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58.⑶人还能为自己获取仁与信的生命。这种情形也一样,他若靠近本为生命的主,就能获取仁与信的生命。谁都可以靠近祂,没有阻碍,因为祂不断邀请每个人到祂这里来。祂说:
到我这里来的,必定不饿;信我的,永远不渴。到我这里来的,我总不丢弃他。(约翰福音6:35,37)
耶稣站着高声说,人若渴了,可以到我这里来喝。(约翰福音7:37)
还有:
天国好比一个王,为他儿子摆设娶亲的筵席,就打发仆人去,请那些被召的人来赴席。最后,祂说,往岔路口上去,凡遇见的,都召来赴席。(马太福音22:1-9)
谁不知道这样的邀请或呼召是普世的,接受便是恩典?人通过靠近主获得生命,因为主是生命之本,不仅是信之生命,还是仁之生命。主是那生命,人从主那里获得它,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可知:
太初有道。生命在祂里头,这生命是人的光。(约翰福音1:1,4)
父怎样叫死人起来,使他们活着,子也照样随自己的意思使人活着。(约翰福音5:21)。
父怎样在自己有生命,就赐给祂儿子也照样在自己有生命。(约翰福音5:26)
神的粮就是那从天上降下来赐生命给世界的。(约翰福音6:33)
我对你们所说的话就是灵,就是生命。(约翰福音6:63)
耶稣说,跟从我的,必要得着生命的光。(约翰福音8:12)
我来了,是要叫他们得生命、并且得的更丰盛。(约翰福音10:10)
信我的人,虽然死了,也必复活。(约翰福音11:25)
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约翰福音14:6)
因为我活着,你们也要活着。(约翰福音14:19)
但记这些事,要叫你们因祂的名得生命。(约翰福音20:31)
祂是永生。(约翰一书5:20)
信与仁的生命是指属灵的生命,人在世时,主将它赐给人。
643.“若有人想要害他们,必须这样被杀”表示他们照着他们造成邪恶的努力或企图而灭亡。这从“想要害”和“被杀”的含义清楚可知:“想要害”是指造成邪恶的努力或企图,因为“想要”是指努力或企图;“被杀”是指灭亡,在此是指在属灵生命方面灭亡,这生命唯因邪恶和邪恶之虚假灭亡,因为这就是属灵死亡的原因,或属灵的死亡由此而来(参看AE 315, 589节)。此处之所以又说“若有人想要害他们”,是因为这句话的意思是,每个人都照着他造成邪恶的努力或企图灭亡,正是意愿构成每个人的生命。每个人都照着他伤害“两个见证人”,即“两棵橄榄树和两个灯台”,也就是爱与仁之良善,以及教义与信仰之真理的渴望或愿望而灭亡,因为他处于对立的意愿,与爱之良善和教义之真理对立的意愿就是与这种对立成正比的地狱;所以经上才说“他必须这样被杀”,也就是说,只要他想伤害他们,就会灭亡。
此外,每个人和每个灵人都在主的保护之下,无论恶人还是善人;邪恶不可能发生在一个在主的保护之下的人身上,因为主的意愿是,任何人都不应灭亡或受到惩罚。每个人都在主的保护之下,只要他避免作恶;但只要他不避免,就会使自己远离主的保护;他如此使自己远离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被来自地狱的恶灵伤害;因为地狱灵持续不断地渴望向他人行恶;只要任何人在主的神性保护之外,也就是说,只要他们行恶,他们就会落入那些通过实施惩罚,并剥夺他们诸如属于属灵生命的那类事物而向他们行恶之人的权柄。简言之,任何人渴望伤害爱之良善和教义之真理到何等程度,他就在何等程度上被火烧灭、被杀,也就是说,被邪恶和邪恶之虚假占据,他也在何等程度上属灵地死亡,这一切的发生不是因为神性,而是因为他所行的邪恶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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