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55.如今的教会将信与仁分离,宣称无需行出律法所要求的行为,唯独信使人称义并得救;还宣称仁无法与信结合,因为信出于神,而仁只要变成实际行为,就出于人。然而,这些概念从未进入任何使徒的脑海,这从他们的书信明显看出来。但是,就在他们将一位神分裂成三个位格,并将同等神性归给每一个的那一刻,这种分离与割裂就被引入了基督徒教会。下一节将解释:无仁则无信,无信则无仁,若非主赋予它们生命,二者皆无生命。为了更加顺畅,我将在此证明:
⑴人能为自己获取信。
⑵仁也是如此。
⑶仁与信的生命同样如此。
⑷然而,信、仁、以及信或仁的生命,无一来自自己,唯独来自主。
273.“这羔羊前来,从坐宝座的右手里拿了书卷”表主的神性人身就是圣言,祂的神性人身出于祂自己里面的神性,因此,祂将凭祂的神性人身行审判。显然,此处“坐宝座的”和“羔羊”是一个人;“坐宝座的”表示主的神性,万物皆来自这神性,“羔羊”表示祂的神性人身。因为上一节说“他看见羔羊站在宝座中间”,本节说“羔羊从坐宝座的右手里拿了书卷”。主将通过祂的神性人身行审判,因为祂就是圣言。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那时,人子的兆头要显现,他们要看见人子有能力,有大荣耀,驾着天上的云降临。(马太福音24:30)
到人子坐在祂宝座上的时候,祂要审判以色列十二个支派。(马太福音19:28)
人子要在祂父的荣耀里降临,那时,祂要照各人的行为报应各人。(马太福音16:27)
你们要时时警醒,得以站立在人子面前。(路加福音21:36)
在你们想不到的时辰,人子就来了。(马太福音24:44)
父不审判人,乃将审判的事全交与子,因为祂是人子。(约翰福音5:22, 27)
“人子”是指主的神性人身,主的神性人身就是圣言,圣言就是神,并是成了肉身(约翰福音1:1,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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