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354

354.⑷无论真理如

354.⑷无论真理如何众多、如何表现各异,主总能将它们合为一体;主是圣言,天地之神,一切血肉的神,葡萄园或教会的神,信之神,是光本身,是真理和永生。构成信的真理各种各样,在人看来各不相同。例如,有些真理涉及神,创造者,有些涉及主,救世主,有些涉及圣灵和神作工的方式,有些涉及信和仁,有些则涉及自由意愿、悔改、改造、重生、报应等等。然而,它们在主里面全都合为一体,并在人里面被主合为一体,就象一棵葡萄树上的众多枝子那样(约翰福音5:1等)。因为主会将零散、分离的真理联结成仿佛一个形式,以致它们看上去就是一,并且表现为一种功能。这好比人体的四肢、内脏和器官,它们尽管各式各样,在人看来迥然不同,但仍被作为它们整体形式的人感觉为一体;当他在行动中把它们全部调动起来时,他仿佛通过一个整体在行动。天堂也一样,虽然被划分为无数社群,但在主眼里仍显为一个。如前所述,天堂显为一个人。一个国家同样如此,虽然被划分为很多行政区划,以及省、市,但在具有仁义公平的君王治理下仍行如一体。使得教会成为教会的信之真理之所以能通过主构成一体,是因为主是圣言,天地之神,一切血肉的神,葡萄园或教会的神,信之神,是光本身,是真理和永生。
从约翰福音中明显看出主就是圣言,因而是天堂和教会的一切真理:
道与神同在,道就是神。道成了肉身。(约翰福音1:1,14)
从马太福音中也明显看出主是天地之神:
耶稣说,天上地下一切的权柄都赐给我了。(马太福音28:18)。
主是一切血肉的神,约翰福音:
父赐给儿子权柄管理凡有血气的。(约翰福音17:2)
主是葡萄园或教会的神,以赛亚书:
我所爱的有葡萄园。(以赛亚书5:1,2)
约翰福音:
我是葡萄树,你们是枝子。(约翰福音15:5)
主是信之神,保罗书信:
有信基督的义,就是因信神而来的义。(腓立比书3:9)
主是光本身,约翰福音:
祂是真光,照亮一切生在世上的人。(约翰福音1:9)
又:
耶稣说,我到世上来,乃是光,叫凡信我的,不住在黑暗里。(约翰福音12:46)
主是真理本身,约翰福音:
耶稣说,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约翰福音14:6)
主是永生本身,约翰书:
我们知道神的儿子已经来到,使我们认识那位真实的,我们也在那位真实的里面,就是在祂儿子耶稣基督里面。这是真神,也是永生。(约翰一书5:20)
有必要补充的是:由于人忙于世俗事务,所以只能为自己获取少许信之真理;然而,他若靠近主,单单敬拜祂,就能获得认识一切真理的能力。因此,凡真正敬拜主的人一听闻之前不知道的信之真理,立刻就会明白、承认并接受它;因为主在他里面,他在主里面;因而真理之光在他里面,他在真理之光里面;正如前面所说,主是光本身和真理本身。这一点可通过以下经历得以证实:我曾看见一个精灵,他在其他精灵面前看似很单纯,因为他承认,唯独主是天地的神,并凭着取自圣言的少许真理确立了他的信。他被提入天堂,加入到更有智慧的天使之列,我听说他在那里和他们一样有智慧。他仿佛完全凭自己说出大量真理,尽管他之前对此一无所知。
那些即将进入主的新教会之人将处于同样的状态。这就是如耶利米书所描述的那种状态:
这必是我与以色列家所立的约;那些日子以后,我要将我的律法放在他们里面,写在他们心上。他们各人不再教导自己的邻舍和自己的弟兄说:“你该认识耶和华。”因为他们从最小的,到至大的,都必认识我。(耶利米书31:33,34)
这样的状态也如同以赛亚书所描述的:
从耶西的树墩子必发一条。真理必作他胁下的带子。豺狼必与绵羊羔同居,豹子与山羊羔同卧。吃奶的孩子必玩耍在虺蛇的洞口,断奶的婴儿必按手在毒蛇的穴上。因为认识耶和华的知识要充满遍地,好象水充满洋海一般。到那日,外邦人必寻求祂,祂安息之所大有荣耀(以赛亚书11:1,5,6-10)。

