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55.如今的教会将信与仁分离,宣称无需行出律法所要求的行为,唯独信使人称义并得救;还宣称仁无法与信结合,因为信出于神,而仁只要变成实际行为,就出于人。然而,这些概念从未进入任何使徒的脑海,这从他们的书信明显看出来。但是,就在他们将一位神分裂成三个位格,并将同等神性归给每一个的那一刻,这种分离与割裂就被引入了基督徒教会。下一节将解释:无仁则无信,无信则无仁,若非主赋予它们生命,二者皆无生命。为了更加顺畅,我将在此证明:
⑴人能为自己获取信。
⑵仁也是如此。
⑶仁与信的生命同样如此。
⑷然而,信、仁、以及信或仁的生命,无一来自自己,唯独来自主。
812.启19:7.“我们要欢喜快乐,将荣耀归给祂!因为羔羊的婚期到了”表灵魂和内心的欢喜,因而对主的赞颂,因为今后主与教会的完满婚姻可以实现了。“欢喜快乐”表示灵魂和内心的欢喜。灵魂的欢喜是理解或认知的欢喜,或出于信之真理的欢喜;内心的欢喜是是意愿的欢喜,或出于爱之良善的欢喜。这二者都被提及是由于圣言每个细节中的真理与良善的婚姻,如前所述(373, 689节)。“将荣耀归给祂”表示承认并称谢一切真理皆来自主(629节);也承认主是天地之神(693节);在此之所以表示荣耀,是因为这涉及这二者。“因为羔羊的婚期到了”表示因为今后主与教会的完满婚姻可以实现了。所表示的是这一点,故经上说“羔羊”;“羔羊”是指主的神性人身(269,291节)。
当主的人身被承认为神性时,主与教会的完满婚姻才会实现,这几乎是显而易见的,无需解释;因为在改革宗基督教界,众所周知,教会之所以为教会,是由于主与教会的婚姻;事实上,主被称为葡萄园的主;教会是葡萄园;主还被为新郎和丈夫,而教会被称为新妇或新娘和妻子。主被称为新郎,教会被称为新妇或新娘(参看797节)。显然,当主的人身被承认为神性时,就会有主与教会的完满婚姻;因为那时,父神和祂被承认为一,如同灵魂与身体为一。当承认这一点时,父就不再为了子的缘故被靠近;那时,主自己被靠近,父神通过祂被靠近;因为父在主里面,如同灵魂在身体里面,如前所述。在主的人身被承认为神性之前,主与教会的确有婚姻;但这婚姻只在那些靠近主,思想祂的神性之人里面,根本不在那些思想祂的人身是不是神性的人里面。在信仰和内心上简单者会这么做;而鲜有学识渊博者这样做。此外,一个妻子不可能有三个丈夫,一个身体也不可能有三个灵魂;因此,除非承认一位神,三位一体在这一位神里面,并且这神就是主,否则没有婚姻。
从这时候起,这种婚姻才能实现,因为在巴比伦人像非利士人,就是那些信奉唯信的人一样,通过最后审判在灵界被分离出去之前,这种婚姻不可能完全实现的;由于前面论述了他们的分离,故此处才说“今后”。教会与主存在一个婚姻,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耶稣说,新郎和婚礼之子同在的时候,他们岂能哀恸呢?(马太福音9:15; 马可福音2:19);
天国好比一个人,就是一个王为他儿子办婚筵,就打发仆人去,请人来赴婚筵。(马太福音22:1-14)
天国好比十个童女出去迎接新郎;五个预备好的,同新郎进入婚筵。(马太福音25:1-12)
此处主说的是祂自己,这一点从接下来第13节明显可知,在那里祂说:
你们要警醒,因为人子来的那日子、那时辰,你们不知道。(马太福音 25:13)
在另一处说:
你们腰里要束上带,蜡烛也要发光,自己好像仆人等候主人从婚筵上回来。(路加福音12:3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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