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354

354.(4)信之真

354.(4)信之真理无论多么众多,看起来多么多样化,它们仍被主构成一体,主是圣言,天地之神,一切肉体的神,葡萄园或教会的神,信仰的神,是光本身,以及真理和永生。信之真理是各种各样的,在人看来,它们似乎具有多样性;例如,有些真理与神创造者有关,有些真理与主救赎主有关,有些真理与圣灵和神性运作有关,有些真理与信仰和仁爱有关,有些真理与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悔改、改造和重生,以及归算有关,等等。然而,在主里面,并从主那里而在人里面,它们仍构成一体,就像一棵葡萄树上的许多枝子(约翰福音5:1等)一样。因为主将分散和分离的真理可以说联结成一种形式,它们在这种形式中呈现为一个方面,并展现为一个行为,或统一行动。这一点可通过对比一个身体中的肢体、内脏和器官来说明;它们虽然各种各样,在人看来是多样化的,但仍被人,即它们的总体形式,感觉为一;当他用它们全部来行动时,他就像用一个来行动一样。天堂也是如此;它虽然分为无数社群,但在主眼里仍作为一个出现,也就是说,作为一个人出现,如前所示(TCR 65, 268节)。一个国家同样如此,它虽然分为许多行政区、省、市,但仍在一个以公义和公平来管理的国王的统治下构成一体。主用来使教会成为一个教会的信之真理亦是如此,这是因为主是圣言,天地之神,一切肉体的神,葡萄园或教会的神,信仰的神,是光本身,以及真理和永生。

主是圣言,因而是天堂和教会的一切真理,这一点从约翰福音明显看出来:

圣言与神同在,神就是圣言,圣言成了肉身。(约翰福音1:1, 14)

主是天地之神,这一点从马太福音明显看出来:

耶稣说,天上地上一切的权柄都赐给我了。(马太福音28:18)

主是一切肉体的神,这一点从约翰福音明显看出来:

父赐给儿子权柄管理一切肉体。(约翰福音17:2)

主是葡萄园或教会的神,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以赛亚书:

我所亲爱的有葡萄园。(以赛亚书5:1-2)

约翰福音:

我是葡萄树,你们是枝子。(约翰福音15:5)

保罗教导说,主是信仰的神:

有信基督的义,就是因信神而来的义。(腓立比书3:9)

主是光本身,这一点从约翰福音明显看出来:

祂是真光,照亮一切来到世上的人。(约翰福音1:9)

另一处:

耶稣说,我到世上来,乃是光,叫凡信我的,不住在黑暗里。(约翰福音12:46)

主是真理本身,这一点从约翰福音明显看出来:

耶稣说,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约翰福音14:6)

主是永生,这一点从约翰一书明显看出来:

我们知道神的儿子已经来到,使我们认识那位真实的,就是祂儿子耶稣基督。这是真神,也是永生。(约翰一书5:20)

对此,必须补充的是:一个人因其世俗的职业,只能为自己获得少许信之真理。然而,他若靠近主,只敬拜祂,就会获得认识一切真理的能力。因此,每一个真正敬拜主的人一听到他以前不知道的任何信之真理,就会立刻看到、承认并接受它,因为主在他里面,他在主里面;因此,真理之光在他里面,他在真理之光里面;因为如前所述,主是光本身和真理本身。以下经历可以证实这一点:我曾看见一个灵人,当与其他灵人互动时,他似乎很简单,或具有简单的信仰,因为他只承认主是天地之神,并通过来自圣言的一些真理确认或强化了他的信仰。这个灵人被提入天堂,在更智慧的天使当中;我被告知,他在那里和他们一样智慧;他好像完全凭他自己讲了大量真理,尽管他以前对这些真理一无所知。

这将是那些进入主的新教会之人的状态。这就是耶利米书所描述的那种状态:

我与以色列家所立的约乃是这样;那些日子以后,我要将我的律法放在他们的内在部分或里面,写在他们心上,他们各人不再教导自己的同伴或自己的弟兄,说,你该认识耶和华。因为他们从最小的到至大的,都必认识我。(耶利米书31:33, 34)

以赛亚书所描述的,也是这种状态:

