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55.如今的教会将信与仁分离,宣称无需行出律法所要求的行为,唯独信使人称义并得救;还宣称仁无法与信结合,因为信出于神,而仁只要变成实际行为,就出于人。然而,这些概念从未进入任何使徒的脑海,这从他们的书信明显看出来。但是,就在他们将一位神分裂成三个位格,并将同等神性归给每一个的那一刻,这种分离与割裂就被引入了基督徒教会。下一节将解释:无仁则无信,无信则无仁,若非主赋予它们生命,二者皆无生命。为了更加顺畅,我将在此证明:
⑴人能为自己获取信。
⑵仁也是如此。
⑶仁与信的生命同样如此。
⑷然而,信、仁、以及信或仁的生命,无一来自自己,唯独来自主。
291.这是第一诫的内容(出埃及记20:3;申命记5:7)。就属世之义,即字义而言,最直接的意思是:绝不可敬拜偶像。因为接下来就是:不可为自己雕刻偶像;也不可作什么形像仿佛上天、下地和地底下、水中的百物;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事奉它;因为我耶和华你的神是忌邪的神(出埃及记20:4-5)。此诫命最接近字义的意思是绝不可敬拜偶像,因为在此诫命颁发前后,直到主降世,亚洲绝大部分地区盛行偶像崇拜。其原因在于,主来之前的所有教会都是象征和代表性的;这些象征和代表具有这样的特点:神性事物以各种雕像和雕塑形式来展示。当这些东西所代表的含义丧失后,普通百姓开始将它们当作神来敬拜。以色列民族在埃及时也是这样敬拜的,这一点从他们在旷野中敬拜取代耶和华的金牛犊明显可知。后来,他们并未完全杜绝这种敬拜,这一点从圣言的历史和预言部中的很多经文明显看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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