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57.⑵人能自己获取仁。这与信一样。圣言除了教导信与仁这救恩的两要素外,还会教导别的吗?我们读到:
你要尽心尽性爱主,且爱邻如己。(马太福音22:37-39)
耶稣说,我赐给你们一条新命令,乃是彼此相爱。你们若彼此相爱,众人因此就认出你们是我的门徒了。(约翰福音13:34,35;还有15:9;16:27)
我们还读到,人要像一棵好树那样结出果子来;那些行善的,在复活时要得着报答(路加福音14:14)等等。如果人不能展现自己的仁,或以某种方式获取它,上述教导有什么用?人难道不能施舍、周济贫乏人吗?不能在家或工作中行善吗?不能照十诫去生活吗?难道他没有使他这样行事的灵魂,以及促使他为了某个目的去行事的理性头脑吗?难道他不能思想自己理应做这些事,因为它们是圣言,因而是神所要求的吗?没人缺乏这种能力,因为主将它赐给每个人;祂赐给人,如同人自己的;在操练仁爱的时候,谁不知道他是出于自己这样做的?
372.“祝福、荣耀、智慧、感谢”表示主的神性属灵事物,或主的属灵神性事物。对主的一切承认和称谢总体上包括这两者:祂是神性之爱本身和神性智慧本身,因此,那些在天堂和教会中的人所拥有的爱和属于它的一切都来自祂;智慧和属于它的一切也是如此。凡从主的神性之爱发出之物,都被称为属天神性;凡从祂的神性智慧发出之物,都被称为属灵神性。“荣耀、智慧、感谢”是指主的属灵神性;随后的“尊贵、权能、力量”是指祂的属天神性。之前的“祝福”表示这两者(可参看AR 289节)。“荣耀”论及神性真理,因而论及属灵神性(参看AR 249节)。显然,“智慧”也论及神性真理。“感谢”同样论及神性真理,因为它是从神性真理来呈上的;事实上,人出于神性真理并通过神性真理给予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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