从耶西的树墩子必生出一个嫩芽;真理必作祂大腿的带子。豺狼必与绵羊羔同居,豹子与山羊羔同卧。吃奶的必在蝰蛇的洞口玩耍,断奶的孩子必按手在毒蛇的穴上;因为地充满认识耶和华的知识,好像水覆盖海洋一般。到那日,列族必寻求耶西的根,外邦人必寻求它;祂安息之所大有荣耀。(以赛亚书11:1, 5, 6, 9, 10)


诠释启示录 #907

907.“头上戴着金

907.“头上戴着金冠冕”表示为审判作准备的神性良善。这从头上的“金冠冕”的含义清楚可知,头上的“金冠冕”在此是指为审判作准备的神性良善,因为接下来论述的主题是善人与恶人的分离,这种分离先于最后的审判到来;因此,它论述了“人子”,“人子”是指神性真理或圣言方面的主,祂为善人与恶人的分离作准备,后来为施行审判作准备。这就是“人子头上戴着金冠冕”的意思,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看出来:在以色列人和古人当中,代表主的君王当为战争并在战斗中作准备时,就戴上金冠冕(对此,可参看AE 553节)。原因在于,王代表神性真理方面的主,从主发出的这神性真理与神性良善结合。因此,为了可以代表神性真理,王戴上金冠冕,因为“金”表示良善(参看AE 242a,c节)。“金冠冕”表示良善和由此而来的智慧,真理就是那加冕的(也可参看AE 272节)

隐藏在这一事实中的奥秘是,神性良善不审判任何人,审判人的,是神性真理。原因在于,神性良善爱所有人,只要人跟随,它就把他吸引到天堂;但与良善分离的神性真理定所有人的罪,并判所有人下地狱。因此,为免得所有人被定罪,并被判下地狱,也为了神性良善尽可能地缓和,并提升到天堂,头上就有了一个金冠冕,以表示为审判,也就是为缓和作准备的神性良善。神性良善不审判任何人,审判人的,是神性真理,这就是主的这些话的意思:

父不审判任何人,而是把一切审判都交给子。(约翰福音5:22)

 “父”是指神性良善,“子”是指神性真理。“父”是指神性良善(可参看AE 200, 254节),“子”是指神性真理(AE 63, 151, 724节)。这同样是这些话的意思:

父赐给祂施行审判的权柄,因为祂是人子。(约翰福音5:27)

“人子”表示神性真理(参看AE 778b节)

尽管如此,必须认识到,主不通过神性真理审判任何人;而是神性真理本身审判那不接受它,反而弃绝它的人,这从主的话很清楚地看出来:

耶稣说,若有人听见我的话不相信,我不审判他,因为我来本不是要审判世界,乃是要拯救世界。弃绝我,不领受我话的人,有审判他的;就是我所说的话,这话在末日要审判他。(约翰福音12:47, 48; 3:17)

“话”是指神性真理,因为这神性真理在圣言里面,就是圣言。神性真理本身要审判人,而不是主自己通过它审判人,这一点是非常明显的,因为主说:“我不审判他,因为我来本不是要审判世界,乃是要拯救世界。”主自己不审判,因为祂是神性之爱,也是与神性真理合一的神性良善;这一个不能与那一个分离,因为它们为一;神性良善不审判任何人,而是拯救人,如前所述。从主发出、与神性良善合一的的神性真理也是如此。约翰福音中说“子被赐给施行审判的权柄”,这句话必须按经上论到祂说,“祂发怒”、“发烈怒”、“把人投入地狱”等等的地方的意义来理解;而事实上,主不向任何人发怒,也不把人投入地狱,而是人把自己扔到那里(对此,可参看《天堂与地狱》,545–550节)。所以审判人的,是对神性真理的蔑视和弃绝,因而是来自邪恶的虚假;因此,是人审判他自己。

还要解释一下神性真理本身如何审判人。因蔑视和弃绝神性真理而处于来自邪恶的虚假之人仇恨神性真理,并怒火中烧地摧毁凡处于来自主的神性真理之人里面的神性真理。当他试图这样做时,就像一个人把自己扔进火里,或把脸猛撞到岩石上;其原因不在于火,也不在于岩石,而在于这样做的那个人自己。因为真相是,神性真理从不与来自邪恶的虚假争战,而是虚假与真理争战;因此,天堂不与地狱争战,而是地狱与天堂争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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