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360

360.前面说过,在

360.前面说过,在人里面,信一开始是属世的,随着人越来越靠近主,这信变得属灵;仁同样如此。不过,至今没人知道属世与属灵的仁与信之间所存在的区别。故有必要揭示这一伟大奥秘。有两个世界,一个属世(尘世),一个属灵(灵界)。这两个世界各有一轮太阳,都是热与光的源头。不过,灵界太阳的热和光内含生命;其生命出于主,主就在灵界太阳中间。然而,尘世太阳的热和光内无生命,只是充当灵界热和光的容器,以便将它们传给人类,如同工具因服务于主因。因此,必须明白,一切属灵之物皆来自灵界太阳的热和光。这热和光也是属灵的,因为它们包含灵和生命。而一切属世之物皆来自尘世太阳的热和光,这热和光就本身而言,没有灵和生命。
由于信关乎光,仁关乎热,所以很明显,人越处于灵界太阳放射的热和光中,就越处于属灵的信和仁中;而越处于尘世太阳放射的热和光中,就越处于属世的信和仁中。由此明显可知,正如属灵之光包含在属世之光中,如同在自己的容器或器皿中,属灵之热以同样的方式包含在属世之热中,属灵之信也包含在属世之信中,属灵之仁以同样的方式包含在属世之仁中。这种情形与人从尘世逐渐发展到灵界的过程是一致的,这一发展过程取决于对主的信,主是光本身,是道路、真理和生命,如祂本人所教导我们的。
既如此,那么很明显,人拥有属灵之信,也就拥有属世之信,因为属灵之信就包含在属世之信中,如前所述。由于信关乎光,故可知,当属灵之信植入人内时,人的属世自我仿佛变得透明,并照着信与仁结合的方式而呈现出美丽的色彩。这是因为仁发出红光,而信则闪耀着灿烂的白光。正是属灵之火的火焰使仁发出红光,而由它所产生的光辉则使信闪耀白光。若属灵的不在属世的里面,而是属世的在属灵的里面,就会出现相反的事,如那些拒绝信和仁的人所发生的情形。对他们而言,当他们独自思考时,主导他们的心智内在是属地狱的;他们的思维的确源于地狱,尽管他们意识不到这一点。然而,在世时,主导他们与与同伴交谈的心智外在看似属灵的,实际上充满了诸如地狱中的那类污秽。所以,这些人其实就在地狱中,他们所处的状态与前面那些人的完全相反。

最后的审判 #32

32.在此,我要补充

32.在此,我要补充一个天堂的奥秘,该奥秘虽在《天堂与地狱》一书中有所提及,但没有得到充分描述。死后,每个人都与某个社群相联,即便他刚刚踏入灵界(参看HH427-497节)。但在第一个状态下,一个灵人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因为这时,他还处于外在,尚未处于内在。只要处于这种状态,他就会随心所欲地四处走动。而实际上,他就在他的爱所在的地方,也就是说,在那些拥有类似于他的那种爱之人的一个社群中。

当一个灵人处于这种状态时,他会出现在许多不同的地方,就像带着肉身出现在那里一样;但这只是一种表象。因此,一旦主把他带入他自己的主导爱,他就立刻从别人眼前消失,来到他所属的社群。这是灵界的特征,不知其中缘由的人,未免感到诧异。这就是为何一旦灵人聚在一起,并与其他人分开,他们也就受到了审判,各人都立刻找到自己的地方:善人在天堂,就在与他们志趣相投的灵人所在的社群;恶人在地狱,同样在与他们志趣相投的灵人所在的社群。

从这些事也可推知,最后的审判只能发生在灵界,既因为在灵界,每个人都是他自己生命的化身或样式,还因为他与那些处于相似生命的人在一起,因而每个人都在与他志趣相投的灵人当中。但在自然界不是这种情况;在这里,善人和恶人能混居在一起,彼此并不了解;他们也没有照其生命之爱而彼此分开。事实上,任何人都不可能带着属世身体进入天堂或地狱,所以为叫人能进入天堂或地狱,他有必要脱去属世身体,以属灵身体受审判。这就是为何如前所述(30节),受到审判的,是属灵人,而不是属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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