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36

36.我们将神的存在

36.我们将神的存在和本质区分开来(18节),因为神的无限和祂的爱是有区别的。无限这个术语适用于神的存在,而爱这个术语适用于祂的本质。如前所述,神的存在比祂的本质更普遍;同样,祂的无限比祂的爱更普遍。因此缘故,无限是适合神的要素和属性的形容词。所有这些都称为无限,因此,圣爱是无限的,圣智是无限的,圣能(神性权能,Divine Power)也是无限的。并非神的存在先于祂的本质存在,而是它作为加入物进入祂的本质,这加入物与祂的本质结合,并决定、形成,同时提升它。和前面一样,本章的这节内容将分为下列要点予以讨论:
⑴神是爱本身和智慧本身,这二者构成祂的本质。
⑵神是良善本身和真理本身,因为良善属于爱,真理属于智慧。
⑶爱本身和智慧本身是生命本身,或本为生命。
⑷爱和智慧在神里面是一。
⑸爱的本质是爱自己之外的其他人,渴望与他们合而为一,并致力于他们的幸福。
⑹圣爱的这些要素就是宇宙创造的原因,也是宇宙维护的原因。
现逐一讨论上述要点。

诠释启示录 #551

551.“愿意死,死

551.“愿意死,死却逃避他们”表示他们渴望摧毁属于属灵生命的感知良善的官能,但却是徒劳。这从“死”和“死却逃避他们”的含义清楚可知:“死”在此是指摧毁感知良善的官能(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死却逃避他们”是指他们不能摧毁,因而他们的渴望是徒劳的。“死”在此表示摧毁感知良善的官能,但前面的“死”表示摧毁理解真理的官能,因为每个人都有两种生命,即理解力的生命和意愿的生命;理解力的生命是理解真理的官能,意愿的生命是感知良善的官能;因此,“死”表示这一种或那一种生命的丧失。在第一个例子中,“死”表示理解真理的官能的丧失,在第二个例子中,表示感知良善的官能的丧失,因为前文论述了这两种生命;在圣言中,凡论述真理的地方,也论述良善,这是由于在圣言的每个细节中的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对此,参看AE 238, 288b, 484节)。这清楚表明,“死”在此表示剥夺感知良善的官能。这就是为何经上用了两种几乎相同的表达方式,又为何“要求死”论及那些属于理解力的事物,“愿意死”论及那些属于意愿的事物。由于适合人的属灵生命由这两种官能构成,所以这句话也表示他们渴望摧毁属灵生命。此外,感知良善的官能和理解真理的官能一样,也被赐给了每个人,因为真理爱良善,良善爱真理;因此,它们不断渴望结合,并且像意愿与理解力,或情感与思维那样结合。当它们结合时,理解力出于对思考真理的情感而思考真理,然后理解力也看到真理,意愿则感知到它。出于意愿的情感感知真理就是感知良善,因为当人意愿真理,或受它影响时,也就是说,当他爱真理时,真理就变成良善;因此,凡被爱的,都被称为良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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