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36

神性本质,即神性之爱

神性本质,即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

36.我们区分了神的存在和神的本质,因为神的无限和神的爱是有区别的,无限适用于神的存在,爱适用于神的本质,因为如刚才所述,神的存在比神的本质更普遍,正如神的无限比神的爱更普遍。因此,无限一词是一个适用于神的本质和属性的形容词,这些本质和属性都被称为无限。因此,论到神性之爱、神性智慧和神性能力,我们说,它们都是无限的;不是因为神的存在先于祂的本质而存在,而是因为它作为附属物进入祂的本质,与它一致,并决定、形成,同时提升它。和前面的部分一样,本章的这一部分将按以下顺序来论述:

(1)神是爱本身和智慧本身,这两者构成祂的本质。

(2)神是良善本身和真理本身,因为良善属于爱,真理属于智慧。

(3)爱本身和智慧本身是生命本身,即在自己的生命。

(4)爱和智慧在神里面合一。

(5)爱的本质就是爱自己以外的其他人,渴望与他们合而为一,并从自己那里使他们幸福,或说从自己那里祝福他们。

(6)神性之爱的这些要素或属性就是创造宇宙的原因,也是维护宇宙的原因。

现逐一论述这些要点。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生活篇 #17

Life17.主在约

Life17.主在约翰福音中教导,没有人能从自己行任何真正为良善的良善:

若不是从天上赐给他的,人就不能得什么。(约翰福音3:27)

住在我里面的,我也住在他里面,这人就多结果子。因为离了我,你们就不能做什么。(约翰福音15:5)

“住在我里面的,我也住在他里面,这人就多结果子”表示一切良善皆来自主;“果子”表示良善;“离了我,你们就不能做什么”表示没有人能从自己做任何事。那些信主并从祂行善的人被称为光明之子(约翰福音12:36; 路加福音16:8);陪伴之人或婚礼之子(马可福音2:19);复活之子(路加福音20:36);神的儿子(路加福音20:36; 约翰福音1:12);从神生的(约翰福音1:13)。经上说,他们必看见神(马太福音5:8);主要在他那里作祂的住所(约翰福音14:23);他们有对神的信(马可福音11:22);他们所行的是从神而行(约翰福音3:21)。这些话被概括在下面这些话中:

凡接待祂的,就是信祂名的人,祂就赐他们权柄,作神的儿子。这等人不是从血生的,不是从肉欲生的,也不是从人意生的,乃是从神生的。(约翰福音1:12–13)

“信神儿子的名”是指相信圣言并照之生活;“肉欲”是指人自己的意愿,这意愿本身是邪恶;“人意”是指人自己的理解力,这理解力本身是由邪恶所生的虚假;从这些“生的”是指那些从自己的自我意愿和行动,以及思考和说话的人;“从神生的”是指那些从主意愿和行动,以及思考和说话的人。简言之:来自人的不是良善;来自主的是良善。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