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56.(1)人能为自己获得信仰。这在前面的章节(TCR 343-348节)已经说明如下:信仰本质上是真理,任何人都能从圣言中获得真理,并且只要人为自己获得并热爱它们,他就开始获得信仰,或将信仰的开始植入自己。对此,要补充的是,除非人能为自己获得信仰,否则圣言关于信仰所吩咐的一切都将是空话,毫无用处。因为我们在圣言中读到:
父的意思是人当信子,凡信子的人都有永生,不信子的人不得见生命。(约翰福音3:36; 6:40)
我们还读到:
耶稣要差保惠师来,祂要为罪指证世人,因他们不信我。(约翰福音16:8, 9)
更不用提前面(TCR 337—338节)所引用的其它许多经文了。此外,所有使徒都传扬信仰,就是对主神救主耶稣基督的信仰。如果一个人双手无力地下垂,站在那里像一个有移动关节的雕像,等候流注,与此同时,这些关节只能努力接受这种流注,从里面朝与信仰无关的东西移动,或说没有任何信仰行为的内在冲动,那么这一切有什么意义呢?因为在与罗马天主教分离的基督教界,现代正统派教导如下:“就良善而言,人完全败坏并死亡,以至于堕落之后,重生之前,人性里面没有剩下,现在仍没有留下一丝属灵力量,使他能出于自己或凭自己准备好接受神的恩典,或在被提供时理解或保留它。他也不能在属灵事物上为自己去理解、相信、拥抱、思考、意愿、开始、实行或完成、行动、运作、合作,或应用于恩典,或使自己适应恩典,或完全或半部分或最小程度地朝他自己的转变做点什么。此外,在关注灵魂救赎的属灵事物上,人就像罗得的妻子变成的盐雕像,或像没有生命的木石,不用眼睛、嘴巴,或其它任何感官。尽管如此,他仍拥有从一个地方移动到另一个地方的能力,也就是说,他能支配他的外在肢体,参加公共集会,听圣言和福音。”这个教义出现在福音派或路德教会的一本书中,这本书被称为《协和信条》(1756年莱比锡版,656, 658; 661-663; 671-673页)。当牧师宣誓就职时,他们会对着这本书宣誓,并对这一信仰宣誓。改革宗教会或加尔文教徒也有类似的信仰。然而,凡拥有理性和宗教的人,谁不会对这些荒谬可笑的言论嗤之以鼻?难道他不会对自己说,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圣言有什么意义呢?宗教有什么意义呢?牧师的职位有什么意义呢?讲道又有什么意义呢?它们都将毫无意义,是纯粹的空洞和毫无意义的声音。告诉一个但凡有点判断力的异教徒,你希望他皈依,他在皈依和信仰方面是纯被动的,难道他不会像看待一个空器皿一样看待基督教?因为如果你剥夺了一个人貌似凭自己相信的能力,那么他不就只是一个空器皿吗?不过,在关于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那一章,这些问题会呈现在更清晰的光中。
1014.启16:18.“又有响声,闪电,雷轰”表示推理、理解力的昏暗和来自邪恶的虚假的结论。这从“响声,闪电,雷轰”的含义清楚可知,“响声,闪电,雷轰”当论及那些属于教会,其中不再有任何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的人时,是指推理,理解力的昏暗和来自邪恶的虚假的结论(参看AE 702, 704节)。在圣言中,“响声,闪电,雷轰”的这种含义源于这些在灵界的表象,这些表象就出现在那些没有处于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却彼此谈论它们的人中间。“响声”就表示他们的话语,也就是推理,“闪电”表示真理与虚假的冲突,“雷轰”表示随之对真理和良善的弃绝。由于这些事物在灵界通过对应出现,所以可推知,自然界的类似事物相对应,从而具有我们所说的这种含义。
(关于第七诫续)
从前面所说的明显看出,所有处于生活的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之人都是杀人犯,因为他们是良善和真理的敌人和仇恨者。事实上,邪恶仇恨良善,虚假仇恨真理。恶人不知道他处于这种仇恨,直到他成为一个灵;那时仇恨就是他生活的真正快乐。因此,出于仇恨作恶的快乐不断从一切恶人所在的地狱发出;而出于爱行善的快乐则不断从一切善人所在的天堂发出。因此,两种对立的气场在天堂与地狱中间相遇,并相互斗争。当人活在世上时,他就在这个中间地带。那时他若处于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就会过到地狱那一边,从而进入出于仇恨作恶的快乐。但他若处于良善和由此而来的真理,就会过到天堂那一边,从而进入出于爱行善的快乐。
出于仇恨作恶的快乐从地狱发出,是杀人的快乐。但他们因不能杀身体,所以就想杀灵;杀灵就是夺走它的属灵生命,也就是天堂的生命。这清楚表明,“不可杀人”这条诫命还涉及不可仇恨邻舍,也不可仇恨教会的良善和真理;因为你若仇恨良善和真理,就是仇恨邻舍;仇恨就是渴望杀人。这就是为何主将魔鬼(魔鬼是指整个范围内的地狱)称为“从起初就是杀人的”(约翰福音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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