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36

36.我们将神的存在

36.我们将神的存在和本质区分开来(18节),因为神的无限和祂的爱是有区别的。无限这个术语适用于神的存在,而爱这个术语适用于祂的本质。如前所述,神的存在比祂的本质更普遍;同样,祂的无限比祂的爱更普遍。因此缘故,无限是适合神的要素和属性的形容词。所有这些都称为无限,因此,圣爱是无限的,圣智是无限的,圣能(神性权能,Divine Power)也是无限的。并非神的存在先于祂的本质存在,而是它作为加入物进入祂的本质,这加入物与祂的本质结合,并决定、形成,同时提升它。和前面一样,本章的这节内容将分为下列要点予以讨论:
⑴神是爱本身和智慧本身,这二者构成祂的本质。
⑵神是良善本身和真理本身,因为良善属于爱,真理属于智慧。
⑶爱本身和智慧本身是生命本身,或本为生命。
⑷爱和智慧在神里面是一。
⑸爱的本质是爱自己之外的其他人,渴望与他们合而为一,并致力于他们的幸福。
⑹圣爱的这些要素就是宇宙创造的原因,也是宇宙维护的原因。
现逐一讨论上述要点。

圣爱与圣智 #167

2.17创造的目的存

2.17创造的目的存在于末层,这目的就是使一切事物都能回归造物主,使结合能发生

167.必须先说一说目的。一切事物都有三个依次相随的三要素在里面,被称为最初目的、中间目的和最终目的;它们也被称为目的、原因和结果。这三者必共存于每一个事物中,以使它能成为某物。因为没有中间目的,同时也没有最终目的的最初目的是不可能的;或也可说,单单一个目的,没有一个原因和一个结果,是不可能的;单单一个原因,没有产生原因的目的和包含原因的结果同样是不可能的;或单单一个结果,即没有其原因和目的的一个结果也是如此。若能想到没有一个结果的目的,即脱离一个结果的目的是一种不存在的事物,因而无非是一个术语,或许能理解这一事实。为使目的能实实在在成为目的,它必须在某种事物中终结,并且在结果中终结;在结果中,它首次被称为一个目的,因为它就是一个目的。表面上看,工具性或有效的原因似乎自行存在;但这是由以下事实所产生的一个表象:它存在于结果中。不过,它若脱离结果,就会立刻消失。由此明显可知,这三要素,即目的,原因和结果必存在于每一个事物中,以使它成为某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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