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354

354.(4)信之真

354.(4)信之真理无论多么众多,看起来多么多样化,它们仍被主构成一体,主是圣言,天地之神,一切肉体的神,葡萄园或教会的神,信仰的神,是光本身,以及真理和永生。信之真理是各种各样的,在人看来,它们似乎具有多样性;例如,有些真理与神创造者有关,有些真理与主救赎主有关,有些真理与圣灵和神性运作有关,有些真理与信仰和仁爱有关,有些真理与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悔改、改造和重生,以及归算有关,等等。然而,在主里面,并从主那里而在人里面,它们仍构成一体,就像一棵葡萄树上的许多枝子(约翰福音5:1等)一样。因为主将分散和分离的真理可以说联结成一种形式,它们在这种形式中呈现为一个方面,并展现为一个行为,或统一行动。这一点可通过对比一个身体中的肢体、内脏和器官来说明;它们虽然各种各样,在人看来是多样化的,但仍被人,即它们的总体形式,感觉为一;当他用它们全部来行动时,他就像用一个来行动一样。天堂也是如此;它虽然分为无数社群,但在主眼里仍作为一个出现,也就是说,作为一个人出现,如前所示(TCR 65, 268节)。一个国家同样如此,它虽然分为许多行政区、省、市,但仍在一个以公义和公平来管理的国王的统治下构成一体。主用来使教会成为一个教会的信之真理亦是如此,这是因为主是圣言,天地之神,一切肉体的神,葡萄园或教会的神,信仰的神,是光本身,以及真理和永生。

主是圣言,因而是天堂和教会的一切真理,这一点从约翰福音明显看出来:

圣言与神同在,神就是圣言,圣言成了肉身。(约翰福音1:1, 14)

主是天地之神,这一点从马太福音明显看出来:

耶稣说,天上地上一切的权柄都赐给我了。(马太福音28:18)

主是一切肉体的神,这一点从约翰福音明显看出来:

父赐给儿子权柄管理一切肉体。(约翰福音17:2)

主是葡萄园或教会的神,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以赛亚书:

我所亲爱的有葡萄园。(以赛亚书5:1-2)

约翰福音:

我是葡萄树,你们是枝子。(约翰福音15:5)

保罗教导说,主是信仰的神:

有信基督的义,就是因信神而来的义。(腓立比书3:9)

主是光本身,这一点从约翰福音明显看出来:

祂是真光,照亮一切来到世上的人。(约翰福音1:9)

另一处:

耶稣说,我到世上来,乃是光,叫凡信我的,不住在黑暗里。(约翰福音12:46)

主是真理本身,这一点从约翰福音明显看出来:

耶稣说,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约翰福音14:6)

主是永生,这一点从约翰一书明显看出来:

我们知道神的儿子已经来到,使我们认识那位真实的,就是祂儿子耶稣基督。这是真神,也是永生。(约翰一书5:20)

对此,必须补充的是:一个人因其世俗的职业,只能为自己获得少许信之真理。然而,他若靠近主,只敬拜祂,就会获得认识一切真理的能力。因此,每一个真正敬拜主的人一听到他以前不知道的任何信之真理,就会立刻看到、承认并接受它,因为主在他里面,他在主里面;因此,真理之光在他里面,他在真理之光里面;因为如前所述,主是光本身和真理本身。以下经历可以证实这一点:我曾看见一个灵人,当与其他灵人互动时,他似乎很简单,或具有简单的信仰,因为他只承认主是天地之神,并通过来自圣言的一些真理确认或强化了他的信仰。这个灵人被提入天堂,在更智慧的天使当中;我被告知,他在那里和他们一样智慧;他好像完全凭他自己讲了大量真理,尽管他以前对这些真理一无所知。

这将是那些进入主的新教会之人的状态。这就是耶利米书所描述的那种状态:

我与以色列家所立的约乃是这样;那些日子以后,我要将我的律法放在他们的内在部分或里面,写在他们心上,他们各人不再教导自己的同伴或自己的弟兄,说,你该认识耶和华。因为他们从最小的到至大的,都必认识我。(耶利米书31:33, 34)

以赛亚书所描述的,也是这种状态:

从耶西的树墩子必生出一个嫩芽;真理必作祂大腿的带子。豺狼必与绵羊羔同居,豹子与山羊羔同卧。吃奶的必在蝰蛇的洞口玩耍,断奶的孩子必按手在毒蛇的穴上;因为地充满认识耶和华的知识,好像水覆盖海洋一般。到那日,列族必寻求耶西的根,外邦人必寻求它;祂安息之所大有荣耀。(以赛亚书11:1, 5, 6, 9, 10)


真实的基督教 #254

第10节 异端邪说可

第10节 异端邪说可能会取自圣言的字义,但确认它们是有害的

254.前面(TCR 226-228节)已经说明,没有教义,圣言是无法理解的,教义就像一盏灯,使真正的真理看得见,这是因为圣言是由纯粹的对应写成的;因此,圣言中的许多事物都是真理的表象,不是赤裸的真理;许多话是照着纯属世人的理解来写的,然而是以这样的方式来写的:简单人简单地理解,聪明人聪明地理解,智慧人智慧地理解。这就是圣言的性质,这些真理的表象,即被遮盖的真理,可以被视为赤裸的真理;但当被确认时,它们就会变成谬误,而谬误本质上是虚假。在基督教界,一切异端的出现,无论过去还是现在,都是因为人们把真理的表象视为真正的真理,并确认它们。异端本身不会定人们的罪;但人们会因他们从圣言通过来自属世人的推理来确认异端中固有的虚假,以及邪恶的生活而被定罪。因为每个人都生在他的祖国或父母的宗教中,从小就被引入其中,后来又坚持它;由于世俗事务,又由于他的理解力在感知这类真理上的软弱,或说由于他不能感知宗教真理,他也无法摆脱它的虚假。将人定罪的,是生活邪恶,同时确认虚假,直到彻底摧毁真正的真理。因为一个坚持自己的宗教,相信神的人,或一个视圣言为神圣,并出于宗教动机照十诫生活的基督徒,不会宣誓效忠虚假。因此,当他听到真理,并以自己的方式感知到它们时,他就能接受它们,从而摆脱虚假。但对一个确认其宗教虚假的人来说,情况就不是这样了,因为被确认的虚假永久存在,无法根除。事实上,确认之后的虚假就好像一个人宣誓效忠它,尤其当它迎和或粘附于他的自我之爱或自我聪明的骄傲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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