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55.如今的教会将信与仁分离,宣称无需行出律法所要求的行为,唯独信使人称义并得救;还宣称仁无法与信结合,因为信出于神,而仁只要变成实际行为,就出于人。然而,这些概念从未进入任何使徒的脑海,这从他们的书信明显看出来。但是,就在他们将一位神分裂成三个位格,并将同等神性归给每一个的那一刻,这种分离与割裂就被引入了基督徒教会。下一节将解释:无仁则无信,无信则无仁,若非主赋予它们生命,二者皆无生命。为了更加顺畅,我将在此证明:
⑴人能为自己获取信。
⑵仁也是如此。
⑶仁与信的生命同样如此。
⑷然而,信、仁、以及信或仁的生命,无一来自自己,唯独来自主。
111.“你还坚守我的名,没有弃绝我的信仰”表他们还拥有宗教信仰和照此的敬拜,也承认圣言是神性真理。耶和华或主之“名”是指祂借以受到敬拜的全部,因而是指宗教信仰的全部(参看81节)。故此处它表示这些人拥有宗教信仰和照此的敬拜。“信仰”在此不是指当今教会所存之信,而是指神性真理,因为信属乎真理,真理属乎信。在天堂,“信仰”不是指别的,圣言所说“神的信”也不是指别的。正因如此,在希伯来语,“信仰”和“真理”是同一个字,叫做“Amuna”。由于“神的信”既指神性真理,而圣言又是神性真理本身,故很明显,“没有弃绝我的信仰”表示他们承认圣言是神性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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