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57.(2)人能为自己获得仁爱。这适用于仁爱,就像适用于信仰一样。因为既然仁爱和信仰是救赎的两个要素,那么圣言除了教导它们外,还教导什么呢?我们读到:
你要用你的全心和全灵魂爱主,又要爱邻如己。(马太福音22:37-39)
约翰福音:
耶稣说,我赐给你们一条新命令,就是你们彼此相爱。你们若彼此相爱,众人因此就认出你们是我的门徒了。(约翰福音13:34, 35; 15:9; 16:27)
经上还教导说,人应当像一棵好树一样结出果子来;行善的,到复活的时候,要得着报答(路加福音14:14);此外还有其它类似经文。如果人不能凭自己实践仁爱,或以某种方式为自己获得它,那么这个教导有什么用呢?难道人不能施舍、救济穷人吗?难道他不能在自己家里或工作中行善吗?难道他不能照十诫生活吗?难道他没有一个灵魂使他能做这些事,没有一个理性心智使他能为某些目的而指导自己做这些事,或说引导自己为某个目的而行动吗?难道他不能思想他应当做这些事,因为它们是在圣言中被吩咐的,因而是神所吩咐的吗?没有人缺乏这种能力,因为主将它赐予了每个人;主把它当作人自己的东西来赐予;因为当实践仁爱时,谁不觉得他是出于自己或凭自己如此行?
321.“骑在马上的,名字叫作死,地狱也随着他”表示属灵生命的灭绝,因而诅咒。“死”在此表示属灵的死亡,属灵的死亡就是属灵生命的灭绝;“地狱”表示诅咒,诅咒随着这死亡而来。诚然,每个人自创造时,因而自出生时,就拥有属灵生命,但当他否认神、圣言的神圣性和永生时,这生命就灭绝了。它在意愿中灭绝,但仍留在理解中,确切地说,留在理解力中。人以此而有别于野兽。由于“死”表示属灵生命的灭绝,“地狱”表示由此产生的诅咒,所以在一些经文中,“死亡和地狱”一起被提到;如以下经文,何西阿书:
我必救赎他们脱离地狱之手,救赎他们脱离死亡。死亡啊,我要作你的灾害;地狱哪,我要作你的毁灭。(何西阿书13:14)
诗篇:
曾有死亡的绳索缠绕我;地狱的绳索缠绕我;死亡的网罗临到我。(诗篇18:4-5; 116:3)
又:
他们如同羊群躺卧地狱;死亡必喂养他们,地狱做他们的居所,只是神必救赎我的灵魂脱离地狱之手。(诗篇49:14-15)
启示录:
我拿着地狱和死亡的钥匙。(启示录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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