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357

357.(2)人能为

357.(2)人能为自己获得仁爱。这适用于仁爱,就像适用于信仰一样。因为既然仁爱和信仰是救赎的两个要素,那么圣言除了教导它们外,还教导什么呢?我们读到:

你要用你的全心和全灵魂爱主,又要爱邻如己。(马太福音22:37-39)

约翰福音:

耶稣说,我赐给你们一条新命令,就是你们彼此相爱。你们若彼此相爱,众人因此就认出你们是我的门徒了。(约翰福音13:34, 35; 15:9; 16:27)

经上还教导说,人应当像一棵好树一样结出果子来;行善的,到复活的时候,要得着报答(路加福音14:14);此外还有其它类似经文。如果人不能凭自己实践仁爱,或以某种方式为自己获得它,那么这个教导有什么用呢?难道人不能施舍、救济穷人吗?难道他不能在自己家里或工作中行善吗?难道他不能照十诫生活吗?难道他没有一个灵魂使他能做这些事,没有一个理性心智使他能为某些目的而指导自己做这些事,或说引导自己为某个目的而行动吗?难道他不能思想他应当做这些事,因为它们是在圣言中被吩咐的,因而是神所吩咐的吗?没有人缺乏这种能力,因为主将它赐予了每个人;主把它当作人自己的东西来赐予;因为当实践仁爱时,谁不觉得他是出于自己或凭自己如此行?


诠释启示录 #459

459.启7:10.“大

459.启7:10.“大声喊着”表示出于真理之良善并由此出于内心喜乐的崇拜。这从“大声喊着”的含义清楚可知,“大声喊着”是指出于真理之良善并由此出于内心喜乐的崇拜。“喊”表示内层情感,因为喊是这种情感的结果;事实上,当人处于内层情感,并由此称谢时,他就大声喊出来;因此,在圣言中,“喊”表示各种属灵情感,无论是喜悦的情感还是悲伤的情感,抑或某种其它情感(参看AE 393, 424节)。此处“喊”表示出于真理之良善的崇拜,这一点从上下文清楚看出来;从上文清楚看出来,是因为经上说他们“手拿棕榈枝”,这表示他们里面的真理之良善,如刚才所示;从下文清楚看出来,是因为他们喊着说,愿救恩归与坐在宝座上我们的神,也归与羔羊;众天使、众长老并四活物,在宝座前俯伏敬拜神。此外,对主的一切崇拜,也就是称谢,都来自真理之良善,也就是通过真理来自良善。“大声”也表示来自良善的真理;“声”(voice)表示真理,“大”论及良善。“声音”(voice)表示真理(可参看AE 261节);“大”(great)和“伟大”(greatness)论及良善(参看AE 336a—337, 42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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