诠释启示录 #1070

1070.“他们还没

1070.“他们还没有得国;但他们一时之间,要和兽同得权柄,与王一样”表示对那些没有如此承认主掌管天地的权柄已经被转给人,而是将神性的神圣性归于圣言,没有归于教皇法令的人来说。这从“王”、“国”、“一时”的含义清楚知:“王”是指圣言的真理,在此是指刚才几节经文所论述的那两个首要真理;“国”是指教会,在此是指被称为巴比伦的教会,在那里,这两个真理被亵渎了;然而,这些真理没有被那些“还没有得国的王”所表示的人亵渎,而是被他们接受。“一时”是指某个部分,因为在圣言中,“时”,与总体和具体的时间一样,表示在事物状态的品质方面的事物;故此处“一时”表示某个部分,因而表示这些人在某种程度上与那个女人,就是淫妇一起掌权。因此,从这一切就产生这层意义:教会的这两个主要真理(即:主掌管天堂和教会,因而掌管人类灵魂以拯救他们的权柄被转给某个人,教皇口中的话具有与圣言同等的权力和神圣性)没有被承认,因而没有被亵渎。这层意义就包含在这些话里面,这一点可从接下来的话清楚看出来,即他们要“将自己的权柄给那兽”,这句话表示他们必将神性的神圣性归于圣言;还有“羔羊必与他们争战,羔羊必胜过他们”,这句话表示他们将承认主拥有拯救的能力或权柄,因而承认对天堂、教会和人类灵魂的统治属于主,不属于教皇。
前面说明,有两样事物构成教会,即对主拥有拯救的能力或权柄,圣言是神性的承认和信仰;这两者在哪里不被承认和相信,哪里就没有教会。原因在于,主改造人,赋予他信和爱,圣言则教导人往主那里去,好从祂那里获得信和爱所必须走的道路。除非这两个真理在教会中被承认,否则它就不是一个教会。但为了避免欧洲的教会完全灭亡,主规定,不仅在巴比伦王国之内,而且在巴比伦王国之外,都要有一些社群或团体在作为教会本身的支柱和根基的这两个主要真理上,不与巴比伦人构成一体。在巴比伦之内有那些在法国的人,以及在荷兰、英格兰、苏格兰和爱尔兰的许多人,他们没有从主那里夺走拯救人类的能力或权柄,也没有从圣言那里夺走神性的神圣性,没有将前者和后者都归于某个代牧,这从高卢派教会与罗马教权派之间的斗争明显看出来,这种斗争持续了很长时间,现仍在持续。这些就是本章12–14节经文主要论述的事。由于在巴比伦王国之外,有些教会将拯救的一切能力或权柄都归于主,无一归于教皇,并承认唯独圣言是神性,完全退出教皇的统治,因而被称为新教徒或更正教和改革宗,所以本章也论述这些人。因为论到他们,经上说“他们必恨这淫妇,使她荒凉赤身,又要吃她的肉,用火将她烧尽”,并且“把他们的国给那兽”(启17:16, 17)。不过,我们稍后会提到这些人。
(关于圣言续)
但由于世人不知道如何理解约翰福音(1:1, 2, 14)中的这句话,即:主是圣言,所以必须进一步予以解释。在教会中,人们知道,神是良善本身和真理本身,因此天使和世人所拥有的一切良善都来自神,一切真理也是如此。主因是神,故也是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这就是“圣言与神同在,就是神”,也是“光照一切世人的光”,圣言“成了肉身”,也就是成了世上的一个人的意思。主在世时就是神性真理,也就是圣言,祂自己在许多经文中教导了这一点,在那里,祂称自己是“光”,还称自己是“道路,真理,生命”,祂说,“真理的灵”从祂发出。“真理的灵”就是神性真理。当主变了形像时,祂代表圣言,祂那“明亮如日头的脸面”代表它的神性良善;“洁白如光,像雪那样白的衣服”代表它的神性真理。那时与主交谈的“摩西和以利亚”也表示圣言,“摩西”表示历史圣言,“以利亚”表示预言圣言。此外,主受难的一切都代表犹太民族向圣言所施的暴行的种类或性质。主是神性真理,祂也凭这神性真理而被称为“神”,“王”和“天使”,也是“何烈山的磐石”和论及彼得的“磐石”所指的。这一切清楚表明,主就是圣言,因为祂是神性真理。与我们同在的字面上的圣言就是终端中的神性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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