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354

354.(4)信之真

354.(4)信之真理无论多么众多,看起来多么多样化,它们仍被主构成一体,主是圣言,天地之神,一切肉体的神,葡萄园或教会的神,信仰的神,是光本身,以及真理和永生。信之真理是各种各样的,在人看来,它们似乎具有多样性;例如,有些真理与神创造者有关,有些真理与主救赎主有关,有些真理与圣灵和神性运作有关,有些真理与信仰和仁爱有关,有些真理与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悔改、改造和重生,以及归算有关,等等。然而,在主里面,并从主那里而在人里面,它们仍构成一体,就像一棵葡萄树上的许多枝子(约翰福音5:1等)一样。因为主将分散和分离的真理可以说联结成一种形式,它们在这种形式中呈现为一个方面,并展现为一个行为,或统一行动。这一点可通过对比一个身体中的肢体、内脏和器官来说明;它们虽然各种各样,在人看来是多样化的,但仍被人,即它们的总体形式,感觉为一;当他用它们全部来行动时,他就像用一个来行动一样。天堂也是如此;它虽然分为无数社群,但在主眼里仍作为一个出现,也就是说,作为一个人出现,如前所示(TCR 65, 268节)。一个国家同样如此,它虽然分为许多行政区、省、市,但仍在一个以公义和公平来管理的国王的统治下构成一体。主用来使教会成为一个教会的信之真理亦是如此,这是因为主是圣言,天地之神,一切肉体的神,葡萄园或教会的神,信仰的神,是光本身,以及真理和永生。

主是圣言,因而是天堂和教会的一切真理,这一点从约翰福音明显看出来:

圣言与神同在,神就是圣言,圣言成了肉身。(约翰福音1:1, 14)

主是天地之神,这一点从马太福音明显看出来:

耶稣说,天上地上一切的权柄都赐给我了。(马太福音28:18)

主是一切肉体的神,这一点从约翰福音明显看出来:

父赐给儿子权柄管理一切肉体。(约翰福音17:2)

主是葡萄园或教会的神,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以赛亚书:

我所亲爱的有葡萄园。(以赛亚书5:1-2)

约翰福音:

我是葡萄树,你们是枝子。(约翰福音15:5)

保罗教导说,主是信仰的神:

有信基督的义,就是因信神而来的义。(腓立比书3:9)

主是光本身,这一点从约翰福音明显看出来:

祂是真光,照亮一切来到世上的人。(约翰福音1:9)

另一处:

耶稣说,我到世上来,乃是光,叫凡信我的,不住在黑暗里。(约翰福音12:46)

主是真理本身,这一点从约翰福音明显看出来:

耶稣说,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约翰福音14:6)

主是永生,这一点从约翰一书明显看出来:

我们知道神的儿子已经来到,使我们认识那位真实的,就是祂儿子耶稣基督。这是真神,也是永生。(约翰一书5:20)

对此,必须补充的是:一个人因其世俗的职业,只能为自己获得少许信之真理。然而,他若靠近主,只敬拜祂,就会获得认识一切真理的能力。因此,每一个真正敬拜主的人一听到他以前不知道的任何信之真理,就会立刻看到、承认并接受它,因为主在他里面,他在主里面;因此,真理之光在他里面,他在真理之光里面;因为如前所述,主是光本身和真理本身。以下经历可以证实这一点:我曾看见一个灵人,当与其他灵人互动时,他似乎很简单,或具有简单的信仰,因为他只承认主是天地之神,并通过来自圣言的一些真理确认或强化了他的信仰。这个灵人被提入天堂,在更智慧的天使当中;我被告知,他在那里和他们一样智慧;他好像完全凭他自己讲了大量真理,尽管他以前对这些真理一无所知。

这将是那些进入主的新教会之人的状态。这就是耶利米书所描述的那种状态:

我与以色列家所立的约乃是这样;那些日子以后,我要将我的律法放在他们的内在部分或里面,写在他们心上,他们各人不再教导自己的同伴或自己的弟兄,说,你该认识耶和华。因为他们从最小的到至大的,都必认识我。(耶利米书31:33, 34)

以赛亚书所描述的,也是这种状态:

从耶西的树墩子必生出一个嫩芽;真理必作祂大腿的带子。豺狼必与绵羊羔同居,豹子与山羊羔同卧。吃奶的必在蝰蛇的洞口玩耍,断奶的孩子必按手在毒蛇的穴上;因为地充满认识耶和华的知识,好像水覆盖海洋一般。到那日,列族必寻求耶西的根,外邦人必寻求它;祂安息之所大有荣耀。(以赛亚书11:1, 5, 6, 9, 10)


诠释启示录 #1014

1014.启16:18

1014.启16:18.“又有响声,闪电,雷轰”表示推理、理解力的昏暗和来自邪恶的虚假的结论。这从“响声,闪电,雷轰”的含义清楚可知,“响声,闪电,雷轰”当论及那些属于教会,其中不再有任何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的人时,是指推理,理解力的昏暗和来自邪恶的虚假的结论(参看AE 702, 704节)。在圣言中,“响声,闪电,雷轰”的这种含义源于这些在灵界的表象,这些表象就出现在那些没有处于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却彼此谈论它们的人中间。“响声”就表示他们的话语,也就是推理,“闪电”表示真理与虚假的冲突,“雷轰”表示随之对真理和良善的弃绝。由于这些事物在灵界通过对应出现,所以可推知,自然界的类似事物相对应,从而具有我们所说的这种含义。

(关于第七诫续)

从前面所说的明显看出,所有处于生活的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之人都是杀人犯,因为他们是良善和真理的敌人和仇恨者。事实上,邪恶仇恨良善,虚假仇恨真理。恶人不知道他处于这种仇恨,直到他成为一个灵;那时仇恨就是他生活的真正快乐。因此,出于仇恨作恶的快乐不断从一切恶人所在的地狱发出;而出于爱行善的快乐则不断从一切善人所在的天堂发出。因此,两种对立的气场在天堂与地狱中间相遇,并相互斗争。当人活在世上时,他就在这个中间地带。那时他若处于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就会过到地狱那一边,从而进入出于仇恨作恶的快乐。但他若处于良善和由此而来的真理,就会过到天堂那一边,从而进入出于爱行善的快乐。

出于仇恨作恶的快乐从地狱发出,是杀人的快乐。但他们因不能杀身体,所以就想杀灵;杀灵就是夺走它的属灵生命,也就是天堂的生命。这清楚表明,“不可杀人”这条诫命还涉及不可仇恨邻舍,也不可仇恨教会的良善和真理;因为你若仇恨良善和真理,就是仇恨邻舍;仇恨就是渴望杀人。这就是为何主将魔鬼(魔鬼是指整个范围内的地狱)称为“从起初就是杀人的”(约翰福音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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