻之爱就是对遵从主诫命之爱,主要是十诫第二块石版所包含的那些诫命,即:不可杀人,不可奸淫,不可偷盗,不可作假见证,不可贪恋邻舍的一切。人若因它们是罪而不做这类事,就是爱邻;仇恨邻舍,并出于仇恨想要杀害他的人不爱邻舍;想与邻舍之妻通奸的人不爱邻舍;想偷窃并掠夺邻舍财物的人不爱邻舍,等等。这也是保罗下面这些话所教导的:
爱人的就完全了律法。像那不可奸淫、不可杀人、不可偷盗、不可贪婪、或有别的诫命,都包在爱人如己这一句话之内了;所以爱就完全了律法。(罗马书13: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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