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60.前面说明,对人来说,信仰一开始是属世的,随着人接近主,它就变成属灵的;仁爱也是如此。但至今没有人知道属世的信仰和仁爱与属灵的信仰和仁爱之间的区别。因此,这个重大奥秘必须被揭开。有两个世界,一个自然界,一个灵界。这两个世界各有一轮太阳,每个太阳都发出热和光。但来自灵界太阳的热和光有生命在里面;这生命来自主,主在这太阳中间。而来自自然界太阳的热和光没有任何生命在里面,只充当了接受前一种热和光的容器,并将这些热和光传给世人,就像工具因总是服从于主因一样。因此,必须明白,一切属灵事物都来自灵界太阳的热和光。这些热和光是属灵的,因为它们包含灵和生命在自己里面;而一切属世事物都来自自然界太阳的热和光,这些热和光就本身而言,没有灵和生命。
既然信仰属于光,仁爱属于热,那么很明显,只要人处于从灵界的太阳发出的光和热,他就处于属灵的信仰和仁爱;但只要他处于从自然界的太阳发出的光和热,他就处于属世的信仰和仁爱。由此明显可知,属灵的光和热怎样从内在在属世的光和热里面,就像在它们的的容器和仓库里面,属灵的信仰和仁爱就怎样从内在在属世的信仰和仁爱里面。属灵信仰和仁爱的这种流注在人从自然界前进到灵界的程度上而发生;只要他相信主,他就会取得这种进步,主是光本身,是道路、真理和生命,如祂自己所教导的。
既然如此,那么很明显,当人处于属灵信仰时,他也处于属世信仰。因为如刚才所述,属灵信仰从内在在属世信仰里面。此外,既然信仰属于光,那么可推知,通过属灵信仰的植入,人的属世层可以说变得透明,并照着信仰与仁爱结合的性质而获得美丽的色彩。这是因为仁爱是红色的,信仰是闪亮的白色;仁爱因属灵之火的火焰而发红,信仰因由此而来的光的光辉而发白。当属灵层不从内在在属世层里面,而是属世层从内在在属灵层里面时,相反的情况就会发生;这种情况就发生在那些弃绝信仰和仁爱的人身上。对他们来说,当他们独自思考时,他们所处的心智内在是地狱的,他们也从地狱思考,尽管他们没有意识到这一点。他们在世上出于他们心智的外在与同伴交谈,而他们心智的外在表面上是属灵的,但却充满了地狱的不洁之物。因此,他们在地狱里,因为与前者相比,他们处于一种颠倒的状态。
397.(1)意愿和理解力。
(a)人有两种官能构成他的生命;一种被称为意愿,另一种被称为理解力。它们彼此不同,但被如此创造,以至于成为一体。当它们合而为一时,它们被称为心智。因此,这些构成人类心智;在它们里面,人的整个生命就在它的最初原则中,或说拥有它的最初开始,并由此而存在于身体中。
(b)正如宇宙中所有符合秩序的事物都与良善和真理有关,人里面的所有事物都与意愿和理解力有关。人里面的良善属于意愿,真理属于理解力;因为这两种官能,或人的这两种生命,是它们的容器和主体:意愿是良善的所有事物的容器和主体,理解力是真理的所有事物的容器和主体。人里面的良善和真理只在这里;由于人里面的良善和真理不在别的地方,所以爱和信仰也不在别的地方,因为爱属于良善,良善属于爱,而信仰属于真理,真理属于信仰。
(c)意愿和理解力也构成人的灵,因为他的智慧和聪明、爱和仁爱,以及总体上的生命,就居住在它们里面。身体只是服从,是它们的被动器官。
(d)没有什么比知道意愿和理解力如何构成一个心智更重要的了。它们构成一个心智,就像良善和真理构成一体一样;因为意愿和理解力之间有一种婚姻,就像良善和真理之间有一种婚姻一样。这种婚姻的性质从接下来关于良善和真理的阐述明显看出来,即:正如良善是事物的存在(实体)本身,真理是由此产生的事物的显现(出现),人的意愿则是他生命的存在本身,他的理解力是由此产生的他生命的显现;因为属于意愿的良善在理解力中取得形式,并在那里使自己被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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