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56.⑴人能为自己获取信。这在前面已说明(343-348节),如就其本质而言,信就是真理,谁都能从圣言获取真理,并且只要人为自己获取并热爱它们,他就开始将信植入在自己里面。对此需要补充的是,若非人能为自己获取信,圣言中有关信的所有要求一点用处也没有。因为我们在圣言中读到:父的意思是人当信子,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不得见永生(约翰福音3:36;6:40)。我们还读到:耶稣要差保惠师(圣灵)来,祂要叫世人为罪责备自己,因他们不信祂,以及前面所引用的其它经文(337,338节)。另外,使徒们宣讲信,信主神救主耶稣基督。如果人真的象带有活动关节的雕像那样站在那里,双手下垂,只等着神作用于他,那所有这些经文有什么用?在这种情况下,人的肢体不能使自己去接受信,反而会从内趋向与信无关之物。因为在从罗马天主教分离出去的部分基督教界,现代正统派是这样教导的:在良善方面,人已全然败坏和麻木不仁,以致在堕落之后、重生之前,没有丝毫属灵的力量存留在人的本性中,使他能为神的恩典预备自己,或在它到来时把握住它,能自行或凭自己的努力接受恩典;使他能在属灵的问题上理解、相信、接受、思想、意愿、开始、实施、行动、运作或配合,或专注于恩典,亦或完全或部分或有一点点凭自己为转变做点什么。人在关乎灵魂救赎的属灵问题上,就象化为盐柱的罗得之妻,或象无生命的木、石那样不能运用自己的眼睛、嘴巴,或任何其它感官。然而,人有移动,即支配外在肢体的能力,还能参加公众聚会,聆听圣言和福音。这些信条出自福音教会的一本书(656,658,661,662,663,671,672,673页),书名是《协和信条》,1756年出版于莱比锡。牧师任职时,就凭着这本书宣誓,并发誓捍卫这一信仰。改革宗教会有类似的信。但是,凡具有理性和宗教信仰之人,谁不对这些观点报以嘘声、斥为荒谬可笑?他会说:“既然如此,那圣言有什么用?还要宗教信仰、牧师、讲道干什么?这和毫无意义的空洞噪音有什么两样?”去跟某个具有判断力的无宗教信仰之人说,你想要他皈依,说在皈依和信仰方面他得象这个样子,他岂不会将基督徒看成一个空洞的容器?因为拿走人凭自己相信的能力,他能还做什么?不过,关于这个主题,我们会在自由选择那一章更清楚地说明。
854.“他们必作神和基督的祭司”表因为他们被主保守在爱之良善中,由此被保守在智慧之真理中。在圣言中,“祭司”表示那些处于爱之良善的人,“君王”表示那些处于智慧之真理的人;所以前面经上说:
耶稣基督使我们作王和祭司。(启示录1:6)
还说:
羔羊叫我们成为君王和祭司,我们要在地上掌权。(启示录5:10)
显而易见,主不会使人们成为君王和祭司,而是使他们成为处于来自祂的智慧之真理和爱之良善的天使。“君王”表示那些处于来自主的智慧之真理的人,并且主因神性真理而被称为“君王”(20,483,664,830节)。“祭司”之所以表示那些处于来自主的爱之良善的人,是因为主是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或也可说,是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主因神性之爱或神性良善而被称为“祭司”,因神性智慧或神性真理而被称为“君王”。正因如此,众天堂被划分为两个国度,即属天国度和属灵国度;属天国度被称为主的祭司国度,因为那里的天使是来自主的神性之爱或神性良善的接受者;属灵国度被称为主的王权国度,因为那里的天使是来自主的神性智慧,或神性真理的接受者;关于这两个国度的详细内容可参看前文(647,725节)。
我们说过,他们是来自主的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的接受者;不过,要知道,他们永远不断地接受它们,因为神性良善与神性真理无法被归给任何天使或世人,以至于成为他自己的,仅仅看似是他的,因为它们是神性;所以,没有哪个天使或世人能凭自己产生任何本身为良善或真理的良善或真理;由此明显可知,他们被主保守在良善与真理中,并且不断被保守其中;因此,若有人进入天堂,并认为良善与真理被归给他成为他自己的,他立刻就从天上被下放,并接受指教。从这些事明显可知,“他们必作神和基督的祭司”表示因为他们被主保守在爱之良善中,由此被保守在智慧之真理中。
在圣言中,“祭司”表示诸如处于来自主的爱之良善的人;这一点从其中的许多经文明显看出来;不过,由于它们在伦敦出版的《天堂的奥秘》一书已被引用,故我在此仅从该书引用以下内容:祭司代表主的神性良善(2015, 6148节);祭司的职分代表主拯救的工,因为这拯救之工来自其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9809节);亚伦和他儿子,以及利未人的祭司职分代表主依次的拯救之工(10017节);因此,“祭司”和“祭司的职分”表示来自主的爱之良善(9806, 9809节);“耶稣”和“基督”这两个名字分别表示主的祭司职分和祂的王权(3404, 3405, 3009节);祭司管理教会事务,君王管理世俗事务(10793节);祭司要教导真理,并通过这些真理引向良善,因而引向主(10794节);他们不会声称自己对世人的灵魂拥有权柄(10795节);祭司由于神圣事物而拥有尊严,但不可将这尊严归给自己,而是归给主,神圣事物唯独来自主,因为祭司职分并不在这个人里面,而是附在这个人身上(10796,10797节);在圣言中,不承认主的祭司具有反面意义(367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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