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359

359.(4)然而,

359.(4)然而,信仰,仁爱,或两者的生命,都不来自人,只来自主。因为我们读到:

若不是从天上赐给人的,他就不能得什么。(约翰福音3:27)

耶稣说:

住在我里面的,我也住在他里面,这人就多结果子;因为离了我,你们就不能作什么。(约翰福音15:5)

但这句话要这样来理解:人凭自己只能为自己获得属世信仰,属世信仰是一种说服,即相信某事就是这样,因为某个权威人士就是这么说的。人凭自己也只能为自己获得属世仁爱,属世仁爱就是为了某种回报而获得恩惠的努力。在这种信仰和仁爱里面有人的自我,或人自己的东西,还没有来自主的生命。尽管如此,通过这种信仰和仁爱,人预备自己成为主的容器;人预备自己到何等程度,主就在何等程度上进入,并使他的属世信仰变成属灵的,同样使他的属世仁爱也变成属灵的,从而使两者都活过来。当人靠近作为天地之神的主时,这一切就会成就。由于人被创造为神的形像,所以他被创造为神的住所;因此,主说:

有了我的诫命又遵守的,这人就是爱我的,我也要爱他,我要到他那里去,在他那里作我的住所。(约翰福音14:21, 23)

又:

看哪,我站在门外叩门;若有人听见我的声音而开门,我要进到他那里去,我与他,他与我一同坐席。(启示录3:20)

由此可以得出结论:人怎样属世地预备自己接受主,主就怎样进去,并使人里面的一切从内在都变成属灵的,从而活着。而另一方面,人越不预备自己,就越离弃主,并凭他自己的自我做一切事;人凭自己所做的一切,都没有生命在里面。不过,在我们论述仁爱(TCR 392-462节)和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TCR 463-508节)之前,这些要点不可能呈现在更清晰的光中;但在后面关于改造和重生那一章(TCR 571-625节)中,它们会变得清晰。


诠释启示录 #643

643.“若有人想要

643.“若有人想要害他们,必须这样被杀”表示他们照着他们造成邪恶的努力或企图而灭亡。这从“想要害”和“被杀”的含义清楚可知:“想要害”是指造成邪恶的努力或企图,因为“想要”是指努力或企图;“被杀”是指灭亡,在此是指在属灵生命方面灭亡,这生命唯因邪恶和邪恶之虚假灭亡,因为这就是属灵死亡的原因,或属灵的死亡由此而来(参看AE 315, 589节)。此处之所以又说“若有人想要害他们”,是因为这句话的意思是,每个人都照着他造成邪恶的努力或企图灭亡,正是意愿构成每个人的生命。每个人都照着他伤害“两个见证人”,即“两棵橄榄树和两个灯台”,也就是爱与仁之良善,以及教义与信仰之真理的渴望或愿望而灭亡,因为他处于对立的意愿,与爱之良善和教义之真理对立的意愿就是与这种对立成正比的地狱;所以经上才说“他必须这样被杀”,也就是说,只要他想伤害他们,就会灭亡。

此外,每个人和每个灵人都在主的保护之下,无论恶人还是善人;邪恶不可能发生在一个在主的保护之下的人身上,因为主的意愿是,任何人都不应灭亡或受到惩罚。每个人都在主的保护之下,只要他避免作恶;但只要他不避免,就会使自己远离主的保护;他如此使自己远离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被来自地狱的恶灵伤害;因为地狱灵持续不断地渴望向他人行恶;只要任何人在主的神性保护之外,也就是说,只要他们行恶,他们就会落入那些通过实施惩罚,并剥夺他们诸如属于属灵生命的那类事物而向他们行恶之人的权柄。简言之,任何人渴望伤害爱之良善和教义之真理到何等程度,他就在何等程度上被火烧灭、被杀,也就是说,被邪恶和邪恶之虚假占据,他也在何等程度上属灵地死亡,这一切的发生不是因为神性,而是因为他所行的邪恶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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