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54.⑷无论真理如何众多、如何表现各异,主总能将它们合为一体;主是圣言,天地之神,一切血肉的神,葡萄园或教会的神,信之神,是光本身,是真理和永生。构成信的真理各种各样,在人看来各不相同。例如,有些真理涉及神,创造者,有些涉及主,救世主,有些涉及圣灵和神作工的方式,有些涉及信和仁,有些则涉及自由意愿、悔改、改造、重生、报应等等。然而,它们在主里面全都合为一体,并在人里面被主合为一体,就象一棵葡萄树上的众多枝子那样(约翰福音5:1等)。因为主会将零散、分离的真理联结成仿佛一个形式,以致它们看上去就是一,并且表现为一种功能。这好比人体的四肢、内脏和器官,它们尽管各式各样,在人看来迥然不同,但仍被作为它们整体形式的人感觉为一体;当他在行动中把它们全部调动起来时,他仿佛通过一个整体在行动。天堂也一样,虽然被划分为无数社群,但在主眼里仍显为一个。如前所述,天堂显为一个人。一个国家同样如此,虽然被划分为很多行政区划,以及省、市,但在具有仁义公平的君王治理下仍行如一体。使得教会成为教会的信之真理之所以能通过主构成一体,是因为主是圣言,天地之神,一切血肉的神,葡萄园或教会的神,信之神,是光本身,是真理和永生。
从约翰福音中明显看出主就是圣言,因而是天堂和教会的一切真理:
道与神同在,道就是神。道成了肉身。(约翰福音1:1,14)
从马太福音中也明显看出主是天地之神:
耶稣说,天上地下一切的权柄都赐给我了。(马太福音28:18)。
主是一切血肉的神,约翰福音:
父赐给儿子权柄管理凡有血气的。(约翰福音17:2)
主是葡萄园或教会的神,以赛亚书:
我所爱的有葡萄园。(以赛亚书5:1,2)
约翰福音:
我是葡萄树,你们是枝子。(约翰福音15:5)
主是信之神,保罗书信:
有信基督的义,就是因信神而来的义。(腓立比书3:9)
主是光本身,约翰福音:
祂是真光,照亮一切生在世上的人。(约翰福音1:9)
又:
耶稣说,我到世上来,乃是光,叫凡信我的,不住在黑暗里。(约翰福音12:46)
主是真理本身,约翰福音:
耶稣说,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约翰福音14:6)
主是永生本身,约翰书:
我们知道神的儿子已经来到,使我们认识那位真实的,我们也在那位真实的里面,就是在祂儿子耶稣基督里面。这是真神,也是永生。(约翰一书5:20)
有必要补充的是:由于人忙于世俗事务,所以只能为自己获取少许信之真理;然而,他若靠近主,单单敬拜祂,就能获得认识一切真理的能力。因此,凡真正敬拜主的人一听闻之前不知道的信之真理,立刻就会明白、承认并接受它;因为主在他里面,他在主里面;因而真理之光在他里面,他在真理之光里面;正如前面所说,主是光本身和真理本身。这一点可通过以下经历得以证实:我曾看见一个精灵,他在其他精灵面前看似很单纯,因为他承认,唯独主是天地的神,并凭着取自圣言的少许真理确立了他的信。他被提入天堂,加入到更有智慧的天使之列,我听说他在那里和他们一样有智慧。他仿佛完全凭自己说出大量真理,尽管他之前对此一无所知。
那些即将进入主的新教会之人将处于同样的状态。这就是如耶利米书所描述的那种状态:
这必是我与以色列家所立的约;那些日子以后,我要将我的律法放在他们里面,写在他们心上。他们各人不再教导自己的邻舍和自己的弟兄说:“你该认识耶和华。”因为他们从最小的,到至大的,都必认识我。(耶利米书31:33,34)
这样的状态也如同以赛亚书所描述的:
从耶西的树墩子必发一条。真理必作他胁下的带子。豺狼必与绵羊羔同居,豹子与山羊羔同卧。吃奶的孩子必玩耍在虺蛇的洞口,断奶的婴儿必按手在毒蛇的穴上。因为认识耶和华的知识要充满遍地,好象水充满洋海一般。到那日,外邦人必寻求祂,祂安息之所大有荣耀(以赛亚书11:1,5,6-10)。
64.在灵界,神性全在以一种天使和灵人呈现给彼此的奇妙方式来加以说明。由于灵界没有空间,只有空间的表象,故天使或灵人能在一瞬间呈现给别人,只要他具有相似的爱之情感和相似的想法。因为正是这两个因素制造了空间的表象。那里的临在具有这种性质对我来说是显而易见的,因为我能在那里看到非洲人和印度人就在旁边,尽管他们在世上相距数千英里。事实上,我能与那些居住在这太阳系星球上的人在一起,甚至与那些来自其它星系星球上的人在一起。由于这种临在不在空间中,只在空间的表象中,所以我得以与众使徒,已逝的教皇和君王,当代教会的创始者,如路德、加尔文、梅兰希顿,以及其它遥远地区的人交谈。既然连天使和灵人都有这种临在的能力,那么无限的神性临在存在于整个宇宙中又有什么限制呢?
天使和灵人具有这种临在的能力,其原因在于,一切爱的情感和一切理解力的思维都是非空间的,却存在于空间中,是非时间的,却存在于时间中。谁都能思想印度群岛上的某个兄弟、亲戚或朋友,觉得仿佛与他同在。同样,他能通过回想他们而被他们的爱所感动。这些事都是人类的经验,能在某种程度上说明神性全在。人的思维也是这样,无论是谁,只要他回想起在各地旅行时所看到的一切,就仿佛再次回到那里。甚至肉体视觉也模仿了这种临在,若非凭借居间的参照物,它也不会注意距离,是这种参照物提供了测量的尺度。事实上,若居间物体没有揭示太阳距离如此遥远的事实,这太阳本身就会近在眼前,甚至仿佛就在眼睛里。光学作家在自己的著作中已指出,这是事实。这种临在的感觉既属于人的理解力视觉,也属于人的肉体视觉。因为是他的灵透过他的眼睛在看。但动物不是这种情形,因为动物没有属灵的视觉。所有这些事实有助于证实,神自其秩序的初至其秩序的末都是全在的。前几节(61,62节)还说明,祂在地狱也是全